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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幹事

🔵職稱:約用幹事
🔵徵才機關: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54-南投縣
🟠有效期間:1130620~1130719
🔵資格條件:
一、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資訊相關科系學士以上畢業者·或其他科系學士以上畢業且具資訊相關實務工作經驗年2以上者 。
(二)具本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者 。
二、且須同時具備以下第一項及第二項專業知識·
(一)具備資通安全職能評量證書(證書定義請參見行政院國家安全資通會報公告為準·請檢附證書影本)。
(二)具備資通安全專業證照(證照定義請參見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公告為準,請檢附證書影本)。
(三) 具備其他網路或資訊安全專業證照尤佳(請檢附證書影本)。
三、另具以下經驗者尤佳
(一)資訊服務或網路服務維管經驗2年(含)以上·以及資安設備監控或資安事件鑑識調查經驗 1年(含)以上。
(二)資訊安全工作推動及資訊安全制度維運實務經驗
(三)具應用系統開發專案管理、規劃與執行等相關工作經驗。
四、具團隊精神、責任、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不畏工作繁重、學習能力強。
🔵工作項目:
1·資通安全管理面業務:包括推動資通系統防護需求分級、資通安全管理系統建置。
2·執行及驗證、內部資通安全稽核及相關教育訓練規劃與執行等業務 。
3·資通系統安全管理業務:包括資通系統分級及防護基準、安全性檢測、業務持續運作演練等業務。
4·資通安全防護業務:包括資通安全監控管理機制·資通安全防護設施建置及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業務。
5·資通安全管理法法遵事項業務:包括本機關對所屬公務務機關或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之法遵義務執行事宜丶個資保護業務推動 。
6·資安法遵應辦事項 。
7·智慧林業及資訊業務相關交辦事項。
8·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錄取人員任職前3個月為試用期,後經本處審核小組審議通過,工作能力適任者始正式錄用。
本職缺正式錄取人員,每月薪酬自39,592元起,未來依每年考核結果最高可逐級晉升至86,588元。
南投縣竹山鎮前山路一段1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應徵者須備妥下列資料(影本資料請註明與正本相符、加蓋私章):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資通安全職能評量證書影本
五、資通安全專業證照影本
六、其他網路或資訊安全專業證照影本
七、其他資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意者請將以上資料依序裝訂後以掛號逕寄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資安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49-2642181分機312。地址:南投縣竹山鎮前山路一段12號。(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人員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予錄取,資格審查不合者或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工

🔵職稱:技工
🔵徵才機關: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技工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0~1130731
🔵資格條件:
一、限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職工。
二、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及專案⼯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及專業⼯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次職⼯移撥甄選。
🔵工作項目:
一、核發謄本及地籍檔案整理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7巷1號
🔵聯絡E-Mail:a16050520@gov.taipei
🔵聯絡方式: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調僱者,請檢具履歷表、⾝分證影本,註明「應徵地籍資料課專案技⼯職務」,於113年7⽉31⽇前逕送、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104256臺北市中⼭區松江路357巷1號4樓,臺北市中⼭地政事務所⼈事機構收」或e-mail⾄a16050520@gov.taipei信箱(請電話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聯絡電話:2502-2881分機505,劉⼩姐。詳細⼯作內容請洽地籍資料課胡課⻑2502-2881轉301、302。
三、甄選通知:經書⾯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甄選(未參加者視同⾃⾏放棄應徵,不合格者證件資料不另退還),經甄選錄取正取⼈員依程序辦理移撥作業。
四、薪資:⼯餉最⾼⾄170薪點38,110元(依其原敘⼯餉等級⽀給)。
五、依臺北市政府104年8⽉4⽇府授⼈管字第10430954600號函規定,職⼯無須經單位主管及機關⾸⻑同意,即得依其意願報名,惟經甄選錄取之職⼯,應經原服務機關⾸⻑同意始得調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專任教師

🔵職稱:專任教師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620~1130809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13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專任教師」公告(野保所)

(自114年2月1日起聘) 公告日期:113年6月20日

■徵聘單位: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已具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陸域野生動物生態與保育專長。
2.具備一年以上相關領域全職實務工作經驗。
3.具備教學經驗及英語教學能力。

