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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5等(280薪點)
🔵職系:
🔵正取:2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4
🔵資格條件:
1、具有國內外大專以上土木、水利、水保、環工、工程等相關科系。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或輪值者尤佳。
4、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工作項目:
一、辦理河川工程及管理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9樓
🔵聯絡E-Mail:AH0814@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可採以下方式報名:
1、線上報名投件:
使用事求人線上職缺應徵者,不須檢附(上傳)照片,如已上傳照片者,請勾選履歷”不要附照片”再應徵,並請於系統內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書及證明文件。
2、紙本報名者請檢附:
(1)本局甄選報名表(請務必下載使用本局新版甄選報名表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徵才資訊下載:https://www.wrs.ntpc.gov.tw/home.jsp?id=4448a69be9753ff4)。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有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請一併檢附在職或離職證明)。
以上紙本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述順序排列,並以迴紋針固定(勿裝訂),俾利審查,並於113年7月24日前親送或郵寄: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0樓水利局人事室許小姐收(郵戳至遲以113.7.24為憑,逾期、未寄送紙本報名表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5等約僱職代(河工科)」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相關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填寫住址及收件人)。本項甄試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備註:
1、自錄取簽准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當日止(約至114年3月)。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
2、本次徵才正取2名,另得擇優1~2名列備取,備取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於備取有效期間內如有其他同性質職務出缺,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
3、通知錄取人員如於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法到職者,視同放棄。
4、紙本投件者請下載本局甄選報名表報名。
5、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局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檢查報告。
6、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899許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專案助理

🔵職稱:專案助理
🔵徵才機關:文化部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學士畢業者265-313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5,775-42,255元;碩士畢業者289-339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39,015-45,765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歷者。
二、曾任職公家機關,或具與擬任工作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影視及相關影視平台跨域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聯絡E-Mail:a10757@moc.gov.tw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3年7月19日(星期五)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及完成下列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
(一)履歷填寫:請填寫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文能力、專長無則免填;日期請以「民國年(如:1100101,7碼)」標示。
(二)附件: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個人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經歷證明文件、英語或其它語言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至前述欄位。
二、未於報名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完成,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
三、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
四、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部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2-8512-6275郭小姐。
六、職前年資採計:於取得學(碩)士學歷後,如有曾擔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之專任職務年資,且服務期間成績優良具有證明文件,每3年服務年資得提敘薪級1級,至多提敘2級。年資之採認,以曆年制、學年制或會計年度制為採計基準,畸零月數均不予併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暫僱人員(秘書室)

🔵職稱:暫僱人員(秘書室)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4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一年以上者。
二、具公務機關任職服務經歷尤佳。
三、具有汽車駕照、可隨時機動配合首長行程出勤(含例假日)。
四、依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工作項目:
首長駕駛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113年7月12日起至113年7月19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3年7月19日下午5點前將應徵資料送達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李小姐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職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
三、檢附資料:除報名表外證件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並須親自簽名或蓋章)請至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關介紹-最新消息-徵才資訊網頁下載(http://www.dorts.ntpc.gov.tw/)。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學歷證件。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
(5)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測成績單或證(明)書(無者免附)。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六、洽詢電話:(02)22852086轉2321(李小姐)
七、本職缺係以工程管理費進用之暫僱人員,按政府會計年度簽訂契約,到職後之次年度起視工程進度及工作成績評量辦理續僱至經費用罄時止,以薪點25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3,75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人員(護理師職代)

🔵職稱:聘用人員(護理師職代)
🔵徵才機關:新北市石碇區衛生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6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6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二、領有護理師證書。
🔵工作項目:
1、公共衛生及醫療保健業務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支援業務
🔵工作地址:新北市石碇區碇坪路一段82號
🔵聯絡E-Mail:ak5049@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採雙面列印、親自簽名或蓋章。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4.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13年7月26日(星期五)5時以前送達本所,郵寄者以郵戮為憑(請寄:鍾護理師兼護理長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
二、應徵者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連絡電話:02-26631325
三、本職缺為護理師職務出缺之代理,按月支給約聘六等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整,並視績效另加發獎勵金。聘用期限預計自到職日起至114年1月31日止,但約聘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均無條件解聘。
四 、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2人,後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及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後補期限為5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農業技術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6
🔵資格條件:
1.具農業技術職系調任資格公務員。
2.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及抗壓性。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應徵。
🔵工作項目:
1.稻田轉作休耕申報。
2.農地農用證明核發。
3.農情調查及農作物產量報告。
4.農機證核發及油單申請、野鼠防治。
5. 紅火蟻等病蟲害防治。
6. 社區綠美化競賽。
7.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聯絡E-Mail:ab1982@ntpc.gov.tw
🔵聯絡方式:
1.本所經建課技士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酌列候補備取1名(候補期間5個月為限)。符合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請填寫簡要自述),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新銓敘部審定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完整上傳。
2.報名人員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應徵人員甄選後如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如履歷不完整、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
3.聯絡人:許小姐,電話(02)29929891#6308。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30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大學(或專)院校以上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且無限制轉調任情形者。
四、具採購證照者,擇優錄取。
🔵工作項目:
一、文書、檔案管理相關業務。
二、一般採購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聯絡E-Mail:yc0409@nlma.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案為113年8月2日預估缺。
二、線上投遞:符合上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填寫後併同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上傳。
三、採郵寄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人事室周小姐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科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四、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五、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分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六、聯絡電話:(02)2240-2911轉2316周小姐或業務單位聯絡人葉淑芬(分機101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