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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職稱:技工
🔵徵才機關: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人員區分:技工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61-嘉義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913
🔵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莊、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測量及工程監造相關業務。
(二)辦理一般行政庶務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南區第一開發隊(嘉義市西區國揚一街20號4樓)。
🔵聯絡E-Mail:lceb7100@mail.lceb.gov.tw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請於113年9月13日前備妥相關文件寄送本處(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南一隊技工甄選」;或以電子郵件傳送。)資格不符、非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聯絡人:張小姐,電話:(04)22524985分機2906,地址: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電子郵件信箱:lceb7100@mail.lceb.gov.tw。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一)填寫報名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2吋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面談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嘉義縣中埔鄉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61-嘉義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一、須為現職人員。
二、最近5年考績2甲以上。
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公共工程專案計畫之執行。
二、陳(申)案處理及災害查報與執行。
三、參與式預算協辦。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60668嘉義縣中埔鄉中埔村128號
🔵聯絡E-Mail:cyhgcd10@mail.cyhg.gov.tw
🔵聯絡方式:
一、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1.最高學歷證書、2. 考試及格證書、3. 最近一筆職務派令或銓敘部審定函、4.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完正整上傳於系統以供檢閱。
二、本職缺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聯絡人及聯絡電話:張主任05-2533321#221、吳小姐05-2533321#222。
三、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嘉義縣政府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61-嘉義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汽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一)辦理休閒農場相關業務。
(二)辦理休閒農業區相關業務。
(三)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審核。
(四)臨時交辦業務。
(五)薪資待遇:五等一級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萬7,800元)。
(六)僱用時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如經費來源不足、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時,即予停止僱用。
🔵工作地址:嘉義縣政府農業處(農村發展科)(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聯絡E-Mail:lvj63yyy@mail.cyhg.gov.tw
🔵聯絡方式:
以掛號方式寄送公務人員履歷表(含200字以內之自傳)、學經歷證書影本、具結書、身分證影本、汽車駕照影本等資料,於上開報名截止日前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府(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嘉義縣政府農業處農村發展科收),以郵戳為憑,並於郵寄信封上註明「應徵農村發展科約僱人員」,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接洽電話05-3620123轉8974賴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嘉義縣社會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會計審計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61-嘉義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5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商業科系畢業得有證書者,具公務機關會計業務經驗者尤佳。
三、具備文書能力,熟諳電腦及Office等操作技巧者佳。
四、品行端正、工作態度佳、無不良嗜好、具工作熱誠及抗壓性者。

【約僱期限】
自核定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待遇月支報酬】
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支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工作項目:
一、收入、支出、轉帳及付款憑單之覆核。
二、經費審核及統計等相關業務。
三、單位決算、預算、半年結算、會計月報、調查表等。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嘉義縣社會局會計室(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1號)
🔵聯絡E-Mail:aminhao@sabcc.gov.tw
🔵聯絡方式:
【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預計自113年7月12日起至113年7月15日止(以事求人系統報名日期為憑)。
 二、報名方式:一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系統報名。
 三、報名時應至事求人系統上傳下列資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 最近 3 個月內 2 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 1 張,粘貼於履歷表。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1 份。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1 份。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資料送出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照片黏貼及簽名,如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不全,視同不合格。
 五、請於事求人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依該頁面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操作,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六、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七、報名人員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約談;於甄選完畢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甄選方式】
由社會局初審資歷,符合需求者將擇期並通知參加甄選。

【補充說明】
給假方式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辦理。

【聯絡方式】
email:aminhao@sabcc.gov.tw
電 話:(05)3620900-3601(郝先生)
以電話方式聯絡者,請於本機關服務時間來電(週一至週五非國定假日,0800-1200;1300-170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社工助理

🔵職稱:社工助理
🔵徵才機關:嘉義縣社會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社會工作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61-嘉義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國內大專校院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大學部3年級下學期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1.於社工、社工督導之指導、監督下執行各項社會工作、保護性社會工作相關事項。
2.協助個案接送。
3.支援本科辦理相關會議、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
4.協助聯繫、統計報表報送、物品請購、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行政庶務性工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
每次工時至少4小時,每月至少60小時,最多132小時。
🔵工作地址:嘉義縣轄內。
🔵聯絡E-Mail:a10019161@mail.sabcc.gov.tw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履歷表(含200字以內自傳)、學經歷證件及學生證影本,於上開報名日期截止前寄「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1號嘉義縣社會局社工及成人保護科蔡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工助理」,逾期不予受理,未錄取者履歷等相關表件恕不退還,不合者不另行通知。
(二)詢問電話:05-3620900轉3305蔡小姐。(電子信箱:a10019161@sabcc.gov.tw)。
(三)請註明應徵社工助理。
甄選方式:由本縣社會局初審資歷,合適者擇期通知參加甄選。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專案計畫工作人員

🔵職稱:專案計畫工作人員
🔵徵才機關:國立中正大學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61-嘉義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碩士(含)以上畢業資格。
二、具備嫻熟公文處理能力者。
三、具備研擬規劃及協調溝通、分析判斷能力,認真負責並具高度熱忱服務者。
四、具有辦理大型相關活動經驗者尤佳。
五、性別不拘。
🔵工作項目:
一、承辦洪副校長室公文。
二、辦理洪副校長召開之各項協調會議。
三、協助洪副校長辦理專案性業務。
四、洪副校長行程之安排及記載。
五、洪副校長重要檔案管理。
六、洪副校長室財產管理。
七、洪副校長信件、文件撰擬。
八、洪副校長外賓及訪客接待。
九、處理洪副校長交辦事項。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中正大學行政大樓西棟2樓副校長室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
🔵聯絡E-Mail:admsfli@ccu.edu.tw
🔵聯絡方式:
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16日(星期二)下午17時止
職缺單位:副校長室
職責程度:五等
薪資標準:依本校專案計畫工作人員支給薪資標準表,五等280薪點(碩士級37,800元,職稱:行政組員)起聘。
聘期:不定期契約
名額:1名

一、凡符合出缺職務資格且有意願應徵者,請檢附下列相關證件資料:
(一) 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名冊。
(二) 履歷表(含相片及自傳)。
(三)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 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文件影本。
(相關表件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編制外人員專區」下載填寫)
二、請於報名期限前將上述文件寄至聯絡人電子信箱(admsfli@ccu.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副校長室專案工作人員_姓名」,逾期恕不受理。
三、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聯絡人副校長室李小姐(05-2720411轉分機:10131)。
四、經資格審查擇優通知合格者參加進行基本能力測驗(電腦能力、公文寫作)與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通過初審者則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項:
(一) 應徵人員須非屬本校校長或用人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且不得違反本校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情形。(詳參本校人事室校內人事章則)
(二) 應徵人員視為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於本次應聘作業期間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相關資料,未錄取者資料將逕行銷毀。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