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宜蘭縣羅東鎮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627~1130726
🔵資格條件:
1.於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歷者,並具有土木水利工程相關經驗。
2.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3.領有汽、機車駕照,自備車輛尤佳。
4.具臺語聽、說能力。
5.有相關工程及文書處理經驗、能獨立作業者尤佳。
🔵工作項目:
協辦工務課相關業務工作及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羅東鎮公所(工務課)
🔵聯絡E-Mail:f04@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
工作期限:通知上班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08時至12時,下午13時00分至17時00分。
薪資:本職缺以月計酬35,833元,勞、健保及勞退等自付部分費用依相關規定辦理。
注意事項: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個1份,並依序以A4格式裝訂整齊:
1.A4紙張直式橫書繕打之簡式履歷表與自傳(內含個人基本資料與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家庭狀況、工作經驗及未來工作展望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份證影本及其他相關證件影本。
4.採購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二)請於113年 7 月 26 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羅東鎮公所工務課吳小姐收(地址:宜蘭縣羅東鎮中興路3號),封面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職務,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3-9545102*274。
(三)另請至羅東鎮公所全球資訊網首頁/最新消息/下載應徵文件填列資料後,寄至本所。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或通知。
本次公開甄選,因名額有限,不列冊候用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26-宜蘭縣
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法務部調查局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12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23-新北市,26-宜蘭縣,33-桃園市,35-苗栗縣,42-臺中市,63-雲林縣,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603~1130831
🔵資格條件:
1.報名參加甄選人員應為『中央機關所屬現職工友 ( 含技工 ) 』。
2.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具原住民身分或輕度身障者尤佳。
3.公立醫院或衛生所三個月內體檢證明(通知錄取後繳交)。
4.薪資為33,190-35,770,若須延長工時,有加班費之預算。
🔵工作項目:
1.一般行政工作、環境打掃、廚工及臨時交辦等事項。
2.公文遞送、配合職務內容調動、其他交辦事項。
3.具服務熱忱,有電匠牌照或水電維修經驗者,優先錄取。
🔵工作地址:局本部: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臺北市調查處:臺北市基隆路二段176號
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
臺中市調查處: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
臺南市調查處: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
幹部訓練所: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二段295號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
航業處基隆調查站:基隆市中正路303號
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
宜蘭縣調查站:宜蘭市津梅路52號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
🔵聯絡E-Mail:angelachang@mjib.gov.tw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周一至週五上班時間洽詢局本部連絡人張調查專員(02-29112241#5249)。
2.面試資料包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照片)、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籍謄本(原住民身分、身障註記)、專業執照等相關資料。
3.報名履歷表請自行於附件下載。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教師
🔵職稱:教師
🔵徵才機關:國立宜蘭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601~1130731
🔵資格條件:
(一)獲國內外大學食品工程、化學工程、環境工程、生化工程或食品加工相關領域博士學位,具食品相關領域研究經驗者。
(二)具英語授課能力。
(三)具業界實務經驗、執行產學合作或研究計畫等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教學:教授食品工程、食品單元操作等相關課程,並配合食品加工及本系其他相關課程。
(二)研究與服務。
(三)新聘教師須配合本系課程授課,並應協助學院特色人才培育相關教研工作。
(四)其他本校行政業務協助之安排,如大學社會責任或永續發展。
🔵工作地址:260007宜蘭市神農路1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應徵資料:
(一)必繳資料
1. 簡歷(含個人履歷、著作目錄、研究方向、可教授課程與中英文課程綱要說明)。
2. 學歷證件影本。
3. 重要著作影本(抽印本)或已出版具公信力資料庫論文(請加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4. 具英文授課能力,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說明。
5. 推薦函二封。
(二)選繳資料(無則免附)
1. 教師證書影本。
2. 現職聘書影本。
3. 曾執行過計畫(例:國科會等)或產學合作相關文件。
4. 其他有利評審文件。
二、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星期三)前(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以限時掛號寄至:260007宜蘭市神農路1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食品科學系 林忠毅先生收(聯絡電話:03-9317752);「國立宜蘭大學食品系應聘個人資料簡表」(下載網址:https://niufood.niu.edu.tw/p/412-1038-2598.php?Lang=zh-tw )電子檔請E-Mail至cilin@niu.edu.tw。
三、擬起聘日期:114年2月1日起聘。
四、備註:
(一)應徵經初審資格符合者,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到校參加面試及英語試教;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經初審、面試通過,先送外審通過後,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二)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書面資料不退還),經錄取者專函通知。
(三)新進教師獎勵措施:新進教師每學期得申請減授鐘點3小時,到校三年內獲政府機構研究型計畫補助者,每案最高額外補助50%經費。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教師
🔵職稱:教師
🔵徵才機關:國立宜蘭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506~1130812
🔵資格條件:
徵聘職級: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
(一)獲國內外大學運動醫學、運動防護(保健)或休閒運動相關系(所)博士學位。
(二)須具備教育部體育署核發之運動防護員證書,具國際賽事(亞、奧運賽會)之防護經驗尤佳。
(三)具英語授課能力。
(四)具產學合作或執行計畫(研究)、1年以上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運動傷害防護指導或教學等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教學:教授運動保健學、運動傷害評估學、運動貼紮與實驗、運動防護實習等相關課程及本系其他相關課程。
