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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授

🔵職稱:助理教授
🔵徵才機關:國立高雄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電機工程學系(計算機領域)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605~1130719
🔵資格條件:
一、職級與名額: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1名。
二、資格:
(一)須具國內、外大學電機工程相關領域博士學位且具備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或研究經驗;或於113年7月31日前可獲得博士學位者。
(二)具備研究、產學發展潛力及富教學熱忱之教師。
(三)勝任英語授課者尤佳。
三、專長:計算機工程領域(人工智慧、資料科學、大數據、資訊安全、物聯網、智慧產業應用相關(智慧製造、智慧醫療、智慧生活等)之專長,具備跨領域整合學經歷背景者優先考慮。(備註:必須能支援本系課程地圖所列課程之開授。)
四、擬起聘日:最快114年2月1日起聘。
五、收件截止日:自公告日起至113年7月19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811-726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國立高雄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收」
六、應徵資料(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排列):
(一)本系應聘教師資料表(如徵聘公告之附件)。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印本或指導教授證明可畢業時間之文件(國外學歷須我國駐外單位學歷驗證)。
(三)教師證書影印本(無者免附)。
(四)現職聘書影印本(無者免附)。
(五)七年內著作目錄(請就著作目錄至多擇五件檢附抽印本)。
(六)曾執行計畫之清單(無者免附)。
(七)大學、碩士班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正本。
(八)博士論文(尚未畢業者,請提供博士論文初稿)。
(九)二封推薦信。
(十)其他有利審查文件。
(十一)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
七、備註:
(一)本系將就應徵人員的學術成果、產業經驗、表達能力、及預期貢獻等綜合考量,擇優聘任。應徵經初審資格符合者,由本系擇優通知到校參加面試,詳細時間另行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
(二)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書面資料不退還)。錄取者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並配合提供相關聘用資料。
🔵工作項目:
授課專長:計算機工程領域(人工智慧、資料科學、大數據、資訊安全、物聯網、智慧產業應用相關(智慧製造、智慧醫療、智慧生活等)之專長,具備跨領域整合學經歷背景者優先考慮。(備註:必須能支援本系課程地圖所列課程之開授。)
🔵工作地址:811-726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聯絡人:王小姐
電話:07-5919375
EMAIL:cuttee530@nuk.edu.tw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社會工作科-約用專任管理員

