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幹事
🔵徵才機關:臺中市沙鹿區沙鹿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3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
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四)無限制轉調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五)積極、學習能力強,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六)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本校校地校舍管理。
(二)辦理財產管理、報廢、拍賣及盤點業務。
(三)處理勞健保業務。
(四)辦理本校兼代課教師鐘點費彙整(含簽到)及教學組各項專案計畫經費核銷業務。
(五)協助作業檢閱核章及定期評量補考監考事宜。
(六)協助新生報到及學生轉出入事宜。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中市沙鹿區沙鹿國民小學(433臺中市沙鹿區中正街3號)
🔵聯絡E-Mail:skjh30326@gmail.com
🔵聯絡方式:
04-26625014*114 姚主任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42-臺中市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4等250薪點或約月薪33,750元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與同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性別不拘,男須役畢。
(三)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資訊設備操作、具溝通能力、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守法廉潔。
(四) 具備公務機關工作經驗及公文寫作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原民文化聚會所(新光國小舊校舍)空間改善工程。
(二) 原住民族文化館改善工程。
(三) 工程類綜合性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詢問工作內容請洽蔡組長04-22289111#50201
🔵工作地址: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聯絡E-Mail:bbc1033@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一) 應徵方式:請於民國113年7月18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請選身分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註冊->登入->履歷填寫->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並授權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
(二) 檢附報名資料(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戶籍謄本(請至戶政司網站下載電子檔)或身分證影本。
3.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人員請附證明影本,履歷自傳請勿空白。
(三) 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甄選錄取者以電話通知;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四)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原住民族特考人員報到前一日,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救助。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3等或220薪點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與同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性別不拘,男須役畢。
(三)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資訊設備操作、具溝通能力、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守法廉潔。
(四) 具備公務機關工作經驗及公文寫作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財產及廳舍管理等總務事項。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詢問工作內容請洽陳組長04-22289111#50301
🔵工作地址: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聯絡E-Mail:bbc1033@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檢附報名資料(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戶籍謄本(請至戶政司網站下載電子檔)或身分證影本。
3.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人員請附證明影本。
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自傳請勿空白),擇優以電話及e-mail通知面試。甄選錄取者以電話通知;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僱用期間:預計自簽約日起至114年7月19日止
04-22289111分機50031許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四等250薪點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工作項目:
1.公共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
2.園區公共設施巡查管理維護業務。
3.園區建築物使用管理業務。
4.其他綜合性業務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435059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聯絡E-Mail:phwu2@bip.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案採線上應徵(恕不接受紙本報名);請至本分局「首頁/新聞與公告/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下載甄選報名表。
二、請檢具下列資料並掃描上傳事求人系統:(1)甄選報名表(含照片及自傳)、(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經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5)其他證明文件。
三、逾期報名、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四、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採擇優面試(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佳),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六、每月薪資:新臺幣33,750元(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率135),並視實際需要按日計算。
七、視甄選情形酌增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日起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本分局得予從缺。
八、本案聯絡人:(04)25322113#612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幫工程司
🔵職稱:幫工程司
🔵徵才機關: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6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且符合土木工程職系任用 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 最近五年考績考列2甲以上。
(四) 具備團隊合作、溝通協調、簡報製作、公務文書作業能力。
(五) 有執行相關土木工程實務經驗,具鐵路或軌道工作經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品管及安衛證照者尤佳。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形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內者始受理報名)。
🔵工作項目:
(一)辦理鐵路、橋梁、隧道、路線、車站站場之土建工程施工、履勘、竣工與驗收等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辦理工程之設計、變更及施工預算編審、監造、品質管理,工程災害處理等事項。
(三)辦理施工期間鐵路行車及公路交通維持之協調、工地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等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備註: 本職務可支領重大交通工程機關職務加給。
🔵工作地址:機關地址:臺中市東區立德街88號
🔵聯絡E-Mail:mmh_shie@rbcreo.gov.tw
🔵聯絡方式:
(一)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 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 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7)英檢相關證書(無則免附)、(8)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不實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 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經書面審核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均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 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得視結果擇優增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六) 聯絡人:人事室謝小姐 電話:04-22252627分機506。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程員
🔵職稱:工程員
🔵徵才機關: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電機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6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且符合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 最近五年考績考列2甲以上。
(四) 具備團隊合作、溝通協調、簡報製作、公務文書作業能力。
(五) 有執行相關電機工程實務經驗,具鐵路或軌道工作經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品管及安衛證照者尤佳。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形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內者始受理報名)。
🔵工作項目:
(一) 辦理鐵路系統之一般機電、號誌、電力、電務相關系統機電工程之契約管理、介面協調及施工監督、查證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備註: 本職務可支領重大交通工程機關職務加給。
🔵工作地址:機關地址:臺中市東區立德街88號
🔵聯絡E-Mail:mmh_shie@rbcreo.gov.tw
🔵聯絡方式:
(一)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 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 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7)英檢相關證書(無則免附)、(8)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不實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 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經書面審核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均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 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得視結果擇優增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六) 聯絡人:人事室謝小姐 電話:04-22252627分機506。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