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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授

🔵職稱:助理教授
🔵徵才機關: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水圈學院
🔵職系: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427~1130828
🔵資格條件: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水圈學院誠徵競爭型員額專任教師二名(第一次延長公告)

一、徵聘職稱:競爭型員額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二名
二、起聘日期:114年2月1日,得視實際聘任作業情況而定。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28日(星期三)前送達。
四、應徵條件:
(一)應徵者具有漁業、食品、養殖、生技、海洋、環境等領域相關之一或跨領域學歷之博士學位。
(二)具體事蹟應提供明確資料佐證,且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曾當選中央研究院院士。
2曾獲科技部傑出研究獎、傑出特約研究員獎、吳大猷先生紀念獎;或教育部學術獎、國家講座;或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傑出人才講座;或中央研究院年輕學者研究成果獎者。
3.獲教育部核定之玉山學者或玉山青年學者。
4.近三年內具水圈學院新聘專任(案)教師資格審查要點規定之最低點數二倍以上(如附件2),且執行二件以上科技部計畫或曾獲國內外相關學術成就卓著獎項,經學校審認通過者。
🔵工作項目:
水圈學院專任教師
🔵工作地址: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水圈學院(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五、檢具資料:
(一)水圈學院徵聘專任教師申請資料表(如附件1)
(二)填具近三年內之水圈學院新聘教師點數核算表,點數核算請參考水圈學院新聘教師審查要點(附件2)
(三)碩士及博士學位,並檢附碩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碩士、博士學位成績單影本
(五)已具助理教授級(含)以上教師資格者,請附教師證影本。
(六)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年資計算至113年7月31日止)。但104年1月16日前已在職之技職校院專任合格教師且任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 (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以專任職務為原則,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 。
(七)五年內通訊或第一作者之著作全文至少5篇(1篇代表著作及4篇參考著作)
(八)五年內著作目錄。
(九)推薦函兩封(有指導教授推薦函尤佳)
(十)研究專長、未來研究方向與規劃
(十一)應徵者非本國籍者,需檢附國籍證明(請提供護照影本或居留證影本等資料)
(十二)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產學、專利、計畫、獲獎…等)
各項表格與文件請依序、分項並以長尾夾固定,為方便後續處理,請勿裝訂成冊,所有影本均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確認。
六、應徵者博士學位如為國外學歷,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應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等相關規定。
(二)畢業學校應為已列入參考名冊者(指教育部就外國大專校院,收錄其名稱、地址所彙集而成並經公告之名冊。);未列入參考名冊者,應為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
(三)承上,國外文憑其學校、學位名稱經教育部公告者,以驗證代替查證;未列入參考名冊者,由學校辦理查證,並提教評會認定。
(四)修業期限、修習課程,應與國內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持博士學位者,累計修業時間至少須滿十六個月。)
七、郵寄資訊:
意者請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28日前(紙本寄達)將檢具資料依序備齊寄至『811213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水圈學院』並在信封明確標示:「應徵水圈學院競爭型員額專任教師」,未註明者恕不受理;所有資料請以影本交寄(電子檔以E-mail寄至chs@nkust.edu.tw信箱),未獲錄取者亦不退件。
八、聯繫資訊:
聯絡人:鐘雅雯小姐 電話:07-361-7141轉23552 
E-mail: chs@nkust.edu.tw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425~1130822
🔵資格條件:
一、旨揭駕駛需為中央機關所屬(地方及直轄市均非屬之)各機關、學校之現職駕駛(含工友、技工)者。
二、有意願移撥至本分署者,請於113年8月22日前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分署(以本分署收件日為準),外信封請註明應徵駕駛;另經甄選後擇優錄取,如逾期、資格不符或非屬中央機關現職人員,恕不受理(退件)。
三、應備文件如下:
1.甄選履歷1份(如附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職業汽車駕駛執照影本1份。
4.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及獎懲影本1份。
5.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本職缺依餉級薪點每月薪資約新臺幣2萬8,680元至3萬8,110元。
五、資格條件經本分署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日期,擇優錄取1名,備取1名,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署通知日期到職服務;詳情可另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及本分署網站公告內容。
六、檢附履歷表及甄選簡章各1份。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8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電話:03-3579573,分機:1006,聯絡人:黃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專任教師

