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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社會工作員(支援社會局)

🔵職稱:聘用社會工作員(支援社會局)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6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626~1130717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
🔵工作項目:
1.辦理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業務90%(兒少保護家外不當對待裁罰)。
2.其他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8樓兒少福利科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後棟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待遇:6等1階(280薪點),薪點折合率140.3元,月薪新臺幣39,284元。
2、應徵時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17日(星期三)止,請於期限內寄達或親送本中心人事室吳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甄選聘用社會工作員(兒少科)」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3、應附證件:
(1)簡歷表(如附件,自傳需親自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社工師證照影本(無則免付)
(5)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服務證明須含工作內容)
(6)切結書及申請調閱素行同意書(至桃園市政府/公告訊息/徵才資訊下載,確認無「保護性社工人員資格要件及職務範疇認定基準」第7點規定不得擔任保護性社工人員之情事),所附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
4、附註:
(1)工作期程: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2)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3)資格不符者與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4)聯絡電話:03-3322111分機115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個案管理督導

🔵職稱:約聘個案管理督導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聘用7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626~1130730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2.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4年以上,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以上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學系畢業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者。
(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針對開案輔導之藥癮者,辦理各項追蹤輔導(如:出監所前銜接輔導、出監所後電訪、家庭訪視、提供藥癮者戒癮治療、就醫、就業、就學及就養等各項轉介服務、辦理家庭支持服務方案以團體方式建立藥癮者家人支持藥癮者戒毒之家族動力、培訓志工協助追蹤輔導藥癮者)。2.提供個案管理員工作協助。3.輔助行政工作。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歡迎身心障礙者踴躍報名》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中路辦公室)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月薪資︰聘用7等2階344薪點(約新臺幣48,263元)起薪。
二、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續聘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三、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2、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聘僱人員臨時人員簡歷表,請貼相片,經歷欄請分項填列工作經歷)。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畢業證書影本。5、符合資格條件之考試證書、證明影本。6、符合資格條件之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心理健康科約聘個案管理督導)請於報名截止日113年7月30日中午12時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余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以平信寄還)。
四、考試方式:面試100%。
五、初審通知: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挑選合適者,預計每週一辦理面試,所採計之收件截止日為前一週的星期二中午12時止,並預計於收件截止後3日內於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二)本職缺缺額人數預計每兩週更新一次,直至補足人數後下架公告。
六、本案人員於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毒防中心個案管理人員或督導,且於110年底仍在職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按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經簽准後認定起支薪點,惟以提至本職稱所定最高薪點為限。
七、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缺或本局其他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本案為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原職人員因故未離職, 則取消錄取資格,另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八、聯絡人:心理健康科余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3006。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社工督導員(支援社會局)

🔵職稱:聘用社工督導員(支援社會局)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7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626~1130717
🔵資格條件: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國內外社會工作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且擔任社工人員滿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且擔任社工人員滿4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業務督導及管理工作90%。
2.其他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8樓兒少福利科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後棟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待遇:7等1階(328薪點),薪點折合率140.3元,月薪新臺幣46,018元。
2、應徵時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17日(星期三)止,請於期限內寄達或親送本中心人事室吳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甄選聘用社工督導員(兒少科)」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3、應附證件:
(1)簡歷表(如附件,自傳需親自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社工師證照影本(無則免付)
(5)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服務證明須含工作內容)
(6)切結書及申請調閱素行同意書(至桃園市政府/公告訊息/徵才資訊下載,確認無「保護性社工 人員資格要件及職務範疇認定基準」第7點規定不得擔任保護性社工人員之情事),所附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
4、附註:
(1)工作期程: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2)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3)資格不符者與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4)聯絡電話:03-3322111分機115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社會工作員(非保護性)

🔵職稱:聘用社會工作員(非保護性)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6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626~1130717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
🔵工作項目:
1.辦理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業務90%。
2.其他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本中心(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待遇:6等1階(280薪點),薪點折合率140.3元,月薪新臺幣39,284元。
2、應徵時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17日(星期三)止,請郵寄(以應徵資料於7月17日寄達本中心為準)或親送本中心人事室吳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甄選聘用社會工作員(綜規組)」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3、應附證件:(1)簡歷表(如附件,自傳需親自簽名)、(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社工師證照影本(無則免付)、(5)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服務證明須含工作內容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6)切結書及申請調閱素行同意書(至家防中心網站徵才訊息下載,確認無「保護性社工人員資格要件及職務範疇認定基準」第7點規定不得擔任保護性社工人員之情事),所附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
4、附註:
(1)工作期程: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2)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3)資格不符者與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4)聯絡電話:03-3322111分機115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管理師

🔵職稱:管理師
🔵徵才機關: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資訊處理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624~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三、具ISMS相關國際證照或職能證照佳。
四、熟悉網站程式設計佳。
🔵工作項目:
一、地政相關資訊系統軟硬體維運管理。
二、電腦機房、網路維護管理。
三、辦理資訊安全(ISMS)等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二段276號(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
🔵聯絡E-Mail:pj1105.g@mail.tyland.gov.tw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紙本或EMAIL恕不受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附件應包含:(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 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碩士(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6)照片、(7)其他相關證照等影本,併請掃描成PDF為單1檔案上傳。
三、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徵才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侯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徵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侯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算3個月。
五、聯絡電話:(03)4570461轉306葉小姐、303利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務員

🔵職稱:工務員
🔵徵才機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電機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626~1130717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該職務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考試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四) 熟諳雷達、電機、通信理論、網路基本技能及採購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飛航服務助航設備之汰換及維護等業務。
(二)委外維護之需求及規格招標和審查等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11號(桃園裝修區臺)
🔵聯絡E-Mail:nicki@anws.gov.tw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1.現職人員(採線上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如無則提供派令)、近5年考績通知書、近5年獎懲令、語文能力檢定證明、與職務相關之訓練及進修證明及自傳,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2.非現職人員(採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近5年獎懲令及語文能力檢定證明及與職務相關之訓練及進修證明),於113年7月17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桃園裝修區臺雷達資訊臺工務員職務(A620340)。
(二)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 聯絡人:飛航服務總臺人事室洪小姐(02)8770-223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