■Department:Institute of Wildlife Conservation
■Position:Assistant Professor or above
■Vacancy:1
■General Requirement:A Ph.D.’s degree recogniz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the R.O.C. in a relevant field is required or an experience as an assistant professor (or above) with official certificate.
■Specialization or Special Qualification(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requirement included):
1. Expertise in terrestrial wildlife ecology and conservation.
2. At least 1 year of full-time practical work experience in relevant field.
3. Applicants must have teaching experience and ability of teaching in English.
===================================================
🔵工作項目:
■備註︰
一、以上應徵之「一般資格條件」及「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須於公告截止日前(113年8月9日)已具有博士學位或教育部核頒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佐證資料。
二、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新聘專任教師如教授專業或技術科目者,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中有關「實務工作經驗」之審核,本校將依教育部訂定公布「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三、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8月9日止截止收件。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書面方式報名,收件至報名截止日止。
(一)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請寄送至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
(二)親送方式報名: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應檢附之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五、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12本校人事室朱小姐。
六、應徵信封右上角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單位/領域」;符合資格者由徵聘單位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如未獲錄取而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七、獲聘為本校教師後,如學校因教學需要調整教師任教單位時,應無異議接受。
八、報名需繳送表件︰(各徵聘單位另有資料需求者,請依其需求辦理)
(一)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詳細註明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新聘專任教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
(三)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含教師資格證書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及教師資格證書始予採認。
(四)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
(五)現職工作佐證文件(國外任職證明文件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六)檢附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之實務工作經驗始予採認)
(七)其他有利於聘審之資格證明文件。
(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一 ~ 八)項資料請勿膠封,使用長尾夾固定成冊即可※※
九、前述第八項(1、2款)所需之「個人基本資料表」、「新聘專任教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表格,刊登於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點選「徵才資訊」及人事室網站首頁(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最新消息、徵才求職,請自行下載相關表格使用;其中有關「新聘專任教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請另行以E-mail方式逕傳送以下相關系、所承辦人:
項目 系所 郵件信箱
(一) 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 wildlife@mail.npust.edu.tw
十、請應徵者詳閱「本校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確認同意相關事項後簽名,並隨同履歷資料繳件。

(接續聯絡方式)
🔵工作地址: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承工作項目)

十一、獲得本校系(所、中心、室)教評會推薦聘任,但未具教育部核頒擬聘任職級之教師資格證書者,請俟系(所、中心、室)電話通知後,備齊「取得送審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之專門著作(作品、成就證明及技術報告),含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合計至多五件(送審講師、助理教授資格者,尚得以學位論文代替代表著作,如為國外學歷者,請併附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及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合訂本一式五份,並寄送至本校辦理外審作業;未依通知時限繳送著作辦理外審者,不予聘任。送審後著作恕不退還。
十二、本校聘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第5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或不適任情形之紀錄。
十三、依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第8條規定略以,新聘教師應公開甄選,各系擬聘一名,需提送二至三人,…,應徵教師人數未達二人時,應簽請原公告延長,若連同第二次延長公告應徵教師人數仍未達二人時,應經系教評會重新檢視徵才專業領域或擬聘職級公告內容之適切性,並簽奉校長核定後重新公告之。各次徵才公告期間所有應徵教師應合併辦理,合併後應徵教師人數須達二人以上,始得進行初審工作。通過初審人數未達二人,應依前揭程序重新公告,公告期間至少二週為原則,已通過初審資格者應予保留。
十四、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二)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三)本校人事室網址https://personnel.npust.edu.tw/點選「最新消息」/「徵才求職區」。
(四)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home109/index.aspx點選「找工作」。
(五)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網址https://tjn.moe.edu.tw/EduJin/點選「職缺訊息」。
(六)國科會網址https://www.nstc.gov.tw/點選「動態資訊」/「求才訊息」。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醫師

