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臨時契約僱用住宿生管理員
🔵徵才機關:臺中市立啟聰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25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
二、學歷:需具有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三、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具愛心、耐心,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33條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規定之情事。
五、無相關經驗者須具備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三十六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相關證明。
🔵工作項目:
一、主要工作項目:
住宿生管理員:協助住宿學生日常生活之照顧與輔導、偶發事件及疾病預防與處理、學校環境衛生之維護及配合推展校務行政等工作。(實際工作內容以契約書為主)。
二、上班時間:
住宿生管理員:依業務需求,分大夜、小夜輪值排休
小夜班上班時間:下午15:30~24:00(休息時間30分鐘,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大夜班上班時間:下午23:30~上午08:00(休息時間30分鐘,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三、工作報酬:臺中市政府編制內依勞動基準法以契約進用之月薪制特殊教育人員薪資調整,每月約新臺幣31,024元。
🔵工作地址:臺中市立啟聰學校(407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1號)男生宿舍
🔵聯絡E-Mail:pemisthdf@gmail.com
🔵聯絡方式:
一、電話:04-23589577轉2270、2271 臺中市立啟聰學校人事室。
二、信箱:pemisthdf@gmail.com
應檢附資料:履歷表及簡章請自「臺中市立啟聰學校(https://thdf.tc.edu.tw/)」首頁下載利用。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42-臺中市
臨時契約僱用教師助理員
🔵職稱:臨時契約僱用教師助理員
🔵徵才機關:臺中市立啟聰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4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25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
二、學歷:需具有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三、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具愛心、耐心,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33條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規定之情事。
五、無相關經驗者須具備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三十六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相關證明。
🔵工作項目:
一、主要工作項目:協助教師教學、評量、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家長聯繫及照護學生等工作。(實際工作內容以契約書為主)
二、上班時間:上午7:30~下午4:10
三、工作報酬:臺中市政府編制內依勞動基準法以契約進用之月薪制特殊教育人員薪資調整,每月約新臺幣31,024元。
🔵工作地址:臺中市立啟聰學校(407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1號)
🔵聯絡E-Mail:pemisthdf@gmail.com
🔵聯絡方式:
一、電話:04-23589577轉2270、2271 臺中市立啟聰學校人事室
二、信箱:pemisthdf@gmail.com
應檢附資料:履歷表及簡章請自「臺中市立啟聰學校(https://thdf.tc.edu.tw/)」首頁下載利用。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人員(職能治療師 )
🔵職稱:聘用人員(職能治療師 )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3
🔵備取:3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906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領有職能治療師證書,且具備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
2.科系要求:詳如上述學歷要求。
3.駕照要求:機車或汽車(請檢附證明文件)。
4.工作經驗:詳如上述學歷要求。
5.語言能力要求:英語(普通)、台語(普通)。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1.工作內容
(1)提供社區精神病人、自殺企圖個案之職能評估、個別及團體職能治療活動、生活型態再設計、社區適應、職前訓練、工作適應訓練及就業轉銜等相關個案服務。
(2) 提供社區連結、轉介及轉銜其他服務資源。
(3) 參與個案討論會及網絡聯繫會議。
(4) 配合執行有關社會安全網職能業務相關交辦事項
2.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3.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4.核薪方式:月薪(依照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核定,月薪48,263元(薪點344)、每月風險工作補助700元。)
5.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工作地址:1.依業務需求須接受本局工作地點調動。2.工作地點: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及分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包含豐原區、西屯區、東區、潭子區及新設分區等)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應徵方式:
(1)請於113年9月6日前或職缺徵滿為止(郵戳為憑),採書面報名,請寄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心理健康科蔡小姐(#102)收」,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職能治療師」。
(2)本職缺將於每2週更新尚餘缺額,直至補足人員後下架公告,如有意應徵者請儘速依上開所示,完成履歷遞送,預計每週辦理1次面試,所採計的履歷收件日期為前一週的星期五送達為主。
2.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履歷表含個人自傳【須條列說明工作經驗(含服務單位、到職起訖年月、目前在職情形)並說明對業務規劃、如何精進或期許等內容】。
(2)國民身分證影本(須正反面影印)。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4)各類師級人員應檢附證照證明文件(與應徵職務相關)。
(5)汽機車駕照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6)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工作經驗計算至113年6月30日止(需由服務機關開立之工作證明,工作內容須敘明,請勿提供勞保投保薪資明細)。
3.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預計每週辦理1次,地點及時間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留下正確聯絡方式。
(2)面試完畢後將於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官網>公告訊息>最新消息,定期發布錄取結果。
(3)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具身心障礙身分者。
(4)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5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5)若書面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4.其他:
(1)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2)聯絡方式:承辦人—蔡小姐(04)25155148分機10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三等220薪點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
二.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使用電腦能力。
三.具普通小型車駕照尤佳。
