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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佐

🔵職稱:技佐
🔵徵才機關: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620~1130719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訂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
🔵工作項目:
辦理土木工程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屏東縣佳冬鄉佳昌路2號(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聯絡E-Mail:a710015@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不受理紙本應徵,以紙本投件視為資格不符。
二、應徵本職缺採線上作業方式,意者請於113年7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請上傳證明文件,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或上傳資料不實或遺漏,恕不受理報名。
三,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一)現職派令。
(二)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三)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四)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六)另具通過外語能力檢定證件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未檢附視同無證照。
四、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皆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後,掃描同一個PDF檔於【我的應徵】上傳。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如檔超過系統要求,請email至a710015@oa2.pthg.gov.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屏東縣佳冬鄉公所技佐職缺」。
備註:
1.經初審合格者視需要情形另擇期通知面試,甄審未錄取或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並不再通知,資格未符合者亦同。
2.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所需求,本所得斟酌情況從缺辦理。
3.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4.本次徵才,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5.請務必填寫正確電子郵件及手機號碼,俾利本所聯繫。 聯絡資訊:電話:08-8662714轉157;人事室 劉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大安分局)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大安分局)
🔵徵才機關: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618~11307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職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擔任擬任職務相當工作合計滿1年以上者。
2.熟諳電腦文書能力(LibreOffice及中文打字)。
3.具稅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工作項目:
1.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該職缺人員回職復薪前一工作日止。
2.工作內容:稅務機關稅務相關工作(代理助理員)。
3.月支薪酬:新臺幣33,750元整(250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5元,惟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86號4、6、7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7月16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送(106207)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86號4、6、7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童淑秋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358-7979分機317。
2.繳驗表件如下【請以A4紙張影印1份裝訂成冊】: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未附者經歷部分不予計分【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不列入評分依據】。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契約一般外科醫師

🔵職稱:契約一般外科醫師
🔵徵才機關: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資位
🔵職系:
🔵正取:1
🔵備取:0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618~113073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學系畢業。
(二) 具有外科專科醫師證書。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工作項目:
1.臨床醫療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工作待遇:
(一)薪資:起薪48,500元起及工作獎勵金 (依據1110525修訂契約人員薪資表辦理),待遇優渥。
(二)員工福利:年終獎金、員工宿舍、勞健保、年休假等。
(三)派駐台東院區或鳳林院區則依該地區標準。
🔵聯絡E-Mail:surg@vhyl.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備妥以下資料,自公告日起至113年7月31日17時前 (以郵戳為憑)
掛號寄至:98142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外科陳明秀小姐E-MAIL:surg@vhyl.gov.tw)
1.履歷(含自傳)。
2.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證照影本、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 。
(二)資格審查計3天,並以E-mail方式通知符合資格人員。
(三)甄試日期及方式:
1.時間:另案專簽。
2.地點: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外科部辦公室
(本院距玉里火車站步行約15分鐘可達)
3.方式:區分筆試、口試。
以筆試成績之70%及口試成績之30%,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
其中一試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四)錄取名額:參閱資格條件項次(二)正取名額。
(五)錄取通知:甄試日期後十五個工作日,公布於本院官網。
附註: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2.依輔導會103年9月3日輔人字第1030063156號書函規定,如獲錄取遴用,應以在本院服務2年以上為原則。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
🔵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五等薪點280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618~1130717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備WORD、EXCEL等電腦應用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推動特定對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補助、受自由化貿易衝擊勞工(ECFA)參加技能檢定補助等業務及其法制作業事宜。
(二)規劃辦理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委託、術科測試場地機具設備評鑑與補助相關業務及法規條文研擬及修正事宜。
(三)辦理指定人民陳情技能檢定重大違失及行政救濟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7樓)
(二)本職缺將辦理甄選,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報名方式.報名地址.報名應備文件.甄選方式及其他事項,詳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www.wda.gov.tw「訊息發布/本署徵才」。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將辦理甄選,報名方式.報名地址.報名應備文件.甄選方式及其他事項,詳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www.wda.gov.tw「訊息發布/本署徵才」。
(二)待遇:月薪新臺幣37,800元(280薪點)。
(三)本職缺為本署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科員(A640140)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自簽訂契約書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本案約僱人員需配合於契約結束無條件解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視成績擇優候用2人,候用期間3個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618~1130802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駕駛(須具備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含以上】)含技工及工友(須具備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含以上】),如非現職人員恕不受理。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與嗜好。
(三)身體健康。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公務車輛駕駛、檔案管理、環境清潔、一般行政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屏東市信義路一五五號
🔵聯絡E-Mail:jlhong@mail.audit.gov.tw
🔵聯絡方式:
承辦人及電話:本室總務洪小姐 電話:(08)7349812分機125。有意願移撥至本室服務者,請於113年8月2日中午12時前(以郵戳為憑)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資料至「屏東縣屏東市信義路155號總務」收,並於信封註明「參加駕駛甄選」(逾期不予受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辦事員

🔵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617~1130716
🔵資格條件:
(一)考試等級及年資: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資格之人員。
(二)應徵人員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工作項目:
(一)辦理行政庶務、業務宣導、總務採購等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坪林交通控制中心(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1段52號)。
🔵聯絡E-Mail:ichiro51@freeway.gov.tw
🔵聯絡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履歷表須填寫簡要自述,不得空白)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者,請另附具有工作內容之服務證明書《表格如附件》)、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如考績尚未核定,請檢附機關出具之證明)、銓敘部認定職系專長文件(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依序遞補本職缺。
(四)聯絡人:人事室曾先生,聯絡電話:(02)27936555#2609。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