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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員

🔵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4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未受轉調限制。
(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或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公務人員。
🔵工作項目:
1.辦理機電設施(設備)維護(修)採購業務。2.一般性設備維修採購業務。3.小額營繕採購業務。4.機電設備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採購業務。5.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42055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聯絡E-Mail:f004594@fyh.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可採線上報名或紙本報名。
二、採紙本報名者請檢具以下表件(以A4紙張裝訂),以下資料除履歷表外均為影本。請於113年07月14日下班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本院人事室張先生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室辦事員」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教育部認可之高中職畢業(含)以上證書。
3.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在職證明。
三、甄選作業方式:
(一)由人事室收件後初審彙整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並送交總務室覆核。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本甄選結果除正取1名外,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甄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面試:
1.依編號順序參加面試,每位約10-15分鐘。
2.甄選小組委員面試評分內容:自我介紹、服務志向、表達能力、儀容態度、才識包括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整體表現等,由各出席之評選委員就評選項目及面試者之表現,填寫評比評分表乙份。
四、本案經錄取者,將查驗相關證件正本;檢附文件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將取消錄用資格。
五、相關疑義,請洽詢本院人事室張先生,電話:04-25271180分機231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職務代理人

🔵職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5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大學 以上
2、科系要求:◼不拘
3、駕照要求:◼普通小型車駕照
4、工作經驗:◼需具備1年以上工作經驗,行政部門公文書寫經驗尤佳。
5、語文能力要求:◼不須具外文能力
6、使用電腦能力:◼會:◼電腦基本操作 ◼文書處理 ◼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一)辦理農產品批發市場業務。(例:財務及營運管理督導(股東會及董事會)、市有房地財產管理(使用費及太陽能回饋金收取等)、市場相關業務。)
(二)辦理農產品批發市場綜合業務。(例:統計報表、定期及不定期財務稽查、輔導、考核、檢查市場之經營管理,其他市場相關整合業務、董監事改選等)
(三)農產品市場價格監控。
🔵工作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3年7月15日前,檢附:(1)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及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包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等..)(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各1份(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收(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56052 游小姐)
2.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政府農業局(運銷加工科)職務代理人」。
3.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適合人員參加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另參加者請當日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查驗;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5.應徵報名以郵戳或本局收文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6.其他:(1)工作時間:■日班自08時00分至17時00分 (2)休假方式:■週休二日 (3)核薪方式:■月薪 (約新臺幣37800元)(4)僱用期限:自報到簽約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約113年10月)止。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臨時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

🔵職稱:臨時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
🔵徵才機關:國立中興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50-彰化縣,54-南投縣,63-雲林縣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14
🔵資格條件:
(一)領有本國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書或具備本國諮商或臨床心理師高考通過證明文件。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其他國籍者。
(三)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及第十條所規定之情事者(如簡章附錄)。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學生輔導法第四條第二項所訂事項。
(二)提供教師與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
(三)協助宣導教師心理健康、壓力調適、情緒管理、性侵、家暴、精神疾患等議題相關
知能。
(四)協助學校輔導室進行個案諮商與團體諮商。
(五)協助學校評估高風險學生。
(六)協助個案管理。
(七)參與個案輔導會議。
(八)學生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九)個案諮商與心理治療。
(十)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
(十一)提供學校輔導諮詢服務。
(十二)學習診斷與輔導。
(十三)進行特殊個案學生之安置。
(十四)個案資源運用與整合。
(十五)偏差行為學生危機處理及資源轉介服務。
(十六)協助規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交辦輔諮中心業務等。
(十七)其他輔導相關工作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一) 工作地點:經錄取之專業輔導人員,其服務地點於國立中興高中,工作調配與人力
支援等,統一由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中區分區中心暨南投區駐點服務學校(國立中興高級中學)規劃運用,並受國教署統籌調派。
(二) 中區分區中心臨時心理師服務學校主要為臺中、彰化、南投及雲林縣內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所轄高中職。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日期: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上傳佐證表件資料送審方式辦理,未上傳表件或上傳表件不齊全,致無法完成審查者,不受理報名。(報名網址:https://reurl.cc/WxKKlD )
如有疑義請洽詢電話:049-2332110 分機1622,王小姐。
(二)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民國113年7月14日(日)。
報名手續:網路報名時,請上傳下列表件電子檔:
(一)甄選報名表(親自簽名或蓋章)。(請自行下載列印)
(二)本國諮商、臨床心理師證書。
(三) 最高學歷證件(臨床或諮商心理相關系所)。
(四)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五) 自傳與經歷。
(六) 切結書(親自簽名或蓋章)。(請自行下載列印)
(七) 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或衛生署公告之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診斷。(無則免附)
甄選方式及配分:
(一)甄選方式:
1.諮商實務演練(60%)
以青少年可能發生的問題,進行個案模擬晤談與委員提問。
2.口試(40%)
以校園輔導工作行政專業知能與實務及諮商專業素養為內容,得攜帶個人與青少年輔導工作相關之訓練與服務證明文件供委員參考。 
甄選日期、地點及注意事項:
(一)甄選日期:113年7月16日(二)。
(二)應試名單、試場配置圖、報到時間、地點、次序於113年7月15日(一)下午5點前於本校網頁公告。
(三)甄試當天未依報到時間準時報到者,視同缺考。
(四)甄選地點:考場設於本校(南投縣南投市中學路2號)。
(五)應考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心理師證書正本,完成報到手續。
錄取公告:
(一)按成績高低依選填志願序錄取正取心理師1名,備取人員若干名。未達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錄取標準由甄選委員議決。
(二)113年7月17日(三)下午6點前,於本校網站公告甄選結果(正、備取人員)。
(三)正取人員出缺,依錄取成績高低,依序通知備取人員遞補,候補期間三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聘期:
(一) 本次錄取之專業輔導人員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經督導考核優良者,次年度得優先續聘之。
(二) 臨時專業輔導人員之薪酬係由教育部專款補助,倘因政策因素或補助款不足,得不續聘。
工作地點與內容:
(一) 工作地點:經錄取之專業輔導人員,其服務地點於國立中興高中,工作調配與人力
支援等,統一由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中區分區中心暨南投區駐點服務學校(國立中興高級中學)規劃運用,並受國教署統籌調派。
(二) 中區分區中心臨時心理師服務學校主要為臺中、彰化、南投及雲林縣內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所轄高中職。
(三)工作內容請詳閱附註說明。
敘薪:
(一)錄取人員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19條規定辦理,以薪點328點起至424點,折合金額46,018元起至59,487元敘薪。
報到及到職:
(一) 正取人員應於113年7月23日(二)前完成報到,自8月1日(四)起聘,報到後如因特殊原因,可另行協商到職日,並以到職日為起聘日,惟最遲應於113年9月2日前到職。未能於規定時間完成報到手續或報到後無法於113年9月2日前到職者,均應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
(二) 請於到職後一週內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表(含X光肺部透視合格證明),如患有法定傳染病、或未依限繳交健康檢查報告者,均得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 錄取人員於報到時應攜帶最高學歷及專業證書正本,核對驗證無誤後歸還。
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程員

