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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分類師

🔵職稱:疾病分類師
🔵徵才機關: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no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1031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及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2.具疾病分類師技術考試及格證照(必要)。
3.具癌症登記考試認證及格證照尤佳。
4.具病歷管理師證照尤佳。
5.具地區醫院以上疾病編碼經驗尤佳。
6.高度工作熱忱與溝通協調能力。
7.薪資:月薪$38700~40000元
🔵工作項目:
1.疾病分類。
2.TW-DRGs醫療費用相關作業。
3.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 (醫務企管室)
🔵聯絡E-Mail:p146@tyvh.gov.tw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1.通信報名地址:33052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醫務企管室。
2.聯路人:醫務企管室施美惠小姐03-3384889轉5500
3.聯路人信箱:p146@tyvh.gov.tw
備註
1.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必要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甄試方式:筆試、口試。
3.本案職缺正取1名,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隔日起3個月內。
4.本院如於3個月內另有相同職務出缺,得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5.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醫師

🔵職稱:醫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101~1131231
🔵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各大學醫學系以上畢業。
2、證照:醫師證書及家庭醫學科或一般內科專科證書。
3、經歷:具相關臨床醫療業務經驗3-5年者佳。
4、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全民英檢或相當等級之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尤佳。
🔵工作項目:
家醫科醫師:
1、門診、住院病人診療、居家醫療等相關業務。
2、團體健檢、高級健檢、兵役體檢相關業務。
3、需參與內科系病房值班。
4、合作外展單位之醫療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聯絡E-Mail:person@hwln.mohw.gov.tw
🔵聯絡方式:
※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至「花蓮市中正路600號-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家庭醫學科醫師」,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予受理。

※檢附資料:
1.(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專科證書及畢業證書影本
(4)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在職證明書
(5)曾任公職者,請另附銓敘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3.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03-8358141#1213胡先生。

註:本院為無菸醫院,請配合醫院政策不要在院區吸菸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醫師(影像醫學部)

🔵職稱:醫師(影像醫學部)
🔵徵才機關: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21128~1131231
🔵資格條件:
具師(三)級任用條件,並具下列資格:
(一)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學院)以上醫學系畢業。
(二)經歷:具醫學中心或教職相關經歷者。
(三)專長(證書):領有醫師證書及影像醫學部相關專科醫師證書。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臨床醫療、檢查及教學業務。
(二)配合院方及部務即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260006 宜蘭市校舍路169號(蘭陽院區)
260002 宜蘭市新民路152號(新民院區)
🔵聯絡E-Mail:10413@hosp.nycu.edu.tw
🔵聯絡方式:
(一)非現職人員採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資料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受理),請依序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醫師證書影本、5.經歷及專長證明文件影本、6.身分證影本,於期限內逕寄26042宜蘭市校舍路169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人事室汪小姐收,並於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職稱,資料不齊全或未註明應徵職務者,不予列入候選名單。
(二)現職人員採取線上報名者,亦請將上開附件資料完整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院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下載,填妥後另以電子檔方式e-mail至10413@hosp.nycu.edu.tw,聯絡電話03-9325192分機73202汪小姐。
(四)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五)應徵所報資料與事實不符者,應自負責任,如獲錄取於報到時,所填國籍、學歷、考試、專業證書、重要經歷、現職官職等級、考績、獎懲、英文能力、工作績效與職務歷練等資料記載不實,應予撤銷,並由本院依規定圈定其他候選人員。本案正取1名,候補1名;本院得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3個月內,商洽候補人員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六)錄取人員接獲本院人事室通知報到前2個工作日,應向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繳交體檢表,未繳交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但經本院事先同意者,得延長之。體檢報告經本院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審查合格者,應依本院人事室通知日期準時報到,無故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醫師(兒童外科)

🔵職稱:醫師(兒童外科)
🔵徵才機關: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21128~1131231
🔵資格條件:
具師(三)級任用條件,並具下列資格:
(一)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學院)以上醫學系畢業。
(二)經歷:曾於醫學中心完成訓練,且具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工作經歷者。
(三)專長(證書):領有醫師證書及小兒外科專科醫師證書。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臨床醫療、檢查及教學業務。
(二)配合院方及科務即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260006 宜蘭市校舍路169號(蘭陽院區)
260002 宜蘭市新民路152號(新民院區)
🔵聯絡E-Mail:10413@hosp.nycu.edu.tw
🔵聯絡方式:
(一)非現職人員採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資料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受理),請依序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醫師證書影本、5.經歷及專長證明文件影本、6.身分證影本,於期限內逕寄26042宜蘭市校舍路169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人事室汪小姐收,並於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職稱,資料不齊全或未註明應徵職務者,不予列入候選名單。
(二)現職人員採取線上報名者,亦請將上開附件資料完整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院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下載,填妥後另以電子檔方式e-mail至10413@hosp.nycu.edu.tw,聯絡電話03-9325192分機73202汪小姐。
(四)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五)應徵所報資料與事實不符者,應自負責任,如獲錄取於報到時,所填國籍、學歷、考試、專業證書、重要經歷、現職官職等級、考績、獎懲、英文能力、工作績效與職務歷練等資料記載不實,應予撤銷,並由本院依規定圈定其他候選人員。本案正取1名,候補1名;本院得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3個月內,商洽候補人員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六)錄取人員接獲本院人事室通知報到前2個工作日,應向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繳交體檢表,未繳交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但經本院事先同意者,得延長之。體檢報告經本院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審查合格者,應依本院人事室通知日期準時報到,無故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醫師(核子醫學科)

