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技術師
🔵徵才機關:國立中興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628~1130715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士學歷(含)以上,性別不拘,土木、建築、景觀、都市計畫、室內設計等等相關工程類科系畢業。
2、具備下列行政能力:
(1)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須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公文撰寫基本能力。
(2)具政府公務機關採購業務或擔任民間工程業務等工作經驗(3年以上工作經驗)。
3、積極主動、配合度高、負責盡職。具規劃、獨立、評估、研擬計畫作業與溝通協調能力。
4、需持有有效期限內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證照或「與土木工程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照。
5、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尤佳(非必須)。(*經甄審錄取者,無「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須於到職一年內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
🔵工作項目:
1、 工作內容
(1) 經辦建築及土木工程之新建、改建、增建等相關採購業務。
(2) 經辦建築物及土木工程零星修繕工程。
(3) 經辦工務行政相關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 工作時間:星期一至五(8:00~17:00)。如因業務需要,必要時須配合加班。
3、 工作地點:中興大學校本部(營繕組)。
🔵工作地址:國立中興大學總務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國立中興大學總務處誠徵土木專長技術師乙名
※評審項目:書面審查與面試。
※相關規定及薪資待遇:依據「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及「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待遇支給表」辦理,聘用起薪為E級別(技術師)第5級43,970元。
※聘僱期限:以實際到職日計算,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若無法勝任,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當年度聘僱期限屆滿,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續聘。
※本案列候補人員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
※應備文件與應徵方式:
1、 履歷資料(包含個人照片)
2、 自傳(500字以內)。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學經歷證件影本。
4、 意者請檢附上述1-3項資料,電子檔請寄至yieldgh@dragon.nchu.edu.tw,標題註明「申請營繕組技術師」,紙本請以A4規格裝訂,於113年7月15日(星期一)17:00前送至「營繕組辦公室」(行政大樓二樓),並請於應徵封面上註明「申請技術師」。
5、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6、總務處辦公室聯絡電話:04-22840276*11 (徐先生)
※如有未盡事宜,請連結查閱本校人事室「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相關規定。
※經費來源:工程管理費。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機關徵才
機關徵才
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助理教授
🔵職稱: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助理教授
🔵徵才機關: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5-臺東縣
🟠有效期間:1130628~1130831
🔵資格條件:
一、必要條件:
甲:應聘助理教授
(一) 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頒授之建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國外學歷證書需符合教育部部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證辦法]之相關規定)。
(二) 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惟104年1月14日前已聘任為專科以上學校之編制內具講師以上合格教師證書,且服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
(三) 專長須為建築設計及建築技術相關專業領域,並檢附建築設計作品集,如為共同合作之作品,須於作品集中呈現申請人在該作品之參與工作說明。
乙:應聘助理教授級專業及技術教師
(一) 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頒授之建築相關領域碩士學位(國外學歷證書需符合教育部部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證辦法]之相關規定)。
(二) 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惟104年1月14日前已聘任為專科以上學校之編制內具講師以上合格教師證書,且服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
(三) 須符合「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聘任暨升等資格審查辦法」及「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建築科專業及技術教師聘任暨升等資格認定基準」助理教授級專業及技術教師之相關資格。
(四) 專長須為建築設計及建築技術相關專業領域,並檢附建築設計作品集,如為共同合作之作品,須於作品集中呈現申請人在該作品之參與工作說明。
(五) 建築專業或技術實際工作九年以上,具有特殊專業實務經驗、造詣或成就者。
二、其他有利審查條件:
(一) 具建築設計及建築技術相關課程至少三門之授課計畫(包含課程設計內容、教學方法及質、量化學習成效評估指標之計畫書)。
(二) 能開授建築設計、建築數位表現法、建築法規及敷地計畫等相關課程。
(三) 5年內具以下條件者尤佳:
1、 具豐富建築設計實務經驗,且有具體成就可供審查文件。
2、 具有建築師資格、有技能檢定證照輔導經驗或相關證照者。
3、 發表之學術期刊論文。
4、 主持(限計畫主持人)學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業界科專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且有具體成果可供審查之文件,如相關之技術報告。
徵才資料,詳見本校官網:https://personnel.ntc.edu.tw/p/404-1007-24189.php?Lang=zh-tw
🔵工作項目:
一、教學、研究、輔導與服務。
二、需配合科開課、協助撰寫與執行各類計畫及擔任行政工作。
🔵工作地址:950 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汪怡君助理089-226389#2701或2700
e-mail:yichun@ntc.edu.tw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院聘護理師(護理之家)
🔵職稱:院聘護理師(護理之家)
🔵徵才機關: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雙重國籍。
2. 專科護理系以上學校畢,領有護理師證書。(持外國學歷者應附教育部認定證明文件)
3. 完成長期照護專業訓練Level1課程及領有長照證。
4. 具有臨床內外科護理工作兩年以上經驗為佳。
5. 面試成績如達錄取標準,仍須經本院體檢後方可進用。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1. 執行護理之家照護工作,需輪值三班。
2. 配合執行院內相關護理業務(含支援病房、門診)
3. 其他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1. 年薪:約594,506元至660,076元【含月薪/三節/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績效獎金 (紅利) 或工作表現酬金。※績效獎金(紅利) 或工作表現酬金視醫院營運狀況及個人工作表現發給】。
2. 夜班津貼:輪班人員視大/小夜班別,發給夜班津貼。
3. 提敘薪級:服務滿1年後,曾任相關職務、相當等級工作,服務成績優良年資,得檢據申請提敘,經審議通過者,最高可採計5年(以1-12月計算),每滿一年,提敘一級。
