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聘用助理訓練師
🔵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802
🔵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 年以上者。
3.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職業學校以上合格教師登記證書者。
(二)具英(外)語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詳如附檔。
🔵工作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先至「本分署網頁(https://tcnr.wda.gov.tw/)/最新消息」點選「本分署1130705公開徵才」,下載「報名參加職缺人員簡歷表」,填妥簡歷表資料後,E-mail至ejobmail@wda.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者姓名簡歷表;並請要求讀取回條以利確保信件有被讀取。
(二)另須檢具表件資料計有:(1)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簡式,請填寫完整【包括需填妥簡要自述】,並於履歷表填表人欄位簽名,否則不受理。)(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3)與應聘職類相同或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影印本。(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印本(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料或工作證明書面資料未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者,一律視同無工作經驗)。(5)英檢及格證明影印本(無者免附)。(6)本分署「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正本(請於頁末親自簽名)。
(三)紙本資料請於113年8月2日前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人事室收(407254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室內配線職類助理研究員職務」及白天聯繫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通訊地址(含郵遞區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ㄧ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妥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位置並請自行填妥),以利退還,如不取回書面應徵資料者,可免附回郵信封。
(五)聯絡電話: 04-23592181分機1801陳小姐,傳真電話: 04-23590881。工作內容請洽詢分機1258徐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42-臺中市
聘用護理師
🔵職稱:聘用護理師
🔵徵才機關:臺中市立仁愛之家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5
🔵資格條件:
一、所需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護理師證書及長照小卡者(無長照小卡者需檢附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長照共同訓練課程即Level1課程)。
(二)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4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護理師證書及長照小卡者(無長照小卡者需檢附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長照共同訓練課程即Level1課程)。
二、報名方式:
(一)以郵寄方式報名,113年7月9日起至113年7月15日止,將履歷自傳等相關資料寄至臺中市北屯區軍功路二段490號,人事室林小姐收。(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2.身分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長照小卡。
3.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工作經驗證明或其他與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
(三)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護理師」,並郵寄至臺中市北屯區軍功路2段490號(人事室收)連絡電話:04-22392074#1203林小姐。
三、甄選方式:
(一)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擇期舉行面試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四、錄取結果:本案職缺正取1名、候補名額1名,後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工作項目:
(一)院民醫療照護工作。
(二)團體衛生教育。
(三)照顧服務員工作督導與在職訓練。
(四)衛材採購。
(五)辦理九大品質指標及機構評鑑。
(六)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中市立仁愛之家(臺中市北屯區軍功路二段49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名問題請洽林小姐04-22392074#1203
(二)業務問題請洽王組長04-22392074#112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醫院院長
🔵職稱:醫院院長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一)級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8
🔵資格條件:
(一) 領有中華民國醫師證書及專科醫師證書,取得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規定師(一)級任用資格。
(二) 具下列經歷之ㄧ:
1.教育部審定之教授職務滿三年,或副教授職務滿五年。
2.醫學中心副院長以上職務滿三年,或醫學中心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或非本部所屬經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副院長以上職務滿五年。
3.本部所屬醫院副院長或分院長以上職務滿三年。
4.衛生行政機關相當簡任副主管以上職務滿三年。
以上各目職務年限相同之經歷年資得以併計。
(三)符合前2款規定者,應再具備下列經歷之一:
1.現任本部所屬醫院院長職務滿三年。
2.曾任本部所屬醫院院長職務滿三年。
3.本部及所屬機關相當簡任主管職務,或衛生福利部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相當簡任副主管以上職務滿三年。
(四)具有醫院經營理念。
(五)具有領導協調能力。
(六)具有良好品德操守。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綜理院務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聯絡E-Mail:mpchia@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7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並請依序檢附以下資料(合併掃描為1份PDF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候選人推(自)薦表及候選人資料表(請至本部官網www.mohw.gov.tw/最新消息/就業資訊下載。推(自)薦表應請推薦人於表末親筆簽名同意)。
2.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3.考試及格證書。
4.醫事人員證書及專科證書(或最近6年接受國內外大學、教學醫院、醫事學(公、協)會或衛生主管機關辦理醫事專業課程訓練結業,累計時數達180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或最近10年修習相當碩、博士之醫事專業研究課程10學分以上之證明文件)等影本。
5.經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含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及歷年應聘之聘書。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現職派令影本。
8.最近一次及部(科)主任以上職務之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
9.相關服務證明影本(含服務醫院評鑑結果資料、臨床、教學或研究工作等)。
10.個人事蹟之相關佐證資料。
(二) 如未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請於113年7月18日(星期四)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連同前開1.至10.之證明文件,郵寄至衛生福利部人事處收(地址:115204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並於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註記應徵「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院長」,以郵戳日期為憑。
(三) 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四) 經本部初審後,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五) 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不明之處,請洽本部人事處謝小姐。電話:(02)8590782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4等
🔵職系:無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1. 約僱職務代理人三等2名自簽訂僱用契約日(預計為113年7月22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自簽訂僱用契約日起至113年10月30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該職缺除依錄取正取人員2名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4名,得遞補本局及所屬機關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月。
3.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處理能力、主動積極精神及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5.學歷要求: ☑大學☑專科☑高職 ☑高中,科系要求: ☑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景觀設計、都市計畫技術、園藝、農學院等相關科系。
6.駕照要求:☑需具備駕照(種類):普通小型車及機車駕照。
7.工作經驗及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8.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 ☑文書處理 ☑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1、轄區挖掘管理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挖掘管理科)
🔵聯絡E-Mail:0520hjh@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1、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 113 年 7 月 15 日前掛號郵寄「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臺中市政府建設局人事室黃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
※<應繳證件>:
A.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
B.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C.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D.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面試(屆時另請準備個人簡歷3份),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本案承辦人:人事室黃先生 04-22289111#3471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5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1、約僱五等職務代理人1名自簽訂僱用契約日113年7月22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請假及留職停薪原因消滅或提前復職之前一日止(預計至113年11月28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該職缺除依錄取正取人員1名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得依序遞補本局及所屬機關等級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3、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處理能力、主動積極精神及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5、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科系要求:☑建築工程、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
6.駕照要求:☑需具備駕照(種類):☑普通小型車☑機車駕照。
7.工作經驗及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8.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 ☑文書處理 ☑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1、代辦公共建築興建及管理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建築工程管理科)
🔵聯絡E-Mail:0520hjh@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1、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3年7月15日前掛號郵寄「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臺中市政府建設局人事室黃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
※<應繳證件>:
A.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
B.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C.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D.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面試(屆時另請準備個人簡歷3份),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本案承辦人:人事室黃先生 04-22289111#3471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建築、土木、營建、電機、機械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三)具相關工程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綜合辦理「本市興建社會住宅」專案,相關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專案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上級交辦(指派)業務。
🔵工作地址: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依本處通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僱用薪資: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
(二)本項職缺之實際工作項目及工作地址由機關指派。
(三)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3年7月18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工程開發科收,信封上註明「應徵工程員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履歷表(3份)及證件資料影本(1份、請蓋私章)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應徵人員履歷簡表(具照片、日間及手機聯絡電話號碼,含簡要自述以500字為限,並簽名)。
2、身份證明文件(正、反面)。
3、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應出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文譯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所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否則恕不寄還。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七)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八)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2289111轉69237、顏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