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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醫師

🔵職稱:牙醫師
🔵徵才機關:雲林縣衛生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63-雲林縣
🟠有效期間:1130223~1131231
🔵資格條件:
甄選「雲林縣口湖鄉衛生所師(三)級牙醫師」職缺現缺1員
(一)醫學院牙醫學系畢業,並具有衛生福利部核發牙醫師證書。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之情形。
🔵工作項目:
牙科醫療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雲林縣口湖鄉衛生所- 65341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4號。
🔵聯絡E-Mail:yls516@ylshb.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請簽名)、全部學經歷證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服務證明、牙醫師證書、其他經歷證件影本);所檢附證件影本資料請註明「與正本相符」及加蓋私章,並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
(二)前項資料請寄送雲林縣衛生局「64054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4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雲林縣口湖鄉衛生所牙醫師職務」(現職人員請一律使用人事行政總處線上應徵方式)。
(三)聯絡電話及承辦人:05-7002188、黃先生。
(四)備註:證件不齊及逾期均不受理。合者訂期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不通知亦恕不退件;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復健科約用主治醫師

🔵職稱:復健科約用主治醫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221~1131231
🔵資格條件: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學相關科系畢業。
2.領有醫師證書及復健科專科醫師證書。
3.具公私立區域教學醫院或醫學中心相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復健科相關業務。2.配合支援事宜。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42055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聯絡E-Mail:f004594@fyh.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紙張裝訂)
1.履歷表(粘貼本人最近照片1張,內容含:學、經歷及自傳等)
2.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學相關科系畢業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復健科專科醫師證書。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臨床工作證明(含服務單位及起訖時間)。
6.五年內研究發表之論文、著作及訓練證明文件。
二、於113年12月31日前逕寄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人事室張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人、聯絡電話:豐原醫院人事室張先生 04-25271180分機231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心臟科約用主治醫師

🔵職稱:心臟科約用主治醫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220~1131231
🔵資格條件: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學相關科系畢業。
2.領有醫師證書及心臟科相關專科證書。
3.具公私立區域教學醫院或醫學中心相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心臟科醫療相關業務。2.配合支援事宜。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42055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聯絡E-Mail:f004594@fyh.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紙張裝訂)
1.履歷表。
2.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學相關科系畢業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心臟科相關專科證書。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臨床工作證明(含服務單位及起訖時間)。
6.最近五年論文發表之文章
二、於113年12月31日前逕寄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人事室張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聯絡人、聯絡電話:
豐原醫院人事室張先生 04-25271180分機231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藥師

🔵職稱:藥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至師(三)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5-苗栗縣
🟠有效期間:1130220~1131231
🔵資格條件:
(一)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藥學相關系所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藥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藥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曾任地區教學醫院等級以上醫院服務滿二年以上工作經驗(年資採計至113年1月31日)
(四)具中藥16學分與藥事人員繼續教育學分一年內接受繼續教育20點以上或六年內接受繼續教育達120點之相關證明。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區域醫院藥師業務(含化療藥物調配作業)
(二)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聯絡E-Mail:55013@mil.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或線上報名,並檢附以下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學歷證書影本
4.國家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藥師證書(正反面)及中藥16學分與藥事人員繼續教育學分一年內接受繼續教育20點以上或六年內接受繼續教育達120點之相關證明文件。
6.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7.最近五年論文發表證明文件(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無則免附)。
8.其他藥學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9.現職派令影本(無則免附)。
10.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無則免附)
11.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無則免附)
12.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無則免附)
13.工作年資證明
14.前述相關證明資料採計至113年1月31日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回。
(三)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外科約用主治醫師

🔵職稱:外科約用主治醫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215~1131231
🔵資格條件: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學相關科系畢業。
2.領有醫師證書及外科專科醫師證書。
3.具公私立區域教學醫院或醫學中心相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外科相關業務。2.配合支援事宜。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42055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聯絡E-Mail:f004594@fyh.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紙張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粘貼本人最近照片1張,內容含:學、經歷及自傳等)
2.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學相關科系畢業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外科專科醫師。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臨床工作證明(含服務單位及起訖時間)。
6.五年內研究發表之論文、著作及訓練證明文件。
二、於113年12月31日前逕寄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人事室張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人、聯絡電話:豐原醫院人事室張先生 04-25271180分機231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牙科約用主治醫師/PGY醫師

🔵職稱:牙科約用主治醫師/PGY醫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215~1131231
🔵資格條件: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學相關科系畢業。
2.領有牙醫師證書或牙科專科醫師證書。
3.具公私立區域教學醫院或醫學中心相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牙科相關業務。2.配合支援事宜。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42055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聯絡E-Mail:f004594@fyh.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紙張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粘貼本人最近照片1張,內容含:學、經歷及自傳等)
2.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學相關科系畢業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牙科專科醫師。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臨床工作證明(含服務單位及起訖時間)。
6.五年內研究發表之論文、著作及訓練證明文件。
二、於113年12月31日前逕寄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人事室張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人、聯絡電話:豐原醫院人事室張先生 04-25271180分機231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