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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7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人員。無考試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且無記過以上處分之紀錄。
三、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 (含)以上畢業。
四、最近3年(110年至112年)年終考績不得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列乙等者。
五、具公文處理及熟稔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六、具服務熱忱、務實、獨立作業、擅溝通協調及表達能力與企劃(國會、新聞、公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ㄧ、辦理企劃相關業務規劃執行。
二、辦理重要個案計畫工作追蹤管制。
三、辦理機關內部控制管制及政府出版品管理。
四、辦理海洋教育推廣展示場域、海巡志工規劃執行。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國會、新聞及公關業務)。
🔵工作地址:新北市中和區秀峰街129號
🔵聯絡E-Mail:117008@cga.gov.tw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3年7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資料上傳至應徵系統中:
(一)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 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
(三) 現職派令影本及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四) 最近三年(110年至112年)年終考績通知書或考績證明影本。
(五) 相關經歷或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名蓋章)。
二、 上傳系統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 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通知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在原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四、 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人:王科員(02)2940-6341轉分機361708。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辦事員

🔵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1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銓敘部審定委任第一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形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三、能配合業務加班輪值者,優先考慮。
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一、秘書室研考、出納及採購等事務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9樓(本局秘書室)
🔵聯絡E-Mail:AK1932@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依序掃描為1個檔案上傳):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專長證件資料(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 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四、本次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五、聯絡人:呂先生,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4894。
備註:
1、應徵本職缺請毋須寄送紙本履歷資料,並請務必上傳應檢附相關資料電子檔(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通知〉。
2、「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局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健查報告」。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助理工程員

🔵職稱:約僱助理工程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4.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5.熟悉 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 等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6.須具有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1.地權及占用業務含宿舍查訪、辛亥光復樓標租。
2.三級品管巡查。
3.公園認養、場地借用事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花卉試驗中心
🔵聯絡E-Mail:uw8167@gov.taipei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花卉試驗中心宋主任,連絡電話:0910357913。
6.因應業務需要,須可臨時支援假日加班。
7.待遇: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每月。
8.期間預計至113普考增列考試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72007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助理工程員

🔵職稱:約僱助理工程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3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1.道路綠美化工程設計案。
2.一般公文處理及資料彙整。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園藝科
🔵聯絡E-Mail:uw8167@gov.taipei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園藝科林小姐,連絡電話:02-23815132分機351。
6.待遇: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每月。
7.期間預計至113高普考試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600200、A660070、A60027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辦事員

🔵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3等至5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1.具有委任第1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銓敘合格實授(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具備電腦office、excel、word等相關軟體及網頁基本操作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內勤文書業務,每月覈實支領清潔獎金3000元。。
🔵工作地址:花蓮縣新城鄉大漢村德莊街10之100號
🔵聯絡E-Mail:sl01@nt.sinchen.gov.tw
🔵聯絡方式:
03-8267223轉121、138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三鶯工務所)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三鶯工務所)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
二、具Office等文書處理能力。
三、依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四、具有汽車或機車駕照者尤佳。
五、具備良好溝通能力及基本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能力,能配合業務需求出差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捷運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中山路204號(三鶯工務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113年7月12日起至113年7月22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3年7月22日下午5點前將應徵資料送達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黃先生收,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職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
三、檢附資料:除報名表外證件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並須親自簽名或蓋章)請至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關介紹-最新消息-徵才資訊網頁下載(http://www.dorts.ntpc.gov.tw/)。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學歷證件。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
(5)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測成績單或證(明)書(無者免附)。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電腦測驗及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1.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電腦測驗分數未達70分以上,或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2.本次職缺電腦測驗參考試題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dorts.ntpc.gov.tw/(最新消息-徵才資訊)參閱。
六、洽詢電話:(02)22852086轉2320(黃先生)
七、僱用期間: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正額錄取人員通知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3年10月下旬),若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間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薪資標準:5等約僱人員280薪點,折合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整。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