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工程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7
🔵資格條件:
1.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陞任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代辦公共工程(含都市計畫)之需求評估、規劃設計。
2.各項工程預算之編擬。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聯絡E-Mail:10011202@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有意調任者,請於113年7月17日下班(17:00)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現職(或最近職務)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3.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外語能力證明及其他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為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員應徵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現職公務人員寄送紙本資料恕不受理。
二、經初審合格者,本處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 (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03-3322101#6781鍾小姐)。
三、除正取1名外,另得增列候補2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33-桃園市
廚工
🔵職稱:廚工
🔵徵才機關:桃園市新屋區頭洲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一、 需熟識烹飪工作,持有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檢定證照及有廚師證照者尤
佳。
二、 身心健康(經公立醫院證明無法定傳染病、肝炎、肺結核、皮膚病方面疾病者, 可於錄取後繳交供食品餐飲業用之健康檢查證明)。
三、 具與人合作及高度意願者;具研發菜色及烹調技術改進熱忱者。
四、 國民小學以上畢業。
五、 男女不拘(男需役畢)。
六、 同意辦理加入勞健保,並自行負擔部份費用。
七、 同意履行供膳人員管理要點各項規定。
八、 同意簽訂僱用契約者。
九、 具備基本衛生清潔常識、食物的儲藏管理、餐點的檢驗與製備、廚房的清洗與整理等基本能力,及衛生習慣良好者。
🔵工作項目:
(一) 上課日應清洗廚房、餐具、鍋盆、冰箱、排油煙機、門窗等,並整理倉庫及
協助檢修廚房各項設施。
(二) 每日例行工作:主、副食、湯類、水果之撿、洗、切、煮、分發及分置於各班餐車上,並清理廚房、乾料室、儲藏室、截油槽、廚房週遭環境等。
(三) 學生用餐完畢,清洗並消毒餐具、湯桶、飯盆,並分類烘乾殺菌,及清除垃圾、廚餘、資源回收。
(四) 菜餚清洗、處理、烹飪及調理作業。
(五) 廚具、設備、器材、用具之維護清潔與管理。
(六) 廚房及廚具設備器材用具之衛生、安全之檢查維護與整理處置。
(七) 協助食品、物資之檢查與驗收。
(八) 協助留檢取樣,並配合年度午餐工作訪視。
(九) 協助訂購乾貨料、米糧、鍋爐清罐脫氧劑等,另有短少食材、乾貨料、米糧、鍋爐清罐脫氧劑等,務必立即與廠商連繫,且依照營養師指派工作事項。
(十) 協助回收廚餘、廢油之連絡。
(十一) 下班前,需廚房環境檢查及廚房設備關閉,並填妥好各式廚房表單。
(十二) 配合學校午餐供應方式變動,到他校協助烹調、配送、清潔等相關工作。
(十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頭洲國小(並配合餐車送餐至中壢區中壢國小)
🔵聯絡E-Mail:sskiss1@gmail.com
🔵聯絡方式:
學務處 黃怡達主任或午餐秘書 楊龍臻老師電話:(03)4901204 分機 310。
雇用聘期:自113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依勞動基準法以契約進用,並得依年終考核結果辦理續僱薪資結構如下:
(一)薪資給付標準依據113年3月20日府人力字號第1130058281號函及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規定如下:
(1) 國中(以下)畢業者,每月2萬7,470元。
(2) 高中(職)畢業者,每月2萬7,650元。
(3) 大專(以上)畢業者,每月2萬8,340元
(二)具廚師證照加給1000元及整月全勤獎金500元。
請於113年7月22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將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頭洲公佈欄區下載,並請貼二吋彩色脫帽半身正面相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及切結書寄(送)達桃園市新屋區校前路72號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國民小學 學務處 黃主任收(以寄(送)達本校之日期為準,逾時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書明「應徵廚工」,報名資料恕不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廚工
🔵職稱:廚工
🔵徵才機關:桃園市新屋區頭洲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一、 需熟識烹飪工作,持有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檢定證照及有廚師證照者尤
佳。
二、 身心健康(經公立醫院證明無法定傳染病、肝炎、肺結核、皮膚病方面疾病者,
可於錄取後繳交供食品餐飲業用之健康檢查證明)。
三、 具與人合作及高度意願者;具研發菜色及烹調技術改進熱忱者。
四、 國民小學以上畢業。
五、 男女不拘(男需役畢)。
六、 同意辦理加入勞健保,並自行負擔部份費用。
七、 同意履行供膳人員管理要點各項規定。
八、 同意簽訂僱用契約者。
九、 具備基本衛生清潔常識、食物的儲藏管理、餐點的檢驗與製備、廚房的清洗與
整理等基本能力,及衛生習慣良好者。
🔵工作項目:
(一) 上課日應清洗廚房、餐具、鍋盆、冰箱、排油煙機、門窗等,並整理倉庫及
協助檢修廚房各項設施。
(二) 每日例行工作:主、副食、湯類、水果之撿、洗、切、煮、分發及分置於各
班餐車上,並清理廚房、乾料室、儲藏室、截油槽、廚房週遭環境等。
(三) 學生用餐完畢,清洗並消毒餐具、湯桶、飯盆,並分類烘乾殺菌,及清除垃
圾、廚餘、資源回收。
(四) 菜餚清洗、處理、烹飪及調理作業。
(五) 廚具、設備、器材、用具之維護清潔與管理。
(六) 廚房及廚具設備器材用具之衛生、安全之檢查維護與整理處置。
(七) 協助食品、物資之檢查與驗收。
(八) 協助留檢取樣,並配合年度午餐工作訪視。
(九) 協助訂購乾貨料、米糧、鍋爐清罐脫氧劑等,另有短少食材、乾貨料、米糧、
鍋爐清罐脫氧劑等,務必立即與廠商連繫,且依照營養師指派工作事項。
(十) 協助回收廚餘、廢油之連絡。
(十一) 下班前,需廚房環境檢查及廚房設備關閉,並填妥好各式廚房表單。
(十二) 配合學校午餐供應方式變動,到他校協助烹調、配送、清潔等相關工作。
(十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頭洲國小(並配合餐車送餐至中壢區中壢國小)
🔵聯絡E-Mail:sskiss1@gmail.com
🔵聯絡方式:
聯絡人:學務處 黃怡達主任或午餐秘書 楊龍臻老師。:(03)4901204 分機 310。
薪資給付標準:每小時183元。雇用聘期:自113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依勞動基準法以契約進用,並得依年終考核結果辦理續僱。
請於113年7月22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將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頭洲公佈欄區下載,並請貼二吋彩色脫帽半身正面相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及切結書寄(送)達桃園市新屋區校前路72號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國民小學 學務處 黃主任收(以寄(送)達本校之日期為準,逾時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書明「應徵廚工」,報名資料恕不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用人員
