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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6
🔵資格條件:
一、符合調任該職缺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本所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
🔵聯絡E-Mail:a94157013@gmail.com
🔵聯絡方式:
一、線上報名(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二、線上報名者請附以下檔案:
1.考試及格證書、最新銓敘審定函、最新派令及最近5年終身學習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採購證照、語言能力證明,以上資料請上傳至報名系統。
2.另請應徵者務必確認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簡要自述是否填寫。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候補期間為3個月,增列候補之名額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聯絡電話:(04)7772006轉1801趙小姐。

備註: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臨時約僱

🔵職稱:臨時約僱
🔵徵才機關:彰化縣政府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5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院校以上。
二、土木、營建、水利、建築、電機、環工、河海及環安等相關科系或曾從事水利、土木及下水道相關工作。
三、具有相關證照及汽車駕照尤佳。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水利工程各項業務執行
🔵工作地址:工作地址:
彰化縣政府水利資源處(地址:彰化市公園路1段409號)
一、報名日期:自113年7月11日起至113年7月25日止(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止)地點:本府水利資源處水利工程科(地址:彰化市公園路1段409號)
二、報名方式:親送、委託報名或郵寄掛號(以郵戳為憑)(請自行注意郵寄時間並與主辦單位確認資料送達,如未於期限內送達者,不予受理,請自行確認完成報名程序)至彰化縣政府水利資源處水利工程科報名,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臨時約僱人員」。
三、報名應檢附以下資料:
(一) 員工履歷表-簡式(一式4份,請於本府人事處首頁》便民服務》一般公務人員專區》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約聘/約僱/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檔案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
(二)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身分證影本一式4份
(三) 相關證照及工作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一式4份
(四) 書面報告一式4份(說明你最近1次從事的工作內容、性質、經歷及對本次工作期許等)
(五) 請以A4格式(可雙面列印)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格不符或逾期報名或未經錄取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四、甄選日期及地點
日期:另行電話通知
地點:本府水利資源處處長室(地址:彰化市公園路1段409號)。
五、甄選方式
書面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由本府組成甄選委員會進行書面審查(60%)及面試(40%),總分100分。
一、書面審查(60%)
(一)學歷、工作經驗及工作能力35%。
(二)專業知識: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相關證照或自傳25%。
二、面試部份(40%)
(一)針對所問問題了解與認知20%。
(二)表達能力、態度、及儀容表現20%。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聯絡E-Mail:sophia96815@email.chcg.gov.tw
>聯絡方式:
聯 絡 人:呂小姐
聯絡電話:(04)7532614
一、錄取方式
依總評選平均成績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正取人員經通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備取人員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僱用期間離職出缺時,依序遞補,得不足額錄取)。於本府網頁(徵
才錄取公告)公佈,並以電話通知
二、僱用期間及待遇
(一) 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待遇薪資以約僱五等280薪點/37,800元支薪。
(二) 僱用期間依契約規定辦理。
(三)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國立和美實驗學校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812
🔵資格條件:
(一)中央所屬各機關及學校之現職技工、工友或駕駛。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甄選簡章下載:本校網站(https://www.nhes.edu.tw/app/home.php)「最新消息」下載。
🔵工作項目:
(一)校園環境清潔。
(二)公文傳遞。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校:508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6段11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本校總務處事務組謝組長/(04)7552009分機70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彰化縣消防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7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具普通考試或相當四等特考及格已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有承辦營繕工程經驗及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優先。
二、具團隊精神、服務熱誠、良好溝通能力並能依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
🔵工作項目:
1.辦理綜合行政、營繕工程等相關業務。
2.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彰化縣消防局(彰化市中央路1號)
🔵聯絡E-Mail:ch0061@mail.chfd.gov.tw
🔵聯絡方式:
1.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2.應徵注意事項:
(1)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及簡要自述。
(2)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3)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終身學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存成PDF檔)、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資料併存為一個PDF檔檢附,語言檢定無則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甄選結果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4.截止日期:同報名期限。
5.聯絡電話:(04)7512119分機432陳科員。
※備註:
(1)經錄用人員由本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本案得視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村幹事

🔵職稱:村幹事
🔵徵才機關:彰化縣溪州鄉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溪下路四段560號。
🔵聯絡E-Mail:clain6377@gmail.com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且完成授權同意開放給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於113年7月19日報名截止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
1. 考試及格證書,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 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近5年考績通知書,6.簡要自傳1份並簽名(600字以內,A4)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上傳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或資料提供不實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 本次公告徵才,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4)8896100轉171 黃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員)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員)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2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 學系畢業者。
二、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
三、熟悉各種電腦文書作業、社會工作及行政經驗者尤佳。
四、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五、備註僱用期間:本職缺係公務人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所僱用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暫訂至114年8月31日止(倘該員於前開期間提前復職,自復職當日須無條件解僱)。
🔵工作項目:
一、個案管理、服務及處遇、辦理團體活動及特殊個案研討。
二、辦理長者入(退)住、住民滿意度調查等。
三、低收複查、公費住民葬儀服務等。
四、辦理活動及方案計畫規劃、執行及核銷。
五、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50040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地址:50040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人事機構收【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員)】。
二、請檢具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為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中文譯本及成績證明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相關考試及格證書、證照或受訓證書(證書、證照請附影本資料)、相關工作證明及其他相關證件影本。
三、期限:113年7月22日(含)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本中心將依據報名者學經歷條件等辦理初審,並依初審結果擇優通知參與面試,不合者恕不函復,亦不退件。
四、錄取人員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薪點折合率為135元,合計約新臺幣37,800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分之費用)。
五、聯絡人: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人事機構林小姐,電話04-7258131分機250。
六、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