員工福利:享有生日禮券、員工旅遊、就醫優待、望年餐會等之福利。
🔵工作地址:臺北市萬華區內江街8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及注意事項:
1.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亦受理現場報名),請檢附履歷表(請貼照片)、學歷、經歷證件及身分證(正反面)等資料影本各1份。
2. 請於報名期限前掛號郵寄至「108臺北市萬華區內江街87號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聯絡電話。(逾期、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3. 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及函復,本次徵才得列備取人員,備取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本職缺如經甄選,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另行公告甄選,並得視業務需要增額錄取。
4.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不得應考,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5. 聯絡人:人事室游小姐,聯絡電話:(02)02-23717101分機215047。
6. 應徵請使用本院所提供之履歷表,可至本院官網人才招募專區下載使用。
7. 本院為無菸及檳榔醫院,應遵守各項無菸及檳榔環境與文化之政策及管理,禁止在院區吸菸及嚼食檳榔。
8. 歡迎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參加甄選。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衛生福利部「龍發堂個案一案到底培力計畫/南部辦公室」個案管理師(社會工作科)
🔵職稱:衛生福利部「龍發堂個案一案到底培力計畫/南部辦公室」個案管理師(社會工作科)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628~11307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社工、護理、心理諮商、心理輔導科系畢業。
2.能獨立作業、具個案服務、團隊合作經驗,有精神醫療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工作項目:
1.個案評估轉介。
2.提供個案及案家第一線服務。(關懷、訪視、培力)
2.社區資源盤點、開發、連結與執行。
3.諮詢服務。
4.辦理業務聯繫會議及個案討論會。
5.登打收治龍發堂個案支醫療及照護機構資訊。
6.每月定期上傳服務成果、更新個案動態、辦理事項等。
7.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高雄市政府毒品防治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1號4樓之1)
🔵聯絡E-Mail:ylhr2136@gmail.com
🔵聯絡方式:
*歡迎對此職缺有興趣者投遞履歷*
一、本職缺主要工作內容:
1.個案評估轉介。
2.提供個案及案家第一線服務。(關懷、訪視、培力)
2.社區資源盤點、開發、連結與執行。
3.諮詢服務。
4.辦理業務聯繫會議及個案討論會。
5.登打收治龍發堂個案支醫療及照護機構資訊。
6.每月定期上傳服務成果、更新個案動態、辦理事項等。
7.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二、求才條件:
1.資格:國內外大學以上社工相關科系畢業者。
2.有社工師證照及精神醫療社工經驗者(即:社工相關之助人、諮商技巧及電腦文書處理)優先考慮。
3.能獨立工作、具個案服務、團隊合作經驗。
4.錄取後能配合兩週內到職者為佳。
三、薪資待遇:
1.個案管理師薪資:每月46,052元。
2.員工福利:年終獎金、勞健保、團體保險、在職教育等。
四、本次應徵投遞履歷應檢附之文件:
1.履歷表
【請至本院官網首頁→選擇”便民服務”→表單及資料下載→人事室→下載【應徵人員履歷表空白格式(統一格式)】檔案,填寫完成後請務必於右下角簽章處簽名】。
2.畢業證書影本。
3.其他相關經歷證照資料。
五、本次應徵採通訊報名,請將【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或其他相關經歷資料】郵寄(以郵戳為憑)至【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人事室收】或以電子郵件寄送至【ylhr2136@gmail.com】,並請註明【應徵衛生福利部「龍發堂個案一案到底培力計畫」個案管理師(社會工作科)-南部辦公室】,以電子郵件寄送者請務必電話聯絡確認承辦人有收到履歷資料。
六、履經歷與本職務相符者,將擇優以電話聯絡安排面試,不適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所送履歷若需返還,請附上回郵信封。
※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經濟部水利署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官職等:工友俸點90-150;技工、駕駛俸點90-170(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31
🔵資格條件:
1. 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
2. 積極任事、品行端莊、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紀錄。
3. 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合格者。
4. 具有汽車職業駕駛執照者。
🔵工作項目:
1. 公務車駕駛。
2. 公務車清潔保養維護。
3. 本署其他駕駛請假或出車時,須臨時支援派車勤務等。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台北市信義路3段41之3號9至12樓
🔵聯絡E-Mail:cindytseng801202@wra.gov.tw
🔵聯絡方式:
04-22501250#481秘書室曾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用人員
🔵職稱: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15
🔵資格條件:
1. 大專以上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河海、機械、電機、環安、職安衛、防災、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人員。
2.曾從事污水下水道相關工作或促參計畫提出證明者,或具有相關證照者,得優先進用。
3.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MS-OFFICE軟體。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全國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相關業務工作(包含規劃設計、工務行政及現場監工)。
🔵工作地址:新竹市東區公園路200號(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新竹辦公室)
備註:本分署得視業務需要調動工作地點
🔵聯絡E-Mail:jyuan0718@nlma.gov.tw
🔵聯絡方式:
1.身分證影本
2.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影本
3.公務人員直式履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請自行上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
4.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
5.如有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請一併附上
6.於113年7月15日前以掛號方式(郵戳為憑)寄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下水道工程分署 收(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2-8995-3782 或 郭科長,電話:02-8995-3916)
7.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8.本計畫係「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畫」約用人員計畫,錄取人員係與縣(市)政府簽約並派駐本分署工作,採一年一聘,預計工作期限至115年底,月薪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畫約用人員處理原則」第七點第二項第二款規定:依實際從事業務屬性分為:(1)辦理下水道工程業務約用人員,月薪為新臺幣43,200元,(2)輔助下水道工程單位或配合單位約用人員,月薪為40,50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