🔵職稱: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9
🔵資格條件:
一、職缺(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中以上畢業(含同等學歷)並具有1年以上國產相關業務工作經驗。
2.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3.熟悉電腦應用軟體之運用與操作。
🔵工作項目:
1.職缺(一)1名:國有財產管理業務、占用地排除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2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7月19日下班前送達,請檢具本分署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如附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證照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郵寄330231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2號4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例如【應徵約用人員職缺(一)】。
(二)本次甄選職缺為約用人員,工作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錄取後可立即上班者佳,薪資:職缺(一)每月薪資30,664元(專業B)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正取1名,並依甄試成績各擇優備取1-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如本次甄試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四)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有疑問請電(03)3379156轉分機201陳股長。
(五)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都治關懷員(約用人員)
🔵職稱:都治關懷員(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桃園區衛生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2
🔵資格條件:
(一)國中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交通工具(機車)及駕駛執照者尤佳。
(三)需具備基本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能力。
(四)限身心障礙者(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用名額)。
🔵工作項目:
傳染病防治相關工作,本項職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衛生所(此為外勤工作桃園區各社區及指定地點,須配合外勤)。
🔵聯絡E-Mail:10047304@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月薪資︰參照「桃園市政府臨時人員薪資分級表」支薪。薪資(新臺幣):第4級(大學含以上學歷)28,940元;第3級(專科學歷)28,340元;第2級(高中職學歷)27,650元;第1級(國中含以下學歷)27,470元(含自付勞健保),另年終 1.5 個月。
二、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以A4大小直式紙本,並依下列順序裝訂: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填表人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3.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普通重型機車或普通小型汽車駕駛執照影本。
5.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6.身心障礙證明。
上述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委託繳送至桃園區衛生所(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4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都治關懷員。請於報名截止日(113年7月22日)下午17時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考試方式:面試100%。
四、初審通知:審查後,本所將電話個別通知初審結果,不另行公告,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五、面試時程:(1)個別通知面試時程。(2)面試當日請攜帶身分證備驗。
六、錄取通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如正取人員不克於2個月內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缺。
八、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補助「113年度桃園市結核病/漢生病直接觀察治療都治執行計畫」之臨時人員性質職缺,得依工作表現延長續聘,惟若計畫期滿無同性質之職缺則不予續聘)。
九、聯絡人:桃園區衛生所護理師 黎小姐 電話:(03)3791888轉33或總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280薪點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局廉政職系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本職缺係考試錄取人員專業學習期間(約自113年8月至113年11月8日止)之職務代理人,若代理原因消失時,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連結至機關職缺刊登頁面,並於第六點相關附件下載及填寫「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甄選人員簡歷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3.檢具資料:(1)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甄選人員簡歷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相關經歷證明資料(無則免),於113年7月18日下午五點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人事室收(不以郵戳為憑,逾時視同放棄)。且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信封載明「應徵政風室職務代理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
4.資歷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料不齊、資格不符、未接獲通知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補件或退件。
5.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如候補期間本局倘有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依序由候補人員遞補之,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6.本職缺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五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每月薪酬約新臺幣37,800元。
7.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282麥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