🔵職稱:社會工作科-約用專任管理員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72-臺南市
🟠有效期間:1130605~1130731
🔵資格條件:
1、專科(含)以上畢業者
2、具有精神復健機構專任管理員任用資格證書為優先
3、具有技術士執照(如中餐烹調、網頁設計、就業服務、飲料調製、家具木工、美髮、烘焙、照顧服務員)尤佳
4、熟悉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與運算能力
5、工作期間113年07月01日起,需輪三班及協調下配合加班
🔵工作項目:
1、日常生活輔導、協助住民服藥及習慣養成、觀察住民日常狀況及記錄、團體活動之計劃與安排、異常事件之防範及協助處理聯繫並回報、協助維持康復之家內外環境整潔、新住民生活適應評估、協助巡查住民生活空間,並適時反應與處理
2、醫院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717204台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相片及自傳>300字)、擬任人員具結書、學歷證件、考試(檢覈)及格證書、專業證書、經歷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3年07月31日報名截止日期前(以郵戳為憑,或本人親送達本院收發室並加蓋收發章),逾時不予受理;逕寄717204台南巿仁德區裕忠路539號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甄科室及職務名稱)。甄審方式初審資格條件後,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退件。本公告經面試錄取人員後,得隨時調整應聘缺額及隨時撤銷公告。
2、甄選時間:另行通知(請務必留下聯絡方式及mail),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甄選地點:本院五樓會議室
4、聯絡電話:06-2795019轉1527人事室翁小姐
5、面試方式:口試、筆試
附註:
1、薪資:專科畢27,470元/月(試用期後另有獎勵金,依據不同狀況有證書獎勵金及久任獎金),勞健保及退休金提撥依規定辦理。
2、配合排班夜班費:BC班120元/日;小夜班費150元/日;大夜班費200元/日。
3、依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機構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各醫院約用人員同一年度內約用期間達九個月以上者,予以辦理年度考核;達四個月以上未滿九個月者,辦理另予考核;未滿四個月者不予考核。約用人員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仍在職者,依照年度考核結果及當年度在職月份比例發給年終(考核)獎金。
4、依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機構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新進約用人員,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間不核發服務獎勵金)。
5、本職缺備取若干名,備取有效期間為一個月。錄(備)取人員將全名公告於本院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cnpc.mohw.gov.tw/?aid=1002
6、履歷表請依本院格式填寫,請至本院網站科室介紹人事室資料下載附件(應徵職務履歷表、應徵擬任人員具結書),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Edge下載檔案。https://www.cnpc.mohw.gov.tw/?aid=407&pid=1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63-雲林縣
🟠有效期間:1130601~1130731
🔵資格條件: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地方及直轄市均非屬之)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三)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四)具備一般電腦文書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支援一般行政事務、公文遞送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機關並得視業務需要調整工作;本職缺依餉級薪點給薪(加班費及其他所得另計)。
🔵工作地址:本署(地址:雲林縣虎尾鎮明正路38號)
🔵聯絡E-Mail:m845039@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檢附文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填寫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半身正面照片。
(二)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五)證照、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
報名日期: 有意願移撥至本署服務者,請於本(113)年7月31日前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署(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署,外信封請註明「甄選工友」或「甄選駕駛」;另經甄選後擇優錄取,逾期、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現職人員,恕不受理。
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聯絡人:總務科王先生,聯絡電話:(05)6334991分機10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3
🔵備取:
🔵工作地點:,63-雲林縣
🟠有效期間:1130601~1130731
🔵資格條件: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地方及直轄市均非屬之)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三)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四)具備一般電腦文書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駕駛公務車輛、支援一般行政事務、公文遞送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機關並得視業務需要調整工作;本職缺依餉級薪點給薪(加班費及其他所得另計)。
🔵工作地址:雲林縣虎尾鎮明正路38號
🔵聯絡E-Mail:m845039@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檢附文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填寫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半身正面照片。
(二)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五)證照、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
報名日期: 有意願移撥至本署服務者,請於本(113)年7月31日前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署(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署,外信封請註明「甄選工友」或「甄選駕駛」;另經甄選後擇優錄取,逾期、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現職人員,恕不受理。
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聯絡人:總務科王先生,聯絡電話:(05)6334991分機10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專任教師

🔵職稱:專任教師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605~1130809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13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專任教師」公告(社工系)

(自114年2月1日起聘) 公告日期:113年6月5日

■徵聘單位:社會工作系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專長領域為社會工作或社會福利。

2.具備身心障礙社會工作、社會政策分析、原住民族政策與福利服務等專長者尤佳。

3.具備國家社會福利相關政策推動或參與經驗尤佳。

4.須熟悉社會工作實務,並協助實習教學、志願服務、數位學習與科技素養,推動產業合作及國際化。

5.具備一年以上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及跨領域工作經驗,並需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6.檢附近五年發表著作。

■Department:Department of Social Work

■Position:Assistant Professor(or above)

■Vacancy:1

■General Requirement:A Ph.D. degree recogniz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the R.O.C. in a relevant field is required or an experience as an assistant professor (or above) with a lecturer’s certificate.

■Specialization or Special Qualification(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requirement included):

1. The applicants should be expertized in the fields of research on social work or social welfare.

2. The applicants with expertise in social work for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Social Policy Analysis, indigenous policies, and welfare services shall be prioritized.

3.The applicants with experiences in welfare policy promotion on the national level shall be prioritized.

4.The applicants should have experience in social work practices. In addition, the successful applicant should help supervise social work internships, student volunteer programs, digital learning and Intellectual Technology, promote institu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5.Work experience in social work practices and in the profession related to teaching subjects for more than 1 year; proof documents required.