🔵職稱:專任教師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424~1130829
🔵資格條件:
一、專長為生死教育。
二、授課科目為:1.死亡教育專題研究 2.宗教生死學專題研究 3.宗教與靈性發展專題研究。
三、詳情請詳附件或本校教育學院教育學系網頁(網址:https://de.ntue.edu.tw/p/406-1023-34086,r11.php?Lang=zh-tw)
🔵工作項目:
專任教師業務。
🔵工作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陳郁菁助教;E-mail:haha@tea.ntue.edu.tw
電話:(02)27321104轉62146、FAX:02-2736259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助理教授

🔵職稱:助理教授
🔵徵才機關: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電子工程系(建工/燕巢校區)
🔵職系:
🔵正取:4
🔵備取: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424~1130819
🔵資格條件: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徵聘教師公告

職稱: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共4名
起聘日期:114年2月1日
收件截止日期:113年8月19日(郵戳為憑或於截止日前親自送達)
一、資格條件:
1.具國內外大學電子、電機、資訊與醫學工程等相關系所博士學位,符合「電機與資訊學院新聘各職級專任(案)教師資格審查要點」,如未符合學院著作點數規範,仍歡迎投件應徵(若未符合學院審查標準將由學校教師徵聘審議小組審議)。
2.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104年1月16日施行前已在職之技職校院專任合格教師且任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以專任職務為原則,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
3.具備英語授課能力、具研究與產學潛力與教學熱忱。

補充說明:
(甲組)電子組徵求師資說明資料:
專長:半導體技術、材料理論與模擬、元件材料、製程與量測、光電元件設計、IC及電子電路系統設計與應用、醫工電路系統。

(乙組)電信與系統組徵求師資說明資料:
專長:各類型通訊技術、數位信號處理、醫學工程技術等相關領域,具有新世代行動通訊技術研發經驗尤佳。

(丙組)資訊組徵求師資說明資料:
專長:資訊安全、AI深度學習、計算機網路、FPGA與數位IC設計、嵌入式系統設計、軟硬體整合開發等相關領域之專長、具有產學合作計畫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電子工程系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
🔵工作地址: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電子系(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二、檢附資料:
1.履歷表(至少包括近照、出生年月日、聯絡地址、電話、行動電話、e-mail、學經歷、自傳等資料)。
2.學經歷證件影本及大學、碩博士成績單影本(持國外學校學位證書、成績證明【如該學制無修習課程無成績單者,請檢附學校開立之正式修業證明文件】、經歷等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或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並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境紀錄及總成績單,如畢業證書及學位總成績證明非英語,係其他國家語言,請附上我國駐外單位認證的中文譯本)。
3.研究成果目錄包含代表性(期刊論文請註明是否為SCI)著作5篇,請提供抽印本首頁,其餘著作請表列。
4.博士論文封面中、英文題目及摘要,推荐函2封以上。
5.曾經執行計畫列表(例如:國科會計畫、產學合作計畫等)。
6.專利、發明、榮譽事蹟、教師證書等影本(無則免附)。
7.到職後未來三年在教學、研究、產學、服務的預期貢獻。
8.擅長任教課程及授課大綱。
9.檢附教育人員擬任人員具結書,具結人親自簽名。
10.檢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
11.檢附「電機與資訊學院新聘專任教師資格檢核表」(含佐證資料),電子檔於截止收件日前寄至hmlee@nkust.edu.tw信箱。
12.檢附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電子檔於截止收件日前寄至hmlee@nkust.edu.tw信箱,電子檔案下載,請參閱本系網站http://www.ec.nkust.edu.tw/。
13.本次徵聘教師4名,包含電子(甲)組2名、電信與系統(乙)組1名、資訊(丙)組1名,各組徵求師資專長詳見補充說明。
14.應徵者來信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組別,若未選組別或選兩組以上時,本系保有依其專長分配予最適當組別的權利,應徵者不得異議。

