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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衛警察

🔵職稱:駐衛警察
🔵徵才機關:法務部調查局
🔵人員區分:駐衛警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7~1130731
🔵資格條件:
中央各機關超額駐衛警察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負責門禁管制、警戒及單位大門口交通管制;支援對人犯之押運戒護、支援槍彈、現金護運;槍、彈庫之管理及上級交辦事項等。
二、工作時間:24小時輪值勤務。
三、報名人員經獲徵選移撥任用後,除經本局同意因任務需要調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調整服務地區、單位。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店區
🔵聯絡E-Mail:mA0405@mjib.gov.tw
🔵聯絡方式:
一、請填妥公務人員履歷表及聯絡電話,並檢附服務機關移撥同意書(如附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5年(108-112)考成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均以A4尺寸影印),於113年7月31日前寄至: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法務部調查局人事室收。合者通知徵選,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二、如有疑問,請電洽(02)2911-2241轉2414陳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駕駛員

🔵職稱:駕駛員
🔵徵才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5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31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技工、駕駛。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
(三)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四)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五)具職業大客車執照。
(六)各機關長官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機關之工友(含技工駕駛)。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有上開情事者,請勿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負責公務車輛駕駛及勤務輪值、公務車清潔保養維護、公文遞送、支援一般行政業務、配合職務調動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待遇依技工工餉薪點120~170,月支報酬新台幣32,210~38,110元。
🔵工作地址:本署(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所屬辦公室(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152號、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一段56號)及勤務地點。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有意願移撥者,僅限以通信報名,並請於113年7月31日前送達本署(以本署收受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應檢具資料如下:
◎履歷表。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最近3年考核成績表或考績證明書。
◎公立醫院/經勞動部公告辦理勞工體格檢查與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之檢查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內容項目及辦理期程應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條及17條之規定,檢查日期不得早於開始工作日前六個月)。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工友(含技工、駕駛)甄選個資查詢同意書及無親屬關係具結書1份。(請來電承辦人索取檔案)
◎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影本。
3.面談甄選:經本署書面審查合格者,另行面試評選後,各擇優錄取正取5名、備取若干名,逾期、資格不符或非現職人員,恕不受理,報名文件亦不退還。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31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技工、駕駛。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
(三)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四)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五)各機關長官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機關之工友(含技工駕駛)。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有上開情事者,請勿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辦理本署、署外辦公室公文遞送、環境清潔業務、配合職務調動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待遇依工友工餉薪點90~150,月支報酬新台幣28,360~35,430元。
🔵工作地址:本署(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及所屬辦公室(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152號、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一段5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有意願移撥者,僅限以通信報名,並請於113年7月31日前送達本署(以本署收受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應檢具資料如下:
◎履歷表。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最近3年考核成績表或考績證明書。
◎衛福部認可之醫療院所出具之三個月內體格檢查表正本(體檢項目含胸部X光檢查,體格檢查表為「勞工一般體格檢查表」)。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工友(含技工、駕駛)甄選個資查詢同意書及無親屬關係具結書1份。(請來電承辦人索取檔案)
3.面談甄選:經本署書面審查合格者,另行面試評選後,各擇優錄取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逾期、資格不符或非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報名文件亦不退還。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資訊中心_程式設計師(高教深耕計畫專業技術人員)

🔵職稱:資訊中心_程式設計師(高教深耕計畫專業技術人員)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5~1130715
🔵資格條件:
1. 具學士學位(含)以上,非在學學生身份者。
2. 應屆畢業生可,需於到職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3. 非資訊相關科系對程式開發有興趣者亦可。
4. 熟悉JS/CSS/HTML5等前端開發工具使用。
5. 具備程式與資料庫開發經驗尤佳。
6. 擁有自我學習與解決問題之企圖心,能與團隊良好溝通合作。
🔵工作項目:
為持續推動本校資訊化任務,遴聘具資訊專長之程式設計師,協助資訊中心開發、維護及管理校務資訊系統,目前需要招募新的工作夥伴,歡迎加入我們的團隊。
🔵工作地址: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臺北大學三峽校區)。
以三峽校區為主,視情況需至臺北校區或外地出差。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工作時間:依本校職員差勤管理實施要點辦理。

工作待遇:
(1). 學士級:(薪資 $39,620 起)
(2). 碩士級:(薪資 $46,412 起)
依「國立臺北大學資訊中心專業技術人員報酬標準表」辦理(附件1)
網址:https://cms-carrier.ntpu.edu.tw/uploads/20240509_95c55e7a74.pdf

資訊加給:
111年度起增設獎勵制度,依工作表現及績效,經員額管控委員會審議後,每月核發2,000~12,000不等之資訊加給。

工作聘期:
自報到任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續約與否將視工作表現及本校獲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而定。