四.具公務機關服務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處殯葬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0號
🔵聯絡E-Mail:0616b@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1.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2.月支薪酬:新臺幣29,700元整。
3.本次徵選採線上報名或通訊報名,採線上報名者,請自行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系統線上報名點選「我要應徵」,並將履歷表上傳儲存,另證明文件(含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離職證明、相關證照等)請掃描整合成單一檔案以附件上傳。採通訊報名方式者,繳驗表件如下: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自傳請詳填)、(2)身分證影本、(3)畢業證書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於113年7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將相關證明文件掛號逕寄404016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0號人事室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4)22334145分機506潘小姐
4.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資料不全、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逕予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人員(諮商心理師)
🔵職稱:聘用人員(諮商心理師)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3
🔵備取:3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906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具備以下資格其中一項
領有諮商心理師證書,並具諮商心理師執業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具備精神疾病基礎知識(修習變態心理學或具醫療機構實習、工作經驗)者尤佳。
2.科系要求:詳如上述學歷要求。
3.駕照要求:機車或汽車(請檢附證明文件)。
4.工作經驗:詳如上述學歷要求。
5.語言能力要求:英語(普通)、台語(普通)。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1.工作項目
(1) 提供社區民眾心理諮詢、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並協助連結、轉介及轉銜其他社區服務資源。
(2) 參與中心個案討論會及跨網絡聯繫會議
(3) 配合社區辦理社區心衛中心心理健康衛教講座
(4) 配合執行有關社會安全網心理業務相關交辦事項。
2.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3.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4.核薪方式:月薪(依照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核定,月薪48,263元(薪點344)、每月風險工作補助700元。)
5.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工作地址:1.依業務需求須接受本局工作地點調動。 2.工作地點: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及分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包含豐原區、西屯區、東區、潭子區及太平區等新設分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應徵方式:
(1)一律書面報名,於113年9月6日前或職缺徵滿為止(郵戳為憑)寄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心理健康科蔡小姐(#102)收」,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諮商心理師」。
(2)本職缺將於每2週更新尚餘缺額,直至補足人員後下架公告,如有意應徵者請儘速依上開所示,完成履歷遞送,預計每週辦理1次面試,所採計的履歷收件日期為前一週的星期五送達為主。
2.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履歷表含個人自傳【須條列說明工作經驗(含服務單位、到職起訖年月、目前在職情形)並說明對業務規劃、如何精進或期許等內容】。
(2)國民身分證影本(須正反面影印)。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4)各類師級人員應檢附證照證明文件(與應徵職務相關)。
(5)汽機車駕照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6)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工作經驗計算至113年6月30日止(需由服務機關開立之工作證明,工作內容須敘明,請勿提供勞保投保薪資明細)。
3.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預計每週辦理1次,地點及時間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留下正確聯絡方式。
(2)面試完畢後將於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官網>公告訊息>最新消息,定期發布錄取結果。
(3)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具身心障礙身分者。
(4)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5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5)若書面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4.其他:
(1)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2)聯絡方式:承辦人—蔡小姐(04)25155148分機10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試驗分析員
🔵職稱:約僱試驗分析員
🔵徵才機關: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7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基本知識或技術者。
🔵工作項目:
1.協助友善環境植物保護資材相關試驗與開發工作。
2.協助試驗數據的綜合分析及計畫資料與經費整合製表等。
3.協助行政及公文作業。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聯絡E-Mail:chi@acri.gov.tw
🔵聯絡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或親自送達方式(否則不予受理),郵寄地址: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人事室 收。
二、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照、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語檢定證明、訓練、進修、相關著作(論文)及工作證明資料影本;各類專業證照(無則免附)。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名稱(資材研發組約僱試驗分析員-農藥試驗與研發)。
三、期限:民國113年7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應徵者由本所先行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擇期舉行面試,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四、甄選方式含採為測驗、面談及資績評審方式,測驗考題範圍如下:
1. 農藥製劑與原理。2. 農藥相關法規 (農藥管理法、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農藥理化性及毒理試驗準則) 。
五、除郵寄上列資料外,另請填寫附檔(表格每欄位為必填項目),並以電子郵件傳送chi@acri.gov.tw。
六、連絡人及電話:人事室朱小姐或莊小姐 04-23302101轉171或103。
七、薪資: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
八、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本職缺甄選。
備註
一、附檔:1.公務人員履歷表 2. 基本資料表。
二、本所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三、本職缺經甄試錄取後,應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後由主管評核工作表現,成績及格者正式僱用,試用成績不及格(低於70分)者不予僱用。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