🔵職稱:工程員
🔵徵才機關: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54-南投縣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水利/水土保持/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水利/水土保持/土木工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
(三)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具土木工程職系委任第五職等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具身心障礙資格證明者尤佳。
🔵工作項目:
重大水資源工程計畫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分署轄管業務地區(臺中市、南投縣)。
🔵聯絡E-Mail:t2989@wracb.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分署調閱。
(二)報名檢附文件: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傳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一次考績通知書(、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等文件掃描檔。
2.請至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wracb.gov.tw/)最新消息下載「應徵人員簡歷名冊」;填妥資料後以電子郵件寄至t2989@wracb.gov.tw信箱。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案職缺係屬組織改造後核增員額新置職務,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五)聯絡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人事室鄭鈞緯(04-23320579-分機1109)。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業務輔導員

🔵職稱:業務輔導員
🔵徵才機關: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16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之心理輔導、教育心理、復健諮 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發展畢業。
(二)具備人資、社政、勞政、衛政、司法、矯正、社福、心衛、個管、諮 商等相關業務辦理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三) 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求職、求才、就業促進活動、津貼給付審核等就業服務業務。
(二)個案深度諮詢、職業心理測驗。
(三)協助辦理津貼給付核撥、製據相關業務。
(四)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中市政府沙鹿就業服務站(臺中市沙鹿區中山路658號1樓)
🔵聯絡E-Mail:at1888@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資料(請以A4大小格式製作並依序裝訂):
(一)業務輔導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電子檔,自傳詳述,末頁需親自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勞保投保明細或工作證明)
二、請使用A4信封依序裝袋後,於113年7月16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臺中市政府沙鹿就業服務站(地址:臺中市沙鹿區中山路658號1樓)報名,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業務輔導員職缺」。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如有疑問請洽業務承辦人蔡小姐(電話:04-26231955分機202)。
三、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通知參加電腦實機測驗及面試,電腦測驗未通過者不得參加面試。
四、其他:
(一)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一年一聘,不定期契約)
(二)月薪35235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工

🔵職稱:技工
🔵徵才機關: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
🔵人員區分:技工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31
🔵資格條件:
(1)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2)高中(職)以上學歷。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4)具備基本電腦及文書處理能力者為佳。
🔵工作項目:
(1)協助開標及招標文件上傳採購網。
(2)招標文件整理歸檔。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台中市霧峰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
請於113年7月31日前(一律以通訊方式,並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寄至「41350台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5號 經
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參
加技工甄選』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並留聯絡電話(日、 夜)、聯絡地址。
(二)報名檢附文件:
1.履歷表1份(最近三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近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浮貼於報名表)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5.具特殊身分者(如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文件影本)。
所附證件如有偽照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三)資格條件:
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
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分署通知日期到職任
用。
(四) 注意事項:
本次甄選將正取1名,視甄選結果得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
間為3個月為限,甄選結果未能符合本分署需求時 得從缺。另報
名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者、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
退件。
相關附件請逕自本分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wracb.gov.tw) 首頁/最新消息公告下載。聯絡電話:秘書室林小姐04-23320579-1126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