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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三、熟悉使用電腦文書處理。
🔵工作項目:
1辦理道路路面暨附屬設施維護管理。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234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工務課)。
🔵聯絡E-Mail:ab4220@ntpc.gov.tw
🔵聯絡方式: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3年8月12日出缺。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2、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以上均以掃描1份電子檔上傳 ),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列備取一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3個月。
5、本職缺支領專業加給表7。
6、本所聯絡電話:02-29282828轉524潘小姐;工作內容請洽:02-29282828轉265邱視導。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暫僱社會工作員(預估缺)(應屆畢業可)

🔵職稱:暫僱社會工作員(預估缺)(應屆畢業可)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5
🔵資格條件:
一、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ㄧ:
1.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學校畢業。
2.領有「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3.「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中華民國國民於公立、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五領域十五學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總計達四十五學分以上課程,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
二、並應具備下列條件:
1.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婦女福利及新住民相關業務。
2.提供個案管理服務、辦理團體方案及業務宣導等相關行政事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本公告項下)、(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暫僱人員(新住民家庭服務業務)」,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李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947,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3年7月25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新北市社會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薪資待遇:
(1)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7,765元整起(如具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每月加給新臺幣4,000元整;具專科社工師每月加給新臺幣2,000元整;具碩士(社工相關)以上學歷者,每月加給新臺幣2,000元整)。
(2)年終獎金1.5個月(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7.進用期間: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一年一聘,依據工作表現得予續聘)
8.名額:正取:2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3個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醫師

🔵職稱:醫師
🔵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830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醫學系畢業。
2.經歷:具醫師執照且相關臨床經驗一年以上。
3.專業證照:具家庭醫學專科或內科專科證書者佳。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ㄧ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醫務室臨床醫療。
2.榮民醫療服務照顧等工作。
🔵工作地址:新北市三峽區白雞路127號
🔵聯絡E-Mail:vhtpe0057@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
1.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醫師證書及專科醫師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報名請至輔導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一般人員」填寫,並檢附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醫師證書及專科醫師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13年8月30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保健組醫師職缺)。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專業知能)。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5.通信報名地址:新北市三峽區白雞路127號;聯絡電話:(02)2673-1201轉902;聯絡人:人事室王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網路運用能力。
3.歡迎應屆畢業生(全職,非工讀)。
🔵工作項目:
辦理清潔隊員勞工行政、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及其他相關庶務性業務。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報名表,並務必於報名表及信封註明應徵職務為環境庶務科科員(113高考增額)約僱職務代理人)、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檢附經本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須加附經本國駐外單位或國內公證人等認證之中文譯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220243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恕不受理傳真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2.報名日期:民國113年7月12日至113年7月18日止。
3.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4.本次公開徵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徵選名次得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5.聯絡人電話:(02)2953-2111分機2063連小姐。
6.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為113年12月)。
7.薪資標準:約僱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37,80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預估缺)

🔵職稱: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預估缺)
🔵徵才機關:新北市三重區衛生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約聘人員報酬薪點六等280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378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2.領有護理師證書。
🔵工作項目:
1.公共衛生業務。2.醫療保健門診工作。3. 辦理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4.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二、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19日止 (郵寄地址及收件人:241040新北市三重區新新北大道1段1號人事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9825233轉302或332(方護理長或人事林先生)。三、本職缺為護理師職務出缺期間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起至113年新北市各區衛生所護理人員平調作業報到前1日止或113年度各區衛生所護理人員甄選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但約聘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均無條件解聘。(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護理師職代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國際事務處_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國際化專章缺)_短期助理

🔵職稱:國際事務處_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國際化專章缺)_短期助理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所或大學畢業。
2.具備良好外語溝通與全民英文檢定中高級以上或相當此程度之能力(熟諳英文書信撰寫者尤佳),
3.以及具電腦文書處理(Office、Excel)、網際網路傳輸及其他資訊處理之能力者。
4.熟悉活動規劃辦理並具溝通協調能力,具良好時間控管與溝通協調能力。
5.具協調、溝通、分析、判斷能力及敬業與服務精神者。
6.與學生互動良好,並具有輔導與服務熱忱。
🔵工作項目:
(1)國際化支援平台相關業務(國際處及學務處國際化業務支援,如雙語化中英翻譯、資料收集分析等)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臺北大學三峽校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待遇:依國立臺北大學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表學士級第一年35,200元;碩士學歷,依本校碩士級第1年標準,每月40,200元整起聘另具備五年內多益成績須達940(含)以上者,每月提供語言加給3000元。
聘期:自到職日起聘,至113年12月31日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22日止。
請檢附中英履歷表(含相片)、自傳(需含申請動機、未來工作規劃)、學經歷證明、成績單、相關工作經驗作品(若無則免附)、語言檢定證明(若無則免附)及其他資料(請合併成一份PDF檔),概以電子郵件一次寄送至oia@gm.ntpu.edu.tw(聯絡人:張小姐/電話:8674-1111#68014);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相關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本職缺視成績增列備取2-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有效。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者,於候補有效期間內由本校通知候補人員逕行遞補。

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四)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