🔵職稱:醫師
🔵徵才機關:雲林縣衛生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63-雲林縣
🟠有效期間:1130620~1131231
🔵資格條件:
甄選「雲林縣斗六市衛生所、斗南鎮衛生所、虎尾鎮衛生所、古坑鄉衛生所、大埤鄉衛生所、莿桐鄉衛生所、林內鄉衛生所、東勢鄉衛生所、褒忠鄉衛生所、臺西鄉衛生所、元長鄉衛生所、口湖鄉衛生所及水林鄉衛生所」等13所師(三)級醫師各1員。
(一)醫學院醫學系畢業,並具有衛生福利部核發醫師證書。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之情形。
🔵工作項目:
綜合保健、公共衛生及醫務管理等業務。
🔵工作地址:(一)斗六市衛生所-雲林縣斗六市公園路75號
(二)斗南鎮衛生所-雲林縣斗南鎮福德街153號
(三)虎尾鎮衛生所-雲林縣虎尾鎮明正路11號
(四)古坑鄉衛生所-雲林縣古坑鄉西平村中山路391號
(五)大埤鄉衛生所-雲林縣大埤鄉北和村中山路4號
(六)莿桐鄉衛生所-雲林縣莿桐鄉和平路53-2號
(七)林內鄉衛生所-雲林縣林內鄉新興路54號
(八)東勢鄉衛生所-雲林縣東勢鄉東南村懷恩街40號
(九)褒忠鄉衛生所-雲林縣褒忠鄉中勝村添財街21號
(十)臺西鄉衛生所-雲林縣臺西鄉民生路36號
(十一)元長鄉衛生所-雲林縣元長鄉元中路8號
(十二)口湖鄉衛生所-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4號
(十三)水林鄉衛生所-雲林縣水林鄉水北村水林路8號
🔵聯絡E-Mail:yls516@ylshb.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請簽名)、全部學經歷證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服務證明、醫師證書、其他經歷證件影本);所檢附證件影本資料請註明「與正本相符」及加蓋私章,並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
(二)前項資料請寄送雲林縣衛生局「64054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4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雲林縣OO鄉/鎮衛生所醫師職務」(現職人員請一律使用人事行政總處線上應徵方式)。
(三)聯絡電話及承辦人:05-7002188、黃先生。
(四)備註:證件不齊及逾期均不受理。合者訂期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不通知亦恕不退件;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總統府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2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31
🔵資格條件:
(一)薪資待遇:
月薪新臺幣32,210至38,110元整(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技工(駕駛)工友工餉及專業加給暨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
(二)資格條件:
1.須具中央機關、學校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
2.領有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且最近3年內無責任肇事紀錄者(如具職業大客車以上駕駛執照、諳汽車修護能力者尤佳)。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兼具外國國籍;身心健康、品性端正、無酒駕等不良紀錄者。
🔵工作項目:
(一)公務車輛駕駛。
(二)公務車輛保養與維護。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
🔵聯絡E-Mail:jgliu@oop.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
請於113年7月31日(星期三)下班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 總統府第三局第三科」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送件、資格不符或檢附文件不齊,恕不受理。
(二)報名檢附文件:請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1.報名表1份(詳附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近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2張(浮貼於報名表)。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5.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6.具專業證照或工作資歷證明文件(如在職、離職或勞保證明等),無則免附。
7.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表﹔未檢附或未達「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4條規定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基準者,視為體格檢查不合格,不予錄取。
(三)甄選方式: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依本府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四)其他注意事項:
本甄選案,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應迴避僱用情形者,請勿報名。
(五)本府聯絡人:
第三局第三科劉先生,聯絡電話:(02)2320-6335。簡章及報名表可至總統府網頁(https://www.president.gov.tw)下載或請洽承辦人索取。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術員

🔵職稱:技術員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0~1130719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具備普通小客車駕照者。
2.熟悉場館燈光、影視、音響設備操作管理,具備場館管理相關專長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3.具備投影機、LED電視牆、混音機、擴大機、矩陣式影音切換器操作能力。
4.熟悉電腦文書及資訊設備應用能力。
5.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
6.需配合輪值早班(08:00~17:00)或晚班(13:00~22:00),需配合勤務輪班、加班,每週排休二日。
🔵工作項目:
1.場館燈光、投影機、LED電視牆、混音機、擴大機、矩陣式影音切換器及音響設備操作及管理。
2.視訊會議設備及導播機操作管理。
3.場館內設備財產保管及維護。
4.場館內及場館周圍環境維護。
5.場館借用諮詢服務、場務管理及配合場勘事宜。
6.輪值本校各場館場地管理工作及代理公務車駕駛。
🔵工作地址: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總務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3年7月19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技術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1表單下載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專科級257薪點(29,41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