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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苗栗縣南庄鄉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2等190薪點,月薪27,47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5-苗栗縣
🟠有效期間:1130628~1130715
🔵資格條件:
1.國民中學或初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
2.無雙重國籍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第1項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民政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苗栗縣南庄鄉公所(苗栗縣南庄鄉大同路3號)(http://www.nanchuang.gov.tw)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間:本職缺係提列113年原住民特考職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到職前一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苗栗縣南庄鄉公所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相關工作經歷及專業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應徵表件請以信封裝封並請於113年7月15日前(報名資料以送達為準,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郵寄或親送至「苗栗縣南庄鄉公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民政課書記職務代理人」。
(四)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應徵人員均非適任人員時,本所得予從缺。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未附回郵信封者,將由本所另行銷毀。
(五)聯絡電話:037-823115#105游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經濟部水利署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官職等:工友俸點90-150;技工、駕駛俸點90-170(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31
🔵資格條件:
1. 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
2. 積極任事、品行端莊、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紀錄。
3. 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合格者。
4. 具有汽車職業駕駛執照者。
🔵工作項目:
1. 公務車駕駛。
2. 公務車清潔保養維護。
3. 本署其他駕駛請假或出車時,須臨時支援派車勤務等。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408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
🔵聯絡E-Mail:cindytseng801202@wra.gov.tw
🔵聯絡方式:
04-22501250#481秘書室曾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外語教育中心專案工作人員

🔵職稱:外語教育中心專案工作人員
🔵徵才機關: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628~1130715
🔵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以上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二) Word文書處理、Excel各類統計報表。
(三)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四) 需具備CEFR B1以上等級(或相當)檢定考試及格之英語能力。
(五)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六) 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工作項目:
(一)楠梓/旗津校區外語課程排課及課程相關行政事宜。。
(二)辦理楠梓/旗津校區期末英文會考及畢業門檻月會考。
(三)楠梓/旗津校區學生英文畢業門檻審核及統計。
(四)楠梓/旗津校區教室及教師研究室管理。
(五)填報技專資料庫。
(六)協助辦理英語競賽活動及場地租借事宜。
(七)其他交辦事項。
(八)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含試用期3個月,必要時得延長一至二個月,若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
(九)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惟視需要配合加班。
(十)待  遇:依本校「專案工作人員管理要點」薪資支給標準敘薪,專任助理比照「約用組員/約用技術員」敘薪標準,月支數額為新臺幣31,730元整。
🔵工作地址:本校建工校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燕巢校區(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號)、第一校區(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旗津校區(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定之上班地點刷上下班卡,基於業務需要或職務調整得指派於各校區間輪調。
🔵聯絡E-Mail:masumi1208@nkust.edu.tw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至網址(https://reurl.cc/YE5m2l)或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並填寫「本校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於113年7月15日(星期一)前報名表電子檔,併同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料影本傳送至外語教育中心公務信箱(xloffice01@nkust.edu.tw),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 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員1-2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內有效。
(三) 聯絡電話:用人單位:07-3814526轉(23581),(外語教育中心)(白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看守所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61-嘉義縣
🟠有效期間:1130701~1130831
🔵資格條件:
(一)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二) 國中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者。
(三) 須具職業大客車駕照。
(四) 以上人員限現職中央機關工友(含技工、駕駛)。
🔵工作項目:
配合車輛派遣勤務、工作日輪值加班、公文輸送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看守所(嘉義縣鹿草鄉豊稠村信義新村1號)
🔵聯絡E-Mail:ccc1551@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本所總務科黃鐘德先生。電話:05-3623859,05-3623889#201 傳真:05-3622839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8~1130714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現任(曾任)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職務,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具出納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動產及物品管理。
(二)公務車輛管理維護及油料核銷。
(三)計程車租賃管理及核銷。
(四)新聞紙刊登採購發包履約驗收及核銷。
(五)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捷運南京復興站2號出口,捷運共構大樓17樓)
🔵聯絡E-Mail:gc7655@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報名: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專業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等資料。
(二)非現職人員應徵: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證件影本(含最後職務派令、離職證明、相關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以email應徵方式寄至gc7655@gov.taipei,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科員」,聯絡人:李小姐,電話:02-27815696轉3168。
(三)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註: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3項)。
(四)服務科室:本處秘書室。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幫工程司

🔵職稱:幫工程司
🔵徵才機關: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8~1130714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相當類科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經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銓審合格實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都市更新事業審議業務。
(二)辦理委託協助公聽會、聽證等相關行政作業委辦案。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捷運松山新店線 南京復興站 2 號出口旁 捷運共構大樓17樓)
🔵聯絡E-Mail:gc7655@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報名: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專業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等資料。
(二)非現職人員應徵: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證件影本(含最後職務派令、離職證明、相關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以email應徵方式寄至gc7655@gov.taipei,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事業科幫工程司(土木工程職系)」,聯絡人:李小姐,電話:02-27815696轉3168。
(三)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註: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3項)。
(四)服務科室:本處更新事業科。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