應徵方式:
採書面郵寄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請於113年07月15日(一)前(郵戳為憑),限時掛號郵寄至: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 151 號資訊中心 收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程式設計師」,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1. 履歷表(附件2或於資訊中心網頁下載,以A4紙張列印)
網址:https://bit.ly/2Hc8L7P。
2.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需經教育部驗證許可)。
3. 在校成績單(請附最高學歷成績單)。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於影本上註明僅供本次應徵使用)。
5.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及有助於審查的資料(如:專案作品、資訊專業證照、獲獎紀錄或著作等佐證資料影本)。
6.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3或於本校資訊中心網頁下載,以A4紙張列印)。
網址:https://bit.ly/2Hc9jKV

其他:
1. 初審合格者由本中心擇優通知甄審方式、時間及地點等相關事宜,未獲通知者恕不退件或通知。
2. 本職缺得增列備取,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或於三個月內離職者)。
3. 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資安分析師

🔵職稱:資安分析師
🔵徵才機關:法務部調查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9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5~1130726
🔵資格條件:
(一)資安分析師(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如資訊相關任職經驗、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者。
3、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4、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三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六年以上者。
(本職務聘用九等424~520薪點,起聘月薪61,480元,依年度考核表現最高可調升至75,400元)
(二)錄取人員中符合高級資安分析師資格條件,成績達85分以上且排名前2名者為高級資安分析師,其餘成績達70分以上者為資安分析師。
🔵工作項目:
本局依聘用人員技能,安排執行下列部分工作,並視需要辦理培訓(例如具程式設計經驗者,本局得培訓後安排研究惡意程式分析或開發網路工具):
(一)研究發展資安事件現場調查工具、技術與流程。
(二)研究、建立及管理惡意程式分析解密等相關技術資料庫。
(三)發展滲透測試作業方法、流程及平臺。
(四)封包分析及密碼。
(五)開發及運用網路工具針對社群平臺蒐集假訊息資訊。
(六)分析現地調研側錄之封包,並依案件需求產出調查結果。
(七)協助測試系統弱點、軟體及網頁漏洞等滲透測試作業。
(八)加密貨幣之金流分析及追蹤。
(九)支援網路維運管理等業務。
🔵工作地址:法務部調查局資安工作站(新北市新店區中生路40號)
🔵聯絡E-Mail:kuk232@mjib.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每項均為必要文件,未附視為資格不符)郵寄本局: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及認證之中文譯本) 。
3、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研究工作、工作經驗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及起迄日期等工作證明文件;外國經驗須加附中文譯文) 。
4、履歷表(請使用本徵才公告所附履歷表檔案撰寫基資、學經歷及自傳等資料,並於填表人欄位簽名)。
(二)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資安工作站聘用人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13年7月26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寄送「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調查局人事室林先生收」。
(三)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備註
(一)報名人員獲錄取者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另擇期口試與面試,並視成績選列資安分析師備取名額至多2名,備取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取名單將於「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mjib.gov.tw)為民服務就業資訊」公告,並以掛號信函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次年是否續聘則由機關視工作表現情形決定。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911-2241轉2419林先生。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911-2241轉8721張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高級資安分析師

🔵職稱:高級資安分析師
🔵徵才機關:法務部調查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10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0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5~1130726
🔵資格條件:
(一)高級資安分析師(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及工作經驗者。(如資訊相關任職經驗、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六年以上者。
(本職務聘用十等472~582薪點,起聘月薪68,440元,依年度考核表現最高可調升至84,390元)
(二)錄取人員中符合高級資安分析師資格條件,成績達85分以上且排名前2名者為高級資安分析師,其餘成績達70分以上者為資安分析師。
🔵工作項目:
本局依聘用人員技能,安排執行下列部分工作,並視需要辦理培訓(例如具程式設計經驗者,本局得培訓後安排研究惡意程式分析或開發網路工具):
(一)研究發展資安事件現場調查工具、技術與流程。
(二)研究、建立及管理惡意程式分析解密等相關技術資料庫。
(三)發展滲透測試作業方法、流程及平臺。
(四)封包分析及密碼。
(五)開發及運用網路工具針對社群平臺蒐集假訊息資訊。
(六)分析現地調研側錄之封包,並依案件需求產出調查結果。
(七)協助測試系統弱點、軟體及網頁漏洞等滲透測試作業。
(八)加密貨幣之金流分析及追蹤。
(九)支援網路維運管理等業務。
🔵工作地址:法務部調查局資安工作站(新北市新店區中生路40號)
🔵聯絡E-Mail:kuk232@mjib.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每項均為必要文件,未附視為資格不符)郵寄本局: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及認證之中文譯本) 。
3、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研究工作、工作經驗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及起迄日期等工作證明文件;外國經驗須加附中文譯文) 。
4、履歷表(請使用本徵才公告所附履歷表檔案撰寫基資、學經歷及自傳等資料,並於填表人欄位簽名)。
(二)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資安工作站聘用人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13年7月26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寄送「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調查局人事室林先生收」。
(三)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備註
(一)報名人員獲錄取者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另擇期口試與面試,並視成績選列資安分析師備取名額至多2名,備取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取名單將於「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mjib.gov.tw)為民服務就業資訊」公告,並以掛號信函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次年是否續聘則由機關視工作表現情形決定。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911-2241轉2419林先生。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911-2241轉8721張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