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54-南投縣 » 第 11 頁

駕駛員

🔵職稱:駕駛員
🔵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54-南投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1231
🔵資格條件:
(一)有意願移撥本所之中央機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應徵駕駛應具職業大客車(以上)駕照。
(五)薪資待遇依「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相關規定辦理(每月薪資28,680~38,110元);加班費核實計算發給。
應徵者需具備中央機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有疑問請來電詢問。
應徵者需具備中央機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有疑問請來電詢問。
應徵者需具備中央機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有疑問請來電詢問。
🔵工作項目:
公文遞送、公務車輛清潔維護、駕駛勤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應徵者需具備中央機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有疑問請來電詢問。
🔵工作地址: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南投縣南投市嘉和一路1號)
應徵者需具備中央機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有疑問請來電詢問。
🔵聯絡E-Mail:ntdz04@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總務科孫文政,聯絡電話:049-2241876分機121﹔傳真: 049-2241879。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生活服務員(約用人員)

🔵職稱:生活服務員(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南投啟智教養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0
🔵備取:
🔵工作地點:,54-南投縣
🟠有效期間:1130103~1131231
🔵資格條件:
一、需具備以下資格之一:(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領有生活照顧服務相關訓練結業證明書。
2.具教保員、訓練員或照顧服務員資格。
3.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或保母人員職類技術士證。
4.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照顧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
5.無1-4資格者,得經機關面試通過後先行進用,但需於到職1年內取得資格。
二、具身心障礙機構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請檢附相關資料,俾供參考)
🔵工作項目:
1.身心障礙服務對象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2.身心障礙服務對象身體照顧服務
3.身心障礙協助服務對象各項支持服務之執行
4.協助身心障礙服務對象休閒育樂活動之執行
5.協助夜間值勤工作日誌、休閒活動執行、生活自理等各項資料之記錄
6.院舍內外環境清潔整理及維護
7.因工作性質特殊,採排二班輪班制,每月上班日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8.工作報酬:採月薪制,每月32,165元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南投啟智教養院﹝南投縣名間鄉仁和村山腳巷1-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將履歷表(含照片、350字以上自傳,需親自簽名)、畢業證書、相關訓練證照及機構工作服務證明等文件,依序裝訂並註明聯絡電話及手機,信封上載明甄選生活服務員以掛號郵寄本院行政室收(同工作地址)。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如須退還相關資料者,需自付回郵信封。
3.本院網站最新消息公告面試名單及面試日期,可自行上網查閱,另請留聯絡電話以利通知面試日期。
4.本案聯絡電話:049-2730601分機231,承辦人鄭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財政部國庫署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54-南投縣
🟠有效期間:1121221~1130726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要點」第4點規定之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 (含技工、駕駛)。
(二)國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四)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一)協助公文及郵件遞送等一般事務性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正路6 號。
🔵聯絡E-Mail:lynn2023@mail.nta.gov.tw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3年6月30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資料至「11673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4樓,財政部國庫署秘書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
「參加普通工友甄選」字樣(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應檢附資料(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工友甄選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最近半年2吋脫帽半身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5年考核相關資料影本。
5.最近3年受訓與獎懲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三)面談甄選:
1.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面試地點為財政部國庫署(地址為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倘有逾期申請、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不符用人需求之情事者,恕不受理,人員報名資料不另退還。
2.本署得視人員報名與甄審情況延長本公告期限,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至3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四)聯絡人:本署秘書室宋小姐,聯絡電話:(02)2322-837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