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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工程員

🔵職稱:約僱工程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4.高普考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或景觀類科應考資格所列科系畢業者尤佳。
5.具有土木工程監造、設計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6.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7.熟悉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及AutoCAD等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8.具有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市轄區綠地廣場等土木設施相關事項(包含會勘、會議、公文處理、人民陳情案件回復及查報系統相關業務)。
2.年度業務期程規劃(包含工程設計、發包及整建、更新工程等專案委託設計暨監造及代辦等)。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園藝工程隊
🔵聯絡E-Mail:uw8167@gov.taipei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園工隊謝小姐,連絡電話:02-23815132分機338。
6.待遇: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每月。
7.期間預計至113高考三級考試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63004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嘉義縣社會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會計審計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61-嘉義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5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商業科系畢業得有證書者,具公務機關會計業務經驗者尤佳。
三、具備文書能力,熟諳電腦及Office等操作技巧者佳。
四、品行端正、工作態度佳、無不良嗜好、具工作熱誠及抗壓性者。

【約僱期限】
自核定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待遇月支報酬】
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支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工作項目:
一、收入、支出、轉帳及付款憑單之覆核。
二、經費審核及統計等相關業務。
三、單位決算、預算、半年結算、會計月報、調查表等。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嘉義縣社會局會計室(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1號)
🔵聯絡E-Mail:aminhao@sabcc.gov.tw
🔵聯絡方式:
【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預計自113年7月12日起至113年7月15日止(以事求人系統報名日期為憑)。
 二、報名方式:一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系統報名。
 三、報名時應至事求人系統上傳下列資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 最近 3 個月內 2 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 1 張,粘貼於履歷表。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1 份。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1 份。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資料送出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照片黏貼及簽名,如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不全,視同不合格。
 五、請於事求人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依該頁面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操作,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六、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七、報名人員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約談;於甄選完畢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甄選方式】
由社會局初審資歷,符合需求者將擇期並通知參加甄選。

【補充說明】
給假方式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辦理。

【聯絡方式】
email:aminhao@sabcc.gov.tw
電 話:(05)3620900-3601(郝先生)
以電話方式聯絡者,請於本機關服務時間來電(週一至週五非國定假日,0800-1200;1300-170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電腦及文書作業能力並以曾任國稅機關具實務工作經驗者優先。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稅捐稽徵業務及交辦事項。
2.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正取1名、備取1名)。
3.薪資:新台幣33,750元(月薪/薪點250)。
🔵工作地址: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恆春稽徵所(地址:94642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南門路98號2-4樓)
🔵聯絡E-Mail:nd03142@ntbsa.gov.tw
🔵聯絡方式:
應徵者請於信封袋封面註明「參加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恆春稽徵所約僱人員公開徵選」,並請檢附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於113年7月22日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地址:94642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南門路98號3樓),或逕送「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恆春稽徵所」,聯絡電話:08-8892484分機203(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辦事員

🔵職稱:約僱辦事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4.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5.具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或會計等相關證照者尤佳
6.熟悉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7.具有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委託規畫設計監造等相關業務。
2.公園更新及整建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陽明山公園管理所
🔵聯絡E-Mail:uw8167@gov.taipei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陽明所陳小姐,連絡電話:02-28832130分機111。
6.待遇: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每月。
7.期間預計至113普考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15012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課員

🔵職稱:課員
🔵徵才機關: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經建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6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符合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建設課土木工程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彰化縣永靖鄉永西村瑚璉路230號
🔵聯絡E-Mail:ycg02@yungchin.chcg.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1.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瞄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派令。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
3.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未完成上傳上述表件資料,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不予錄取。
(二)甄選方式:視報名人數情形擇優面試或書面審查,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符合資格者,請勿報名。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報名截止日期:113年07月26日。
(四)聯絡電話:(04)8221191-182白小姐或羅先生。

備註:
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幹事

🔵職稱:幹事
🔵徵才機關: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文教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應徵人員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等情事、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者。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基本與外師溝通對話之能力,另需依規定配合校內職務輪調。
🔵工作項目:
一、配合辦理國際交流處公文辦理、經費核銷、社群共備、教師資源採購等相關事宜。
二、配合辦理國際文憑班相關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10586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325巷7號
🔵聯絡E-Mail:xssh09@ms2.hssh.tp.edu.tw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及業務需要,上傳資料建議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依序掃描成一份pdf檔。
(二) 非現職人員請採下列方式擇一投件:
1.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依照現職人員應徵方式,以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2.或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原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依序裝訂,於113年7月2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聯絡電話:(02)25286618分機121張先生;地址:10586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325巷7號】。
(三)書面審查合格人員,依相關工作經驗或證照等條件,擇優通知面談及EXCEL測驗,惟無適當人選時,本校得予從缺。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hssh.tp.edu.tw/,並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商調作業,餘不再通知。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