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42-臺中市 » 第 6 頁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5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
(二)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者。
(三)曾於公務機關(構)任職至少1年(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四)具備電腦基本操作、簡報作業、文書處理、網際網路及溝通協調等能力尤佳。
(五)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第10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考古遺址調查、管理及保存等相關業務。
(二)考古遺址研考等相關業務。
(三)輔導縣市政府辦理考古遺址業務。
(四)推動考古遺址出土遺物保存維護、人才培育及教育推廣。
(五)辦理一般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4024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聯絡E-Mail:ch0371@boch.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並將資料依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至系統:
(一)履歷表(含簡要自述)、工作經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正本面試時查驗,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始得應徵)。
(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研究或工作經驗證明資料或證照。
(四)撰寫一篇短文,陳述「對臺灣考古遺址保存之了解」 (1,000字左右)。
二、收件期限:113年7月15日前(系統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本局依初審結果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文件遺漏未齊或不符合資格條件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僱用期間:本職缺係提報考試分發職缺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四、薪給:每月支給報酬280薪點(現行薪點折合率為135元,合新臺幣37,800元,另須自付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準備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五、聯絡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人事室鄭先生,電話:(04)2217-6302。
六、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若無適任人員得從缺後再次遴選。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4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電腦、公文書處理相關經驗及汽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協辦本局觀光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情形請洽曾股長04-22289111分機58111
僱用期間:本案職務代理係提列113年公務人員地方政府特考四等考試之職務,並自本局通知到職日起至考試分配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4年3月下旬)即應無條件解僱。
🔵工作地址:檢具資料: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3年7月16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工作經歷及自傳,依個人意願檢附脫帽正面照片1張,檔案請至https://tinyurl.com/yaxmqdpx下載)、學經歷證件或其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本局人事室辦理報名(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58055),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佐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
(二)本項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視需要擇適合者通知面試,審查不適合、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採線上報名者請轉PDF電子檔上傳至事求人徵才系統)。
(四)本案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
(五)應徵報名以系統完成報送時間或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工作地址: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聯絡E-Mail:ckchang@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其他:
(一)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若干名為增列儲備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期間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二)月薪資為約僱四等250薪點33,750元。
聯絡人:張先生
連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805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自辦科技計畫約用人員

🔵職稱:自辦科技計畫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30
🔵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2.國內外大專院校農業相關系所畢業。
🔵工作項目:
1. 協助農業部科技計畫執行。
2. 協助農業人力專業課程培訓。
3. 協助農業科技成果推廣展示。
4. 協助業務推廣成果數據整理及分析。
5. 協助農場田間操作及種子苗生產相關作業。
6.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相關事項。
🔵工作地址:臺中市新社區(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李濡夙 04-25825436
詳細內容請至本場官網查詢。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里幹事

🔵職稱:里幹事
🔵徵才機關:臺中市后里區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5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歷畢業,具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考試限制調任情事者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綜合行政事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中市后里區公所(臺中市后里區公安路84號)
🔵聯絡E-Mail:hl284@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限期前依下列方式分別報名:
1.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並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徵才機關調閱。
2.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成1個PDF電子檔完整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3)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英文檢定能力證書(無則免附)。
3.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或資料提供不實,視同資格不符,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陳課員
04-25562116#81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辦事員

🔵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臺中市后里區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5
🔵資格條件:
(一)高中以上學歷畢業,具有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考試限制調任情事者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綜合行政事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中市后里區公所(臺中市后里區公安路84號)
🔵聯絡E-Mail:hl284@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限期前依下列方式分別報名:
1.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並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徵才機關調閱。
2.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成1個PDF電子檔完整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3)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英文檢定能力證書(無則免附)。
3.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或資料提供不實,視同資格不符,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陳課員
04-25562116#81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友(特殊性技工)

🔵職稱:工友(特殊性技工)
🔵徵才機關: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5
🔵資格條件:
(一)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 (含技工、駕駛)。
(二) 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三) 高中職以上畢業。
(四) 熟悉電腦文書,具備積極學習態度,可獨立作業。
薪資待遇 :月薪為薪點120至170(依各機關學校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支)。
🔵工作項目:
(1)協助農民諮詢作物病蟲害診斷服務
(2)協助田間農藥藥效藥害試驗
(3)協助實驗室農藥藥效測定
(4)協助管理試驗農場
🔵工作地址: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聯絡E-Mail:paulchien@tactri.gov.tw
🔵聯絡方式:
(一)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近3年考成(績)通知書、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四)最近6個月內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書。
應徵人員請留聯絡電話(日、夜)、聯絡地址及電子信箱。(如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有意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或逕至本所網站((https://www.ac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下載甄選簡章及履歷表等文件。
聯絡人:本所秘書室簡先生,聯絡電話:(04)2330-2101分機13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