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含)以上學校畢業,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資料庫管理等電腦能力。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
🔵聯絡E-Mail:AC1071@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職務代理人甄試」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報名日期至本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止。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 簡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2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2937)。
三、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電子檔請至本府網站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2、畢業證書或相關服務證明等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並影印成A4同一面)。
4、其他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機關徵才
機關徵才
專科護理師
🔵職稱:專科護理師
🔵徵才機關:新北市立聯合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無
🔵正取:6
🔵備取:1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6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大專(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 證照:
1.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檢覈及格並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2. 具專科護理師證書、ACLS證照。
三、 工作經歷:須於區域醫院以上醫療機構服務3年以上臨床專科護理師相關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本院內科部專科護理師護理業務。
🔵工作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
🔵聯絡E-Mail:AS7503@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證件及護理相關學歷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護理師證書 (5)專科護理師證書 (6)服務經歷證明文件 (7)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若無則免附) (8)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9) ACLS證照。
二、 如為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3年7月26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人事室鄭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師(三)級護理師(專科護理師)】職務。
三、 本院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 報名人員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情事者。
五、 男性應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六、 本次甄選結果依口試擇優錄取。
七、 正取6名,備取12名。錄取者名單公告於本院網站或以電話通知。
承辦人:鄭先生
電話:(02)29829111轉3571
傳真:(02)29822524
電子信箱:as7503@ntpc.gov.tw。恕不接受電子郵件應徵。
郵寄地址: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專案助理
🔵職稱:聘用專案助理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6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1.辦理違法對待幼兒案件。
2.幼教相關業務。
3.幼兒園分區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7樓及復興路297號4樓
🔵聯絡E-Mail:ting0812@ms.tyc.edu.tw
🔵聯絡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例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於113年7月18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7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幼兒教育科聘用專案助理」。
2.正取2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4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聘用期間: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本案職缺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起薪,月薪37,800元(含自提勞健保),另本職缺係中央補助性質,114年度將視中央補助情形及年終考核予以續聘,並依相關規定得予晉薪,最高得晉至六等七階376薪點(月薪50,760元)。倘計畫結束,將無條件解聘。
6.聯絡電話:03-3322101#7574人事室彭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4等250薪點或約月薪33,750元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與同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性別不拘,男須役畢。
(三)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資訊設備操作、具溝通能力、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守法廉潔。
(四) 具備公務機關工作經驗及公文寫作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原民文化聚會所(新光國小舊校舍)空間改善工程。
(二) 原住民族文化館改善工程。
(三) 工程類綜合性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詢問工作內容請洽蔡組長04-22289111#50201
🔵工作地址: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聯絡E-Mail:bbc1033@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一) 應徵方式:請於民國113年7月18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請選身分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註冊->登入->履歷填寫->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並授權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
(二) 檢附報名資料(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戶籍謄本(請至戶政司網站下載電子檔)或身分證影本。
3.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人員請附證明影本,履歷自傳請勿空白。
(三) 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甄選錄取者以電話通知;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四)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原住民族特考人員報到前一日,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救助。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3等或220薪點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與同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性別不拘,男須役畢。
(三)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資訊設備操作、具溝通能力、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守法廉潔。
(四) 具備公務機關工作經驗及公文寫作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財產及廳舍管理等總務事項。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詢問工作內容請洽陳組長04-22289111#50301
🔵工作地址: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聯絡E-Mail:bbc1033@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檢附報名資料(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戶籍謄本(請至戶政司網站下載電子檔)或身分證影本。
3.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人員請附證明影本。
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自傳請勿空白),擇優以電話及e-mail通知面試。甄選錄取者以電話通知;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僱用期間:預計自簽約日起至114年7月19日止
04-22289111分機50031許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3等220薪點,月薪29,700元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802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及文書作業系統(office等軟體)及文書處理能力。
3、具備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事業廢棄物及再利用機構審查管理行政業務。
2、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機具管理。
3、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規費徵收。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26841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報名相關資料於113年8月2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26841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環保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設檢科約僱職務代理人職缺(D260041)」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1、報名表、切結書及自傳(請於本徵才公告「職缺相關附件」處下載使用)。
2、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黏貼於報名表。
3、自傳一篇約1,000字。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7、相關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8、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
二、報名表等相關文件請以A4大小紙張影印並裝置於信封內,郵寄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倘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不全者,視同不合格處理。
三、報名者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變造或虛偽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面試;於甄選完竣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僱用期限自錄取簽約僱用之日起至113年地方特考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電話:03-9907755分機560黃主任或分機600陳科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