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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鶯歌戶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2等21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28,35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情事。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技能、能配合彈性上班者,具戶政工作經驗佳。
(三)主動、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配合度高。
🔵工作項目:
受理各項戶籍登記、證明文件核發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鶯歌戶政事務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3號)
🔵聯絡E-Mail:AA5931@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檔)
2.最高學歷證件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需附退伍令)
4.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二)以上資料除甄選報名表外均為影本。請於113年7月18日(四)17:00前寄(送)達23941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3號鶯歌戶政事務所洪小姐處,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案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約僱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滅前1日止,無條件解僱(約114年3月)。
聯絡人:洪小姐,聯絡電話:(02)26797784轉2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國際事務處境外生事務組_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國際化專章缺)

🔵職稱:國際事務處境外生事務組_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國際化專章缺)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所或大學畢業。
2.具備良好外語溝通與全民英文檢定中高級以上或相當此程度之能力(熟諳英文書信撰寫者尤佳),
3.以及具電腦文書處理(Office、Excel)、網際網路傳輸及其他資訊處理之能力者。
4.熟悉活動規劃辦理並具溝通協調能力,具良好時間控管與溝通協調能力。
5.具協調、溝通、分析、判斷能力及敬業與服務精神者。
6.與學生互動良好,並具有輔導與服務熱忱。
🔵工作項目:
(1)外國學位生相關業務
(2)陸港澳學位生相關業務
(3)境外生職涯相關業務
(4)陸委會窗口
(5)外國學位生獎學金業務(含外交部及台灣獎學金)
(6)國際化支援平台相關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臺北大學三峽校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待遇: 依國立臺北大學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表學士級第一年35,200元;碩士學歷,依本校碩士級第1年標準,每月40,200元整起聘另具備五年內多益成績須達940(含)以上者,每月提供語言加給3000元。

聘期:自到職日起聘,至113年12月31日;續聘與否視每年年底考核結果及教育部計畫補助款而定。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22日止。

請檢附中英履歷表(含相片)、自傳(需含申請動機、未來工作規劃)、學經歷證明、成績單、相關工作經驗作品(若無則免附)、語言檢定證明(若無則免附)及其他資料(請合併成一份PDF檔),概以電子郵件一次寄送至oia@gm.ntpu.edu.tw(聯絡人:張小姐/電話:8674-1111#68014);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相關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本職缺視成績增列備取2-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有效。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者,於候補有效期間內由本校通知候補人員逕行遞補。

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四)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管理員

🔵職稱:管理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市場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經建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普考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晉升官等訓練合格)無限制轉調情事,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任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近5年考績至少3甲以上。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熟悉OFFICE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等文書製作。
(五) 具機車或汽車駕照及採購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市場活化轉型業務
(二) SOP、法制作業維護及擬制、標租案及委外清潔履約管理
(三)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市場處: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8、9樓
🔵聯絡E-Mail:AK6697@ntpc.gov.tw
🔵聯絡方式:
本案限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線上投遞履歷參加應徵
一、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先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及填好自傳存檔,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務必將以下證明文件合併上傳:
(一)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書
(三)現職派令及銓審函
(四)相關專長證明文件如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採購證照等(無可免附)

★★★★★★★★前述附件中請勿加附敘獎令,「必附」文件未附者視為應徵無效★★★★★★★★★。

二、本案甄補,得列正取1名及擇優備取至多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從缺。另備取人員於本案正取確定翌日起3個月內為備取有效期間,期間內如本處有其他同性質同職務列等職務出缺時,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4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1. 辦理清潔維護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報名表,並務必於報名表及信封註明應徵職務為清潔維護科技佐約僱職務代理人)、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檢附經本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須加附經本國駐外單位或國內公證人等認證之中文譯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人事室(220243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恕不受理傳真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2.報名日期:民國113年7月12日至113年7月18日止。
3.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4.本次公開徵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徵選名次得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5.聯絡人電話:(02)2953-2111分機2063連小姐。
6.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為114年3月)。
7.薪資標準:約僱4等250薪點支薪(33,75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3等至3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1.辦理清潔維護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報名表,並務必於報名表及信封註明應徵職務為清潔維護科辦事員約僱職務代理人)、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檢附經本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須加附經本國駐外單位或國內公證人等認證之中文譯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人事室(220243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恕不受理傳真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2.報名日期:民國113年7月12日至113年7月18日止。
3.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4.本次公開徵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徵選名次得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5.聯絡人電話:(02)2953-2111分機2063連小姐。
6.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為113年10月)。
7.薪資標準:約僱3等220薪點支薪(29,70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體育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文教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有擬任工作所需基本知能。
二、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不得超過2年。
四、應徵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五、須配合本局平日及假日業務加班暨支援活動辦理。
六、須配合本局業務調整輪調。
七、具辦理大型國內、國際賽事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爭辦及籌辦亞奧運運動種類之國際賽事。
二、 辦理職業運動隊冠名合作相關業務。
三、 辦理運動選手職涯輔導相關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體育局(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78號)及所屬場館
🔵聯絡E-Mail:at9116@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113年7月11日(星期四)起至113年7月17日(星期三)截止。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113年7月17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
三、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一)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現任職務派令及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五)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月內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六、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七、本職缺為新北市政府體育局新置職缺。
八、聯絡人:(02)29620462分機712 余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