(二)研究與服務。
(三)新聘教師須配合本系課程授課,並應協助學院特色人才培育相關教研工作。
(四)其他本校行政業務協助之安排,如大學社會責任或永續發展。
🔵工作地址:260007宜蘭市神農路1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
🔵聯絡E-Mail:ckhuang@niu.edu.tw
🔵聯絡方式:
一、應徵資料:
(一)必繳資料
1.簡歷(含個人履歷、著作目錄、研究方向、可教授課程與中英文課程綱要說明)。
2.學歷證件影本。
3.重要著作影本(抽印本)或已出版具公信力資料庫論文(請加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4.教育部體育署核發之運動防護員證書影本。
5.具英文授課能力,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說明。
6.推薦函二封。
(二)選繳資料(無則免附)
1.教師證書影本。
2.現職聘書影本。
3.曾擔任過大型賽會運動防護員相關文件。
4.曾擔任過各單項教練講習會之講師相關文件。
5.指導運動傷害防護實習生相關文件。
6.其他有利評審文件。
二、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113年8月12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以限時掛號寄至:260007宜蘭市神農路1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休閒產業與健康促進學系)黃小姐收(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職級)。聯絡電話:03-9317971、E-mail: leisure@niu.edu.tw。
三、擬起聘日期:114年2月1日起聘。
四、備註:
(一)應徵經初審資格符合者,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到校參加面試及英語試教;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經初審、面試通過,先送外審通過後,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二)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書面資料不退還),經錄取者專函通知。
(三)新進教師獎勵措施:新進教師每學期得申請減授鐘點3小時,到校三年內獲政府機構研究型計畫補助者,每案最高額外補助50%經費。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醫師(影像醫學部)
🔵職稱:醫師(影像醫學部)
🔵徵才機關: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21128~1131231
🔵資格條件:
具師(三)級任用條件,並具下列資格:
(一)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學院)以上醫學系畢業。
(二)經歷:具醫學中心或教職相關經歷者。
(三)專長(證書):領有醫師證書及影像醫學部相關專科醫師證書。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臨床醫療、檢查及教學業務。
(二)配合院方及部務即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260006 宜蘭市校舍路169號(蘭陽院區)
260002 宜蘭市新民路152號(新民院區)
🔵聯絡E-Mail:10413@hosp.nycu.edu.tw
🔵聯絡方式:
(一)非現職人員採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資料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受理),請依序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醫師證書影本、5.經歷及專長證明文件影本、6.身分證影本,於期限內逕寄26042宜蘭市校舍路169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人事室汪小姐收,並於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職稱,資料不齊全或未註明應徵職務者,不予列入候選名單。
(二)現職人員採取線上報名者,亦請將上開附件資料完整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院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下載,填妥後另以電子檔方式e-mail至10413@hosp.nycu.edu.tw,聯絡電話03-9325192分機73202汪小姐。
(四)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五)應徵所報資料與事實不符者,應自負責任,如獲錄取於報到時,所填國籍、學歷、考試、專業證書、重要經歷、現職官職等級、考績、獎懲、英文能力、工作績效與職務歷練等資料記載不實,應予撤銷,並由本院依規定圈定其他候選人員。本案正取1名,候補1名;本院得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3個月內,商洽候補人員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六)錄取人員接獲本院人事室通知報到前2個工作日,應向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繳交體檢表,未繳交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但經本院事先同意者,得延長之。體檢報告經本院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審查合格者,應依本院人事室通知日期準時報到,無故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醫師(兒童外科)
🔵職稱:醫師(兒童外科)
🔵徵才機關: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21128~1131231
🔵資格條件:
具師(三)級任用條件,並具下列資格:
(一)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學院)以上醫學系畢業。
(二)經歷:曾於醫學中心完成訓練,且具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工作經歷者。
(三)專長(證書):領有醫師證書及小兒外科專科醫師證書。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臨床醫療、檢查及教學業務。
(二)配合院方及科務即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260006 宜蘭市校舍路169號(蘭陽院區)
260002 宜蘭市新民路152號(新民院區)
🔵聯絡E-Mail:10413@hosp.nycu.edu.tw
🔵聯絡方式:
(一)非現職人員採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資料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受理),請依序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醫師證書影本、5.經歷及專長證明文件影本、6.身分證影本,於期限內逕寄26042宜蘭市校舍路169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人事室汪小姐收,並於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職稱,資料不齊全或未註明應徵職務者,不予列入候選名單。
(二)現職人員採取線上報名者,亦請將上開附件資料完整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院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下載,填妥後另以電子檔方式e-mail至10413@hosp.nycu.edu.tw,聯絡電話03-9325192分機73202汪小姐。
(四)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五)應徵所報資料與事實不符者,應自負責任,如獲錄取於報到時,所填國籍、學歷、考試、專業證書、重要經歷、現職官職等級、考績、獎懲、英文能力、工作績效與職務歷練等資料記載不實,應予撤銷,並由本院依規定圈定其他候選人員。本案正取1名,候補1名;本院得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3個月內,商洽候補人員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六)錄取人員接獲本院人事室通知報到前2個工作日,應向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繳交體檢表,未繳交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但經本院事先同意者,得延長之。體檢報告經本院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審查合格者,應依本院人事室通知日期準時報到,無故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