🔵職稱:醫師(核子醫學科)
🔵徵才機關: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21128~1131231
🔵資格條件:
具師(三)級任用條件,並具下列資格:
(一)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學院)以上醫學系畢業。
(二)經歷:曾於醫學中心完成訓練,且具教學醫院工作經驗者。
(三)專長(證書):須具有核子醫學專科醫師證書。
(四)其他:嫻熟臨場服務工作並具有相關經歷者為佳。
(五)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臨床醫療、檢查及教學業務。
(二)配合院方及科務即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260006 宜蘭市校舍路169號(蘭陽院區)
260002 宜蘭市新民路152號(新民院區)
🔵聯絡E-Mail:10413@hosp.nycu.edu.tw
🔵聯絡方式:
(一)非現職人員採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資料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受理),請依序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醫師證書影本、5.經歷及專長證明文件影本、6.身分證影本,於期限內逕寄26042宜蘭市校舍路169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人事室汪小姐收,並於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職稱,資料不齊全或未註明應徵職務者,不予列入候選名單。
(二)現職人員採取線上報名者,亦請將上開附件資料完整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院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下載,填妥後另以電子檔方式e-mail至10413@hosp.nycu.edu.tw,聯絡電話03-9325192分機73202汪小姐。
(四)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五)應徵所報資料與事實不符者,應自負責任,如獲錄取於報到時,所填國籍、學歷、考試、專業證書、重要經歷、現職官職等級、考績、獎懲、英文能力、工作績效與職務歷練等資料記載不實,應予撤銷,並由本院依規定圈定其他候選人員。本案正取1名,候補1名;本院得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3個月內,商洽候補人員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六)錄取人員接獲本院人事室通知報到前2個工作日,應向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繳交體檢表,未繳交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但經本院事先同意者,得延長之。體檢報告經本院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審查合格者,應依本院人事室通知日期準時報到,無故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醫師(復健科)

🔵職稱:醫師(復健科)
🔵徵才機關: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21128~1131231
🔵資格條件:
具師(三)級任用條件,並具下列資格:
(一)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學院)以上醫學系畢業。
(二)經歷:完成醫學中心復健科專科醫師訓練。
(三)專長(證書):領有醫師證書及復健科專科醫師證書。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一般復健科門診及住院相關醫療業務。
(二)一般復健科承接相關醫療計畫或活動。
(三)上級交辦業務之執行。
(四)參與院內、外在職訓練及專題報告。
(五)參與相關教學或研究。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260006 宜蘭市校舍路169號(蘭陽院區)
260002 宜蘭市新民路152號(新民院區)
🔵聯絡E-Mail:10413@hosp.nycu.edu.tw
🔵聯絡方式:
(一)非現職人員採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資料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受理),請依序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醫師證書影本、5.經歷及專長證明文件影本、6.身分證影本,於期限內逕寄26042宜蘭市校舍路169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人事室汪小姐收,並於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職稱,資料不齊全或未註明應徵職務者,不予列入候選名單。
(二)現職人員採取線上報名者,亦請將上開附件資料完整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院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下載,填妥後另以電子檔方式e-mail至10413@hosp.nycu.edu.tw,聯絡電話03-9325192分機73202汪小姐。
(四)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五)應徵所報資料與事實不符者,應自負責任,如獲錄取於報到時,所填國籍、學歷、考試、專業證書、重要經歷、現職官職等級、考績、獎懲、英文能力、工作績效與職務歷練等資料記載不實,應予撤銷,並由本院依規定圈定其他候選人員。本案正取1名,候補1名;本院得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3個月內,商洽候補人員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六)錄取人員接獲本院人事室通知報到前2個工作日,應向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繳交體檢表,未繳交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但經本院事先同意者,得延長之。體檢報告經本院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審查合格者,應依本院人事室通知日期準時報到,無故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