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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31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技工、駕駛。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
(三)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四)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五)各機關長官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機關之工友(含技工駕駛)。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有上開情事者,請勿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辦理本署、署外辦公室公文遞送、環境清潔業務、配合職務調動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待遇依工友工餉薪點90~150,月支報酬新台幣28,360~35,430元。
🔵工作地址:本署(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及所屬辦公室(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152號、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一段5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有意願移撥者,僅限以通信報名,並請於113年7月31日前送達本署(以本署收受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應檢具資料如下:
◎履歷表。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最近3年考核成績表或考績證明書。
◎衛福部認可之醫療院所出具之三個月內體格檢查表正本(體檢項目含胸部X光檢查,體格檢查表為「勞工一般體格檢查表」)。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工友(含技工、駕駛)甄選個資查詢同意書及無親屬關係具結書1份。(請來電承辦人索取檔案)
3.面談甄選:經本署書面審查合格者,另行面試評選後,各擇優錄取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逾期、資格不符或非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報名文件亦不退還。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稱:聘用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4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以上都市計畫、環境規劃、景觀⼯程、地政學系、建築、
⼟⽊學系等相關系所畢業。
2.具備⼀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熟悉AutoCAD、ArcGIS系統操作尤佳)。
3.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第1款⾄第8款及第10款所定不得僱⽤之情形。
4.具備都市計畫、地政、建築、景觀、⼟⽊⼯程或環境規劃等專業專⻑(具實務經驗⼀年以上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國⼟計畫、都市計畫、花東地⽅創⽣及社會住宅之規劃、評估及執⾏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松⼭區八德路2段342號(內政部國⼟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電⼦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採「掛號」通訊報名,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規格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於113 年7⽉24⽇前(以郵戳為憑)寄⾄臺北市松⼭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內政部國⼟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事室收,
聯絡⼈:02-27721350分機302李⼩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部⾨規劃科聘⽤⼈員」:
(⼀)公務⼈員簡式履歷表(如附件,並請註明⽩天聯絡電話、電⼦郵件信箱)。
(⼆)最⾼學歷證件影本。
(三)⼯作經驗證明及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
⼆、經書⾯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資料恕不退還。
三、本分署得擇優增列候補⼈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如應徵⼈員均不適當時,本分署得予從缺。
四、本職缺係提列「113年公務⼈員⾼考三級」職缺之職務代理⼈,聘⽤期間⾃實際到職⽇起⾄考試錄取⼈員報前⼀⽇⽌,聘⽤原因消失時,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救助。
五、職缺薪資,⼤學畢業312薪點,⽉薪新臺幣42,120元,碩⼠以上畢業328薪點,⽉薪新臺幣44,28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稱:聘用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4
🔵資格條件: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以上都市計畫、環境規劃、地政及其他相關系所畢業,
具備都市計畫及國⼟規劃業務經驗及電腦繪圖經驗尤佳。
⼆、具備⼀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
三、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第1款⾄第8款及第10款所定不得僱⽤之情形。
🔵工作項目:
辦理都市計畫規劃、國⼟規劃、都會區域計畫規劃、社會住宅先期規劃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松⼭區八德路2段342號(內政部國⼟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電⼦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採「掛號」通訊報名,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規格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於113 年7⽉24⽇前(以郵戳為憑)寄⾄臺北市松⼭區八德路2段342號,內政部國⼟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事室收,
聯絡⼈:02-27721350分機302李⼩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城市規劃科聘⽤⼈員」:
(⼀)公務⼈員簡式履歷表(如附件,並請註明⽩天聯絡電話、電⼦郵件信箱)。
(⼆)最⾼學歷證件影本。
(三)⼯作經驗證明及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
⼆、經書⾯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資料恕不退還。
三、本分署得擇優增列候補⼈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如應徵⼈員均不適當時,本分署得予從缺。
四、本職缺係提列「113年公務⼈員⾼考三級」職缺之職務代理⼈,聘⽤期間⾃實際到職⽇起⾄考試錄取⼈員報前⼀⽇⽌,聘⽤原因消失時,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救助。
五、職缺薪資,⼤學畢業312薪點,⽉薪新臺幣42,120元,碩⼠以上畢業328薪點,⽉薪新臺幣44,28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獸醫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7~1130714
🔵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二)經高考三級或相當高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之相關職系現職公務人員,並具擬任職務調任資格者(領有獸醫師證書)。
🔵工作項目:
(一)動物用藥品、試劑、疫苗財務採購案與履約管理。
(二)臺北市動物安養機構輔導與推廣業務。
(三)犬貓籠舍巡查、醫護與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安美街191號(臺北市動物之家)
🔵聯絡E-Mail:e14693@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獸醫師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本次公開甄選,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連絡電話:02-87897158-7145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稱:聘用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4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都市計畫、環境規劃、地政及其他相關系所畢業,
具備國土及都市規劃業務經驗尤佳。
二、具備一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第10款所定不得僱 用之情形。
🔵工作項目:
辦理國土規劃、都會區域及特定區域計畫、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採「掛號」通訊報名,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規格依序裝訂俾利審查,於113 年7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人事室收,
聯絡人:02-27721350分機302李小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城鄉規劃科聘用人員」: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如附件,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工作經驗證明及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
二、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資料恕不退還。
三、本分署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分署得予從缺。
四、本職缺係提列「113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職缺之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
報前一日止,聘用原因消失時,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職缺薪資,大學畢業312薪點,月薪新臺幣42,120元,碩士以上畢業328薪點,月薪新臺幣44,28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行政人員(約用人員性質)

🔵職稱:行政人員(約用人員性質)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626~1130717
🔵資格條件:
一、大學畢業(含)以上學歷。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Outlook)、統計分析經驗、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佳。
三、具身心障礙證明者佳。
四、有汽車駕照者佳。
🔵工作項目:
長期照顧整合計畫業務:
一、推動長期照顧各項服務資源。
二、協助行政相關文件彙整與核銷事宜。
三、定期辦理長照單位聯繫會議及教育訓練。
四、辦理照管中心辦公室行政採購庶務。
五、長照專線及服務推廣宣導活動。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必要時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酬薪點:依據「強化整備長期照顧服務行政人力資源人員進用薪級標準」辦理, 以符合行政人員每月薪資280報酬薪點核算,月薪為37,800元。
二、工作期程: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聘期1年,「強化整備長期照顧服務行政人力資源計畫」期限延續,續僱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倘年度計畫所須人事相關經費未獲衛生福利部核撥或經部分刪減則不予續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應徵時間及檢具履歷資料:
(一)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17日下午5時止。
(二)應徵者請檢具下列資料: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學歷、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照護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等)。
6.請備妥相關資料依序排放,無須裝訂,信封註明應徵行政人員,於113年7月17日下午5時前送達,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不符者恕不退件。
(1)郵寄(以寄達時間為準):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郭小姐分機2753收
(2)親送、委託繳送: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號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郭小姐分機2753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試時程及地點: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後,將於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訊息一併公告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時間地點,並以電話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六、名額:正取1名,另視成績擇優候補備取2名。
(一)本案為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得到職,若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二)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資格保留期間若有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同職務出缺,可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郭小姐,聯絡電話:03-3340935分機2753,電子郵件信箱:80038737@mail.tycg.gov.tw 。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