6. A publication list with reprints or printed versions (PDF) of representative publications within five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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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備註︰
一、以上應徵之「一般資格條件」及「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須於公告截止日前(113年8月9日)已具有博士學位或教育部核頒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佐證資料。
二、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新聘專任教師如教授專業或技術科目者,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中有關「實務工作經驗」之審核,本校將依教育部訂定公布「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三、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8月9日止截止收件。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書面方式報名,收件至報名截止日止。
(一)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請寄送至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
(二)親送方式報名: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應檢附之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五、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12本校人事室朱小姐。
六、應徵信封右上角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單位/領域」;符合資格者由徵聘單位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如未獲錄取而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七、獲聘為本校教師後,如學校因教學需要調整教師任教單位時,應無異議接受。
八、報名需繳送表件︰(各徵聘單位另有資料需求者,請依其需求辦理)
(一)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詳細註明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新聘專任教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
(三)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含教師資格證書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及教師資格證書始予採認。
(四)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
(五)現職工作佐證文件(國外任職證明文件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六)檢附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之實務工作經驗始予採認)
(七)其他有利於聘審之資格證明文件。
(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一 ~ 八)項資料請勿膠封,使用長尾夾固定成冊即可※※
九、前述第八項(1、2款)所需之「個人基本資料表」、「新聘專任教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表格,刊登於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點選「徵才資訊」及人事室網站首頁(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最新消息、徵才求職,請自行下載相關表格使用;其中有關「新聘專任教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請另行以E-mail方式逕傳送以下相關系、所承辦人:
項目 系所 郵件信箱
(一) 社會工作系 mhlin@mail.npust.edu.tw
十、請應徵者詳閱「本校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確認同意相關事項後簽名,並隨同履歷資料繳件。

(承接四、聯絡方式)
🔵工作地址:本校(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十一、獲得本校系(所、中心、室)教評會推薦聘任,但未具教育部核頒擬聘任職級之教師資格證書者,請俟系(所、中心、室)電話通知後,備齊「取得送審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之專門著作(作品、成就證明及技術報告),含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合計至多五件(送審講師、助理教授資格者,尚得以學位論文代替代表著作,如為國外學歷者,請併附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及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合訂本一式五份,並寄送至本校辦理外審作業;未依通知時限繳送著作辦理外審者,不予聘任。送審後著作恕不退還。
十二、本校聘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第5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或不適任情形之紀錄。
十三、依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第8條規定略以,新聘教師應公開甄選,各系擬聘一名,需提送二至三人,…,應徵教師人數未達二人時,應簽請原公告延長,若連同第二次延長公告應徵教師人數仍未達二人時,應經系教評會重新檢視徵才專業領域或擬聘職級公告內容之適切性,並簽奉校長核定後重新公告之。各次徵才公告期間所有應徵教師應合併辦理,合併後應徵教師人數須達二人以上,始得進行初審工作。通過初審人數未達二人,應依前揭程序重新公告,公告期間至少二週為原則,已通過初審資格者應予保留。
十四、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二)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三)本校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點選「最新消息」/「徵才求職區」。
(四)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home109/index.aspx點選「找工作」。
(五)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網址https://tjn.moe.edu.tw/EduJin/點選「職缺訊息」。
(六)國科會網址https://www.nstc.gov.tw/點選「動態資訊」/「求才訊息」。

<<** 詳細內容請依人事室網站公告內容為基準 **>>
<<** 相關報名表格請至人事室網站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下載 **>>
<<** 人事室網址https://personnel.npust.edu.tw/ >>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72-臺南市
🟠有效期間:1130607~1130731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之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現於超額機關服務,且經機關同意移撥之現職工友;或於非超額機關服務,且經機關同意移撥之現職工友。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具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一)一般水管、電氣維修更換:
1.更換低壓用電燈具、燈管。
2.維修廁所馬桶、洗手台、水龍頭等衛生器具。
3.處理污水下水道清淤、溢流。
4.維修更換無熔絲開關過載跳電。
5.會同施工廠商場勘分署地下管線分佈(污水下水道、自來水給水管、高
壓電纜管線),協調施工方式。
(二)彙整及管控用水、用電度數。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台南市官田區官田工業區工業路40號
🔵聯絡E-Mail:wanda@wda.gov.tw
🔵聯絡方式:
雲嘉南分署秘書室曹小姐,聯絡電話:06-6985945#2306。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