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學歷
大學以上畢業。
徵才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並有相關公務機關經驗者尤佳。
2、英語能力有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 (須非屬本局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及第28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工廠稽查。
2、銀行優惠融資協助。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自113年7月8日起至113年7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採通訊紙本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濟發展局-工業發展科普考經建行政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3、報名表件請郵寄至「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張小姐收」(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
4、應繳證件請以A4格式按下列資料依序裝訂:
(1)甄選報名表(請下載報名表檔案使用,無需相片,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4)身心障礙證明(無者免附)。
(5)英文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責任自負。
甄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次甄選正取1人,擇優備取至多2人,前述備取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處理。
3、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報名資料恕不寄還,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須檢還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否則將由本局逕予銷毀。
備註
1、本甄選職務係考試列管之職務代理,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薪點250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3,750元。
2、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1日或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截止之日止。
3、本案職務代理人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本公告規定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47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