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23-新北市 » 第 38 頁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具有地政相關實務經驗者、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地價課)。
🔵工作地址:新北市淡水區崁頂里中山北路二段375號5、6樓
🔵聯絡E-Mail:ai1314@ntpc.gov.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3年7月15日前完成報名:
1.報名應徵: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須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填寫自傳,個人照片無須提供、得免上傳),再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
2.請併同於系統上傳下列相關附件: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4)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5)其他經歷證明(如履歷表有列出請提供離職證明)、專業證照、相關訓練證件等資料(無則免附)。前開資料請依上列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檔俾利審查,資料如有不實或疏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若有證件不齊,請於113年7月15日前完成補件程序(電子信箱僅提供補件,投件請仍以系統送件成功為憑),聯絡電話:02-26219645分機5600洪小姐。
4.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備取人員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5.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6.本案薪資為每月新臺幣37,80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組長

🔵職稱:組長
🔵徵才機關:新北市新店區安坑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6
🔵資格條件:
(一) 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二) 未具雙重、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者;並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規定。
(三)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Internet及e-mail收發等資訊能力。
(四) 熟悉採購業務,具採購業務證明文件者尤佳,且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五) 具身心障礙證明者為佳。
(六)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3年7月16日出缺。
🔵工作項目:
(一) 各項工程、財物、勞務招標及採購事宜。
(二) 校舍建物、消防設施安全檢查及水電管理與維修事宜。
(三) 委外合約採購事宜(保全、電梯、飲水機、快印機、電氣設備等)。
(四) 規劃執行校園綠美化事宜。
(五) 其他事務管理相關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36號(新北市新店區安坑國小總務處)
🔵聯絡E-Mail:AX3199@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 配合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3年7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本校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再點選【我的應徵】並將下列佐證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審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證明、專長證明、採購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無者免附)
(二)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得視需要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三) 聯絡電話:應徵報名問題請洽人事室02-22110560轉502;業務內容請逕洽總務處02-22110560轉305張主任。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5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畢業以上學歷。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基本office軟體操作。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局文書管理、財產管理、先期審查及惜物網拍賣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支援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2段15號。
🔵聯絡E-Mail:AQ7651@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係本局綜合行政職系科員(A020086)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 113年公務人 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
(二)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均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掃描成PDF格式,寄至AQ7651@ntpc.gov.tw,並請於主旨上註明應徵【秘書室綜合行政職系科員(A020086)職務代理人】職務: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 https://reurl.cc/QydW5 下載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它資格證明(如曾任公家機關的離職證明書)。
(三)符合者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 式,以便聯絡)。
(四)薪資:比照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7,800元,另機關支付機關勞健保部分,受僱人仍須自付勞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提繳率上限提繳退休金。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5個月。
(六)如有問題請洽(02)8951-9119分機8715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人員(應屆畢業可)

🔵職稱:聘用人員(應屆畢業可)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無資位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9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可之大學以上學歷。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5.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一、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資源布建業務。
二、機構管理業務(機構輔導、查核等)。
三、中央及地方獎(補)助案件申請、審查及核銷。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公告下下載)、(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行政人力,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黎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767,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3年7月19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薪資標準
(1)296薪點(折合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9,960元)
(2)年終獎金1.5個月(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7.進用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一年一聘,依據工作表現得予續聘)
8.名額:正取:1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3個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佐職務代理人(秘書室)

🔵職稱:技佐職務代理人(秘書室)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1.高中以上畢業,科系不限。
2.具有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文書處理能力。
3.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須附戶籍謄本),初審符合條件者,擬優先通知參加面試。
4.具有公務部門經驗者尤佳。
5.具有1年以上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辦理本局辦公廳舍管理、總務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等相關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本局秘書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0樓)
🔵聯絡E-Mail:TDHR@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採事求人線上應徵:請點選「我要應徵」,並附應徵資料。
(二)採EMAIL應徵:請將應徵資料並同履歷表(請至新北交通局局網下載非編制人員報名表)寄至TDHR@ntpc.gov.tw,並請於主旨上註明應徵秘書室技佐職務代理人。
二、請檢附下列應徵資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
(一)最高學歷證件。(二)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電腦測驗,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另擇優增列儲備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期間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四、洽詢電話:(02)29603456分機8483 周小姐
五、工作期間:自簽約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止(約113年10月底)。
六、待遇:250薪點,折合金額:新台幣33,750元/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臨時人員

🔵職稱:臨時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9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尤佳,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重型機車駕駛執照(另有汽車駕駛執照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1、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採通訊(以郵戳為憑)或親送報名。逕寄「22744新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新北市雙溪區公所秘書室收」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含未於報名表簽章欄位親自簽名或僅以電腦打字代替親自簽名、未使用本所報名表者)。
(1)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下載)
(2)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相關經歷資料及及重型機車駕駛執照(另有汽車駕駛執照尤佳)。
2.臨時人員職缺為符合業務所需及基本工作知能,分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電腦操作及第二階段面試基本測驗如:(第一階段通過測驗後,另通知第二階段面試並擇日面試)
(1)第一階段測驗:1分鐘30個字打字測驗及電腦文書測驗(word、excel)60分及格,即另通知參加第二階段(擇日辦理)。
(2)第二階段面試:Power point檔簡易自我介紹40%,於公開甄選面試時辦理測驗。
3.甄試方式:第一試及格者,本所通知參加第二試,第二試為「面試」(另擇日辦理),面試採問答及個人自傳簡報(內容含個人基本資料、學經歷、職涯規劃及應徵職務看法與了解等)方式,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有疑義請洽本公所查詢電話:02-24931111轉208。
🔵工作項目:
1.秘書室檔案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2.本項業務需配合廠商赴本區逸仙山數位電視改善站巡查督工。
3.行動通訊業務。
每月新臺幣27,976元。(配合基本工資調整)
🔵工作地址:新北市雙溪區東街25號
🔵聯絡E-Mail:am0446@ntpc.gov.tw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採通訊(以郵戳為憑)或親送報名。逕寄「22744新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新北市雙溪區公所秘書室收」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含未於報名表簽章欄位親自簽名或僅以電腦打字代替親自簽名、未使用本所報名表者)。
(1)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下載)
(2)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相關經歷資料及及重型機車駕駛執照(另有汽車駕駛執照尤佳)。
2.臨時人員職缺為符合業務所需及基本工作知能,分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電腦操作及第二階段面試基本測驗如:(第一階段通過測驗後,另通知第二階段面試並擇日面試)
(1)第一階段測驗:1分鐘30個字打字測驗及電腦文書測驗(word、excel)60分及格,即另通知參加第二階段(擇日辦理)。
(2)第二階段面試:Power point檔簡易自我介紹40%,於公開甄選面試時辦理測驗。
3.甄試方式:第一試及格者,本所通知參加第二試,第二試為「面試」(另擇日辦理),面試採問答及個人自傳簡報(內容含個人基本資料、學經歷、職涯規劃及應徵職務看法與了解等)方式,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有疑義請洽本公所查詢電話:02-24931111轉208。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