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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A610090)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A610090)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五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建築、土木等相關科系(考選部規定之建築工程或土木工程類科應考資格)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公共建築工程及其他機關委辦工程等工程之施工履約管理。
2.各項工程綜合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113年7月18日下班(17:00)前親送或「寄達」(不以郵戳為憑)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收。
二、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各1份,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應徵職務(約僱職務代理⼈,A610090)。
三、本職缺薪資為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高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3年11月底),本案約僱職務代理人於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之日起,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781林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職務代理⼈(A640030)

🔵職稱:聘用職務代理⼈(A640030)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聘用六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土木、建築工程等相關學系(考選部規定之土木工程類科應考資格)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本處各項新建工程採購及招標文件之檢討修訂。
2.辦理本處道路、橋梁、公共建築、代辦公共工程、其他機關委辦工程之履約爭議處理、訴訟案件處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113年7月18日下班(17:00)前親送或「寄達」(不以郵戳為憑)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收。
二、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各1份,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應徵職務(聘用職務代理⼈,A640030)。
三、本職缺薪資為聘用六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聘用期間自113年7月8日起至114年5月7日止。本職缺為請假及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所遺職缺,如該員留職停薪期滿或提前回職復薪則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781林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用助理(身心障礙職缺)

🔵職稱:約用助理(身心障礙職缺)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工作項目:
一、行政執行、臨櫃服務、承保、紓困貸款、欠款訴追、審查等健保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二、必要時,需配合業務指派加班、輪班、調派服務據點及輪休等。
🔵工作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525號
🔵聯絡E-Mail:C110413@nhi.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7月17日前於本署https://www.nhi.gov.tw/首頁「人才招募」(公告編號:2024221)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網路報名證明【即確認報名成功之電子郵件】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二、完成網路報名後請檢具:臨時人員簡歷表(格式請於本署首頁/人才招募自行下載,各項欄位請確實填寫並親筆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專業證書影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需載明起訖時間、服務單位及工作內容等資料),所有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32005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3段525號,人事室姜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北區業務組約用人員職務(公告編號:2024221)」,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三、符合資格者,由本署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含測驗)】。
四、本機關首長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臨時人員。各級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五、工作期間:自通知到任日起。
六、月支薪資:新臺幣2萬7,470元整,年終獎金及加班費依規定辦理。(嗣後配合勞動部公告之基本工資調整)
七、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於核定後公告於本署網站(首頁/人才招募/公告訊息),不另寄發錄取通知書。
八、本案聯絡電話:(03)4339111#8106,承辦人:姜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人員區分:人事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人事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基層)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以上、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
三、現任或曾任人事行政職系職務1年以上,現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
四、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不得超過2年。
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聯絡E-Mail:10034073@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1. 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
(1) 參加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職缺甄審(選)人員個人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下載)。
(2) 最後一筆銓敘部審定函。
(3) 最近一年考績通知書。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如有疑問,請洽03-3322101分機5632,劉先生)
三、本職缺歡迎返鄉服務人員投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經建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受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但於限制轉調屆滿前2個月或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4.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擅長人際溝通者。
5.具採購經驗或採購證照者尤佳。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市場/攤集區經營管理業務。
2.辦理市場活化、促參案件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69號5樓)
🔵聯絡E-Mail:10025932@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7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合併掃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為單一PDF檔並上傳至該系統。
2.非現職人員請以紙本方式報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揭相關資料,依限寄(送)達桃園市縣府路1號6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市場科經建行政職系科員職務甄試】。
3.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6.上述履歷表請務必另至桃園市政府徵才公告中(網址:https://www.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13&state=1C5D152DDF4F3ED0&s=1331459&ccms_cs=1&sms=7887) 下載相關附件,並回傳至劉先生10025932@mail.tycg.gov.tw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156)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專案助理

🔵職稱:聘用專案助理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6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1.辦理違法對待幼兒案件。
2.幼教相關業務。
3.幼兒園分區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7樓及復興路297號4樓
🔵聯絡E-Mail:ting0812@ms.tyc.edu.tw
🔵聯絡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例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於113年7月18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7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幼兒教育科聘用專案助理」。
2.正取2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4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聘用期間: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本案職缺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起薪,月薪37,800元(含自提勞健保),另本職缺係中央補助性質,114年度將視中央補助情形及年終考核予以續聘,並依相關規定得予晉薪,最高得晉至六等七階376薪點(月薪50,760元)。倘計畫結束,將無條件解聘。
6.聯絡電話:03-3322101#7574人事室彭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