上述紙本資料請郵寄至:
807 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子系)
李新木先生收。

截止收件日期:民國113年8月19日(以郵戳為憑或於截止日前親自送達),恕不補件。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本職缺得視需要酌列備取數名。
聯絡電話:(07)3814526#15615。
本系將視應徵者資格條件,經教評會審議後再決定新聘為專任或專案教師。

補充說明:
(甲組)電子組徵求師資說明資料:
專長:半導體技術、材料理論與模擬、元件材料、製程與量測、光電元件設計、IC及電子電路系統設計與應用、醫工電路系統。

(乙組)電信與系統組徵求師資說明資料:
專長:各類型通訊技術、數位信號處理、醫學工程技術等相關領域,具有新世代行動通訊技術研發經驗尤佳。

(丙組)資訊組徵求師資說明資料:
專長:資訊安全、AI深度學習、計算機網路、FPGA與數位IC設計、嵌入式系統設計、軟硬體整合開發等相關領域之專長、具有產學合作計畫經驗尤佳。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助理教授

🔵職稱:助理教授
🔵徵才機關: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63-雲林縣
🟠有效期間:1130419~1130831
🔵資格條件:
詳見師資公告
🔵工作項目:
詳見師資公告
🔵工作地址:詳見師資公告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詳見師資公告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社會工作員(A心衛)

🔵職稱:聘用社會工作員(A心衛)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聘用6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417~1130730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2)國內外社會工作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者。
(3)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者。
2.未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但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2)國內外社會工作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者。
(3)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對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者(含有自殺企圖)提供追蹤輔導與關懷訪視、自殺風險評估及處置與轉介。
2.心理健康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歡迎身心障礙者踴躍報名》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月薪資︰
條件1(1)及1(2)聘用6等4階328薪點(約新臺幣47,199元)起薪;
條件1(3)聘用6等3階312薪點(約新臺幣44,896元)起薪;
條件2(1)及2(2)聘用6等3階312薪點(約新臺幣43,773元)起薪;
條件2(3)聘用6等2階296薪點(約新臺幣41,528元)起薪;
【註】條件2,先從事案件內容較單純之工作,任用滿1年後,再循條件1支薪標準及工作內容辦理。
二、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續聘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三、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2、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聘僱人員臨時人員簡歷表,請貼相片,經歷欄請分項填列工作經歷)。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畢業證書影本。5、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文件或考試及格證書影本。6、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7、符合資格條件之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心理健康科聘用社會工作員(A))請於報名截止日113年7月30日中午12時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余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以平信寄還)。

*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相關文件如下:
(1)畢業(學位)證書或部分科目免試通知函影本。
(2)如係以考試規則第5條第1項規定資格報名者,尚須繳驗相關成績單或學分證明,作為資格證明文件之一。
(3)民國102年之前畢業者,報名者可出具登錄有實習成績之學校成績單。若確曾修習實習惟成績單上無登錄,民國98年之前畢業者,應由學校出具註明實習成績之實習證明;民國98年至102年之前畢業者,則應由學校出具註明實習成績及實習內容之實習證明;民國102年之後畢業者,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應至少實習二次且合計400小時以上。
(4)自102年起應考資格第5條第2項經考選部審議通過並公告之學校系所(請參閱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考選法規/專技人員考試法規/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若係102年以前畢業者,尚須繳驗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之成績單或證明文件。
(5)報名者所修習之科目名稱,自102年1月1日起,須與考試規則第5條第1項所規定之學科名稱完全一致始可採計該科學分。102年以前畢業之報名者所修習之科目名稱若與考試規則規定之學科名稱不完全相同時,須附繳學校或科、系、組、所出具該科目之課程大綱或授課內容證明,憑以審查。
四、考試方式:面試100%。
五、初審通知: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挑選合適者,預計每週一辦理面試,所採計之收件截止日為前一週的星期二中午12時止,並預計於收件截止後3日內於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二)本職缺缺額人數預計每兩週更新一次,直至補足人數後下架公告。
六、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缺或本局其他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本案為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原職人員因故未離職, 則取消錄取資格,另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八、聯絡人:心理健康科余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3006。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