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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護理人員(夜班)

🔵職稱:約僱護理人員(夜班)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北區老人之家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930
🔵資格條件:
1、具備護士或護理師證照。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1.工作地點為本家養護科,須配合輪值假日及夜班。
2.常規護理專業實務照顧工作,執行相關護理與技術性服務。
3.運用護理評估、計畫、執行與評值,維護住民健康。
4.與家屬、團隊溝通合作,提供住民健康服務。
5.辦理護理照顧品質監測指標。
6.負責評鑑指標規劃與執行。
7.指導照服員照顧技巧,提升照服員照顧服務品質。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北區老人之家(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83號)
🔵聯絡E-Mail:n135@nrsch.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學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於113年9月30日前郵寄(郵戳為憑)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83號衛生福利部北區老人之家人事機構收(請註明應徵職務:約僱護理人員(夜班)」),初審合格者本家擇優通知甄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本職務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支給5等1級280薪點(月支報酬為新臺幣37,800元),享有全民健保、勞保,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三)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1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聯絡人:人事機構陳先生(02-26668695轉135)、養護科林科長(02-26668034轉31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幹事

🔵職稱:幹事
🔵徵才機關:新北市立雙溪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文教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具身心障礙證明者。(二)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且無特考限制轉調任用之限制者。(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教師請假調課、代課之排課相關業務。
(二)辦理教師每月兼課鐘點費、處室人員每月加班費核算。
(三)辦理專案計畫撰寫及執行、經費編列及核銷。
(四)參與處室會議、學校社群運作規劃及紀錄。
(五)處理段考、模擬考等考試業務及學生學籍成積管理。。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立雙溪高級中學教務處,地址:新北市雙溪區平林村梅竹蹊3號。
🔵聯絡E-Mail:AB7588@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線上應徵:請於113年7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二)上傳資料: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最新銓敘審定函 7.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8.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本校得予以從缺。(四)本校為住宿型學校,備有宿舍及學生營養 早、 午 、晚餐,鄰近雙溪火車站,歡迎符合資格者報名甄選。
連絡電話:(02)24931028。分機210-教務處張主任;分機330-人事室林主任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用人員(新店,具身心障礙證明)

🔵職稱:約用人員(新店,具身心障礙證明)
🔵徵才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5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開放免費文書處理軟體及中文繕打)。
3.具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1.協辦國稅稽徵非屬行使公權力之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店稽徵所(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86號1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3年7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店稽徵所廖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182010分機415(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86號16樓,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字樣)。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另備取人員將視當時出缺職務及僱用期間核定。
4.每月薪資:新臺幣28,609元。
5.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6.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語言發展處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人員(語言發展處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客家委員會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五等(280薪點,37,8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5
🔵資格條件:
一、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Word及Excel等MS-Office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網路運用能力。
三、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者。
四、具辦理政府機關(構)行政、語言教育、研習、獎補助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具客語聽、說能力或通過客語能力認證者優先考量。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客語社群活力補助案。
二、辦理客語薪傳師相關業務。
三、辦理客語講故事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及18樓
🔵聯絡E-Mail:ha0572@mail.hakka.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7月 15日(禮拜一)前,請將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寄達本會人事室(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會(秘書室收發),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所應徵之職務(語言發展處約僱職務代理人),如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未報名。
二、應徵者若聯絡電話或地址資訊填寫有誤(或漏列),本會不負聯繫未果之責。又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符合資格者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約僱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9月14日止(或原職務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薪資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四、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請託關說,一律不予錄用。
六、聯絡電話:(02)8995-6988轉592楊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22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畢業,具大專以上學歷。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基本office軟體操作。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法制行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2段15號。
🔵聯絡E-Mail:AQ7651@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係本局法制職系科員(A020140)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 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
(二)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均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掃描成PDF格式,寄至AQ7651@ntpc.gov.tw,並請於主旨上註明應徵【秘書室法制職系科員(A020140)職務代理人】職務: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 https://reurl.cc/QydW5 下載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它資格證明(如曾任公家機關的離職證明書)。
(三)符合者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 式,以便聯絡)。
(四)薪資:比照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7,800元,另機關支付機關勞健保部分,受僱人仍須自付勞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提繳率上限提繳退休金。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5個月。
(六)如有問題請洽(02)8951-9119分機8715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課長

🔵職稱:課長
🔵徵才機關: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具擬任出缺職務職系之任用資格,曾任主管以上職務者尤佳。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綜理本公所工務課業務。(現缺)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公所(地址:23100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86號8樓)
🔵聯絡E-Mail:AM9440@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 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填妥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英文檢定及格證書等相關資料掃描成電子檔後上傳。
(二) 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聯絡人:新北市政府民政局人事室賴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8087。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