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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4~11307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如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具溝通協調能力、個性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反應敏捷、配合度高者佳。
3、書面審查合格者(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不合格)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面試擇優錄取1名,另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4個月);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工作項目:
1、協助本廠庫房零組件、消耗品整檢(檢視)作業。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36號,近捷運麟光站)
🔵聯絡E-Mail:persn01@pa.npa.gov.tw
🔵聯絡方式:
1、僱用期間:簽約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2、待遇:約僱五等一級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3、意者請於113年7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紙本郵寄「106227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36號」。
4、檢附資料: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約僱人員報名表 (請上本廠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相關證照(書)影本(以上資料如有缺件逕視為資格不符)。
5、報名表請附上彩色近照,務必填寫簡要自述。
6、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約僱人員」。
7、聯絡電話:(02)2735-6980#3280
8、本案職缺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廠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單位、內容之調派等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暫僱人員

🔵職稱:暫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4~1130717
🔵資格條件:
1. 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
2.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且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3. 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4. 品行端正、具責任感、有服務熱誠,可配合業務於例假日辦理課程、活動與訪視等工作者。
🔵工作項目:
1. 綜理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據點計畫督導管理(含規劃、考核、執行)
2. 就業服務人員人事管理(含薪資製作、差勤管理)
3. 就業服務計畫總務事項(含財產管理及會計事項)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市依機關業務所需指定之地點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113年度新北市政府設置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據點計畫督導」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截止日(113年7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經濟建設科陳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3983)。
三、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1、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自行自本局網頁「公告資訊」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及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者請自附回郵信封以利寄還)。經甄試錄取者,本局另行以電話通知,並於通知後7日內報到、簽約,如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進用。
五、薪資標準: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之業務督導員給薪標準第1階計算,月支報新臺幣37,935元整 (含勞健保費及勞退儲金)。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有效期間:1130624~1130924
🔵資格條件:
1. 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
2. 積極任事、品行端莊、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紀錄。
3. 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合格者。
4. 具有汽車職業駕駛執照者。
🔵工作項目:
1. 公務車駕駛。
2. 公務車清潔保養維護。
3. 本分署其他駕駛請假或出車時,須臨時支援派車勤務等。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300)新竹市北大路97號。
🔵聯絡E-Mail:wca02115@wra02.gov.tw
🔵聯絡方式:
1. 官職等:工友俸點90-150;技工、駕駛俸點90-170(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2. 一律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113年 9月 24日止,以掛號寄至「新竹市北大路97號秘書室」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甄選駕駛」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 應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資料,以A4紙規格依序裝訂,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 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5)汽車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6)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
4. 面試:
(1)書面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倘有逾期申請、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不符用人需求之情事,怒不受理,人員報名之資料不另退還。
(2)本分署得視人員報名與甄審情況調整本公告期限,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至3名(候補期間3個月),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
(3)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正式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
5. 本案聯絡人:秘書室葉小姐03-5322334轉28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暫僱人員

🔵職稱:暫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3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4~1130717
🔵資格條件:
1. 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
2.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且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3. 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4. 品行端正、具責任感、有服務熱誠,可配合業務於例假日辦理課程、活動與訪視等工作者。
5. 具汽車或機車駕照者佳。
🔵工作項目:
1. 求職登記、求才及開發職缺
2. 外展服務
3. 推介就業媒合
4. 提供原住民就業服務、職業訓練、技能檢定或創業協助等諮詢服務
5. 辦理原住民就業促進研習活動、徵才活動、職涯講座
6. 陪伴族人求職面試
7. 聯繫、訪視企業廠商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市依機關業務所需指定之地點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113年度新北市政府設置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據點計畫就業服務員」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截止日(113年7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經濟建設科陳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3983)。
三、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1、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自行自本局網頁「公告資訊」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及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者請自附回郵信封以利寄還)。經甄試錄取者,本局另行以電話通知,並於通知後7日內報到、簽約,如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進用。
五、薪資標準: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之業務輔導員給薪標準第1階計算,月支報新臺幣35,235元整 (含勞健保費及勞退儲金)。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務員

🔵職稱:工務員
🔵徵才機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電機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626~1130717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該職務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考試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四) 熟諳雷達、電機、通信理論、網路基本技能及採購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飛航服務助航設備之汰換及維護等業務。
(二)委外維護之需求及規格招標和審查等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11號(桃園裝修區臺)
🔵聯絡E-Mail:nicki@anws.gov.tw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1.現職人員(採線上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如無則提供派令)、近5年考績通知書、近5年獎懲令、語文能力檢定證明、與職務相關之訓練及進修證明及自傳,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2.非現職人員(採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近5年獎懲令及語文能力檢定證明及與職務相關之訓練及進修證明),於113年7月17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桃園裝修區臺雷達資訊臺工務員職務(A620340)。
(二)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 聯絡人:飛航服務總臺人事室洪小姐(02)8770-223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