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醫事檢驗師
🔵徵才機關:臺北榮民總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至師(三)級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7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專院校以上醫事技術(或檢驗科系)畢業。
2.領有醫事檢驗師證書與有效執業執照。
3.任職醫學中心或區域(教學)醫院從事醫事檢驗工作經驗2年以上,具氣相層析質譜儀、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操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4.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除役官兵、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檢驗(查)相關業務-臨床中毒個案毒物檢驗方法之開發、承接政府部門研究計畫之撰寫及執行、警政司法單位偵辦案件證物之鑑驗。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322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致德樓五樓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實驗室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應繳資料:報名人員請填妥報名表,並檢附最高學歷及相關科系畢業證書、醫事檢驗師證書、執業執照(一年內到期者須檢附足夠申請換照之學分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傳、工作經歷證明、學術發表或其他專長證明、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印本。
2.報名方式:請於 113年7月17日前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臺北榮民總醫院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陳技師收(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322號致德樓5樓526室),逾期不予受理。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聯絡人及電話: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陳技師,電話:(02)2875-7525 ext 80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機關徵才
機關徵才
司機
🔵職稱:司機
🔵徵才機關:屏東縣立東港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810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操守良好,具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
2.男女均可(男須役畢),並無任何違法記錄及兩年內無肇事紀錄者。
3.國小以上畢業具有愛心,願意為身心障礙學生上下學交通付出心力且積極配合學校交辦事項者。
🔵工作項目:
1.負責接送身心障礙學生上、放學。
2.配合特教生課務之需要,協助接送相關事宜。
3.其餘時間需協助學校各處室指派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屏東縣立東港高級中學
(地址:屏東縣東港鎮船頭路1號)
🔵聯絡E-Mail:x960142@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
詳簡章及本校官網:https://www.dghs.ptc.edu.tw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用人員
🔵職稱: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農業部農業試驗所嘉義農業試驗分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月薪33,800元
🔵職系:無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60-嘉義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B2001】
1. 農業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園藝系、具生物技術背景尤佳。
2. 具備基本儀器操作、藥劑配置、文獻閱讀、資料收集及數據分析能力。
3. 熟悉以文書軟體(如Word、Excel、Power Point等)整理數據、製作圖表及簡報等。
4. 具農業栽培或協助研究計畫執行經驗、具淨零碳排相關計畫執行經驗或具ISO14064-1、ISO14067等碳盤查相關證照者尤佳。
【B2002】
1. 園藝、農業或生命科學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
2. 具備基本儀器操作、藥劑配置、文獻閱讀、資料收集及數據分析能力。
3. 熟悉以文書軟體(如Word、Excel、Power Point等)整理數據、製作圖表及簡報等電腦操作及統計分析者。
4. 具農業栽培、分子遺傳或協助研究計畫執行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B2001】
1. 執行果樹研究計畫或研究試驗,包含相關行政及文書工作、試驗調查、生理試驗儀器操作及樣品分析、資料建檔、數據整理分析及圖表製作等。
2. 需能配合研究工作時程安排於果園及外出試驗場域進行調查、採收工作或加班。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B2002】
1. 協助果園田間及溫網室設施之栽培管理與試驗處理工作。
2. 協助果樹性狀調查、果實品質分析及試驗資料分析工作。
3. 協助試驗資料建檔、數據彙整分析及圖表製作等電腦文書工作。
4. 需能配合試驗時程安排於假日出勤。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可至嘉義農業試驗分所網頁/公告資訊/最新消息下載報名相關文件
二、請檢具報名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工作經驗、訓練證明等文件,男性另需繳交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1份,採通信報名,於113年7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以掛號郵寄60044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號農業試驗所嘉義農業試驗分所人事室收。
三、經書面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含面試、筆試及實務操作),並得視甄選成績每職缺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資格不合或通知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錄取人員到職後須接受3個月之試用,試用期滿辦理考核,考核未通過者不予續僱。
五、聯絡電話:05-2753005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技佐
🔵職稱:約僱技佐
🔵徵才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0-基隆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規定情形者。
4.具國產、地政、測量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國有財產相關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基隆辦事處(基隆市仁愛區光一路1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請檢具履歷表(如附檔)、最高學歷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專業證照影本(無免附)、工作經驗證明(無免附),於113年7月19日前(請自行計算送達時間,逾期不予受理)郵寄或逕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基隆辦事處收(地址:基隆市仁愛區光一路12號),信封務請註明「應徵約僱科員」、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如有疑問,請來電(02)2434-6270分機1101朱股長、1201劉股長。
2.書面審查合適者訂期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錄取。
3.薪資:本職務薪資報酬每月33,750元。
4.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5.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6.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書記官
🔵職稱:書記官
🔵徵才機關:法務部
🔵人員區分:主計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統計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 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 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及相關軟體操作。
🔵工作項目:
1. 檢察資料之蒐集、整理與分析及報表編製。
2. 檢察公務統計系統維護。
3.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灣高等檢察署統計室(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聯絡E-Mail:smithyt@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應徵,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專業訓練認證表:經主計總處認證者(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項下查詢下載,並以PDF檔上傳;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上傳;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
(三) 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
三、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將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最多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聯絡人:李先生,聯絡電話:02-21910189轉719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助理
🔵職稱:約僱助理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3~11307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7條及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
8款、第10款及第11款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全民健保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100008臺北市公園路15之1號(健保大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請於113年7月16日前於本署http://www.nhi.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公告編號:2024219),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另網路報名證明請當事人自行留存備查),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經本署初審合格後擇優另期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通知,屆時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書正本、身分證正本及專業工作經歷證明正本(無則免附)等足以證明符合上開職缺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
3.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候用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另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三等薪點22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29,70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5.本案聯絡電話:(02)2348-6655吳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