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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金門縣榮民服務處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89-金門縣
🟠有效期間:1130627~1130722
🔵資格條件: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具電腦操作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辦公室環境清潔工作、一般事務工作或文書業務協助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自強路2之1號
🔵聯絡E-Mail:vsdkm0017@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
1.報名日期:有意願至本處服務者,請於113年7月22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下列文件逕送或掛號郵寄本處,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友」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
2.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一) 填寫甄選報名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二)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三)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四)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審查合格且符合用人需求者,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與退件。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分所通知到職任用。
4.有意者請至本處網站公告下載報名表及甄選簡章(https://www.vac.gov.tw/vac_service/kinmen/cp-1760-165130-119.html)。
5.報名履歷寄送聯絡人:黃先生,聯絡電話:082-332062轉309。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駐衛警察

🔵職稱:駐衛警察
🔵徵才機關:法務部調查局
🔵人員區分:駐衛警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7~1130731
🔵資格條件:
中央各機關超額駐衛警察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負責門禁管制、警戒及單位大門口交通管制;支援對人犯之押運戒護、支援槍彈、現金護運;槍、彈庫之管理及上級交辦事項等。
二、工作時間:24小時輪值勤務。
三、報名人員經獲徵選移撥任用後,除經本局同意因任務需要調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調整服務地區、單位。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店區
🔵聯絡E-Mail:mA0405@mjib.gov.tw
🔵聯絡方式:
一、請填妥公務人員履歷表及聯絡電話,並檢附服務機關移撥同意書(如附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5年(108-112)考成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均以A4尺寸影印),於113年7月31日前寄至: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法務部調查局人事室收。合者通知徵選,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二、如有疑問,請電洽(02)2911-2241轉2414陳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契約放射科醫師

🔵職稱:契約放射科醫師
🔵徵才機關: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資位
🔵職系:
🔵正取:1
🔵備取:0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627~113122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學系畢業。
(二)具有放射專科醫師證書。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工作項目:
協同專科醫生進行會診或轉診,
疾病及損傷之例行檢查、診斷、施行治療,施行各種專科手術/麻醉,
放射影像判讀報告,
提供輻射防護管理資訊與建議,熟悉放射線臨床治療作業,
放射線器材操作使用,放射線檢查作業執行
🔵工作地址: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工作待遇:
(一)薪資:起薪48,500元起及工作獎勵金(依據1110525修訂契約人員薪資表辦理),待遇優渥。
(二)員工福利:年終獎金、員工宿舍、勞健保、在職教育、年休假等。
(三)派駐台東院區或鳳林院區則依該地區標準。
🔵聯絡E-Mail:jackie@vhyl.gov.tw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 03-8883141轉1101
聯絡人 溫宏璋先生

報名方式:
(一)請備妥以下資料,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2月20日17時前(以郵戳為憑),
掛號寄至:98142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內科部) 溫宏璋先生收。E-MAIL:jackie@vhyl.gov.tw
1.履歷(含自傳)。
2.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證照影本、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 。
(二)資格審查計3天,並以E-mail方式通知符合資格人員。
甄試日期及方式:
(一)時間:另案專簽。
(二)地點: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內科部辦公室 (本院距玉里火車站步行約15分鐘可達)
(三)方式:區分筆試、口試。
以筆試成績之70%及口試成績之30%,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
其中一試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錄取名額:1名。
錄取通知:甄試日期後十五個工作日,公布於本院官網。
附註: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2.依輔導會103年9月3日輔人字第1030063156號書函規定,如獲錄取遴用,應以在本院服務2年以上為原則。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竹市政府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有效期間:1130627~1130718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法律相關學系畢業者,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法制、訴願、國家賠償等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市政府行政處(法制科)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職缺名額:1名。
2.僱用期間:自人員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當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待遇: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37,800元(每月)。
4.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 (所有文件均為A4格式) 。
5.請於113年7月18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行政處法制科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科員職代)」。
6.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聯絡電話:新竹市政府行政處法制科林科長(03)5216121轉222分機。
8.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助理管理師

🔵職稱:助理管理師
🔵徵才機關:宜蘭縣政府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4職等或委任第5職等
🔵職系:資訊處理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627~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三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資訊處理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二)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畢業,資訊相關科系或有資訊系統專案建置及導入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資訊系統導入專案規劃與執行。
(二)伺服器軟硬體管理。
(三)相關資訊安全政策之協助執行。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宜蘭縣政府(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聯絡E-Mail:liu@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並應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資料是否完整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完整上傳(資料未全(含簡要自述)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本甄選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3-9251000分機3370,聯絡人:莊翔筑科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助理教授

🔵職稱:助理教授
🔵徵才機關:國立高雄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財務金融學系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627~1130822
🔵資格條件:
國立高雄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1、 擬聘職級及員額:助理教授以上1名。
2、 起聘日期:民國114年08月01日。
3、 應徵者需具備之資格條件:
(1)具備財務金融相關領域專長。
(2)具備全英文授課能力。
(3)配合本系教學、研究、服務等相關工作。
(4)於民國114年 07 月 31日前取得博士學位。
4、 應徵人員需附資料:
(1)博士論文。
(2)履歷表及著作目錄。
(3)自傳。
(4)學經歷證書影本。
博士學位畢業證書影本(屆聘前將驗證正本;如為境外學歷,需於起聘前完成駐外館處驗證。若為博士候選人,須於應聘前取得博士學位,並請由指導教授出具論文口試及預定畢業時間之證明。)或職級證書。
(5)可教授課程及任何有利審查之資料。
申請助理教授職級者請檢附上述各項資料,申請副教授以上職級者請檢附上述(2)至(5)項資料。
5、 應徵方式: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寄至「81148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財務金融學系」,並於信封正面註明「應徵專任教師」。所寄資料,不論是否通過初審,一律不寄還 (若需取回資料,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及郵資)。
6、 截止日期:113年08月22日前截止收件 (以郵戳為憑),隨到隨審,若符合資格則另行通知面試。
備註:
1、 本校教師之聘任需經三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經校長核定後聘任。
2、 本校新聘教師應受本校教師評鑑辦法、教師聘任辦法、教師聘約之規範。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81148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財務金融學系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吳玉婷秘書 / 電話07-5919331 / E-mail : fin@nuk.edu.tw。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