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廚工
🔵徵才機關:桃園市平鎮區山豐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30
🔵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1.我國籍及具合法工作權之外籍人員(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2.無法定傳染疾病。
3.持有技術士丙級廚師(含)以上執照。(不含丙級素食證照及烘焙證照)。
4.操守良好、身體健康、言詞清晰、態度和藹者。
5.有廚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有加入幫派或其他不良組織、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9.有惡意倒債、欠債經人追討者。
🔵工作項目:
1.水果、乳製品的分發及運送。
2.倉庫管理、檢品留檢。
3.菜肉的處理(洗菜、切菜、煮菜、、、等)。
4.運送餐桶及打掃廚房。
5.支援午餐或學校交辦事項(含假日與寒暑假)。
6.寒暑假打掃廚房。
7.廚工班長所分配之工作。
8.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山豐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375巷4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免報名費)
1.一律採現場報名方式,不受理通訊或網路報名。
報名資料請至本校警衛室領取或在本校學校網頁https://www.sfes.tyc.edu.tw/【最新消息】下載。
2.報名及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30日(星期二)止,周一至周五8時至16時止。
3.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
4.報名文件:(請備妥相關文件如下)
(1)身分證。
(2)簡單履歷表。(詳述工作經歷)
(3)最高學歷證件。
(4)丙級廚師(含)以上執照。
(5)如有殘障手冊,請備妥。
(6)經錄取後2星期內提出3個月內公立醫院餐飲從業人員體檢報告(檢查項目須包含A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結核病(X光)及傷寒等),相關費用自付。未能及時繳交或有傳染病、身體狀況不宜擔任廚房工作者,由備取遞補,不得異議。
(二)甄試:
1.日期:113年8月1日(四)下午1點30分。(甄試時間若有異動將以電話通知)。
2.地點:本校一樓會議室
3.方式:由評選委員面試,並公開甄選。當日下午公告錄取結果。
4.正取廚工一名,備取二名,出缺時依序遞補。若參試人員成績均未達80分錄取標準者,將不予錄取。
(三)報到及聘期:錄取之次日報到,試用3個月,表現優異者再簽契約,以一年一聘為原則。
(四)正式上班時間:113 年 8 月 30 日(開學日)正式上班,如有特殊原因無法如期上班並未經本校同意者,將由次一高分者遞補之。
(五)服勤時間:
1.學生上課日6:00到下午2:00。
2.寒暑假打掃廚房時。
(六)待遇:
1.依勞動基準法以契約進用,享勞、健保,並依規定提繳勞工退休金。
2.薪資給付標準,月薪依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國中(以下)畢業者2萬7,470元、高中(職)畢業者2萬7,650元、大專(以上)畢業者2萬8,340元。(內含勞健保費、勞退金及機關補助費用)。
(七)本案聯絡人:午餐執行秘書。 03-4691784分機53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33-桃園市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15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用地取得之基本作業及徵收爭議、各項工程用地取得或爭議協調及新建道路、橋梁、隧道、公園、廣場、兒童遊樂園及綠地等各項公共設施工程用地取得(包含陳請請託案件處理)等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
🔵聯絡E-Mail:10027850@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1.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於即日起至113年7月15日止,親送或寄達(逾期恕不受理)桃園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陳小姐收,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檢具文件如下:
(1)公務人員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自傳,【自傳請條列式敘明工作經歷、服務單位及期間】,末頁請簽名)及人頭照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證照、訓練學習)。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2.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工程用地科約僱五等職務代理人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3.先以書面審查,並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及專長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4.本案係本局助理員(A620130)職缺提列 113 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僱期間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新台幣37,800元),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本次公開徵選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惟無適當人選時,本局得予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工
🔵職稱:技工
🔵徵才機關: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人員區分:技工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1031
🔵資格條件:
1.「現任職於中央機關學校服務」,且經服務機關同意移撥之技工友。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且能配合勤務加班及其他交辦事項者。
3.具有熱心服務精神,身體健康,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1. 協辦出納業務。
2. 公文遞送。
3.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7號
🔵聯絡E-Mail:cjk6125@apb.npa.gov.tw
🔵聯絡方式:
113年10月31日前寄達,以掛號郵件寄至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7號後勤科秘書股(地址下方註明:應徵技工),逾期不予受理。
檢附文件如下:
1.履歷表附3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
2.最近5年考核通知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及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
4.現職機關同意書。
5.最近3個月內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院所健康檢查表。
以上書面資格審查,擇優電話通知面試,資料不全不另通知。
聯絡人:03-3982890秘書股陳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代理教保員
🔵職稱:代理教保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中壢區忠福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628~1130719
🔵資格條件:
1.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教保條例)第12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若經甄選錄取後發現事實,取消錄取資格。
2.留職停薪中之教師與不適任教師者不得報考。
3.依教保條例第27條第2項規定,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2年內,或任職後3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應考人應於規定期限內取得前開訓練證明。倘於報名時尚未取得,應填具切結書,若未於任職後3個月內向幼兒園提出前開訓練證明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應符合下列各項之一並繳交相關證明:
1.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且取得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教保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款)
2.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教保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款)
※102年8月1日起入學者,並須修畢教保專業課程至少三十二學分。(依據「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與輔系及學位學程學分學程認定標準」第 2 條規定,參照附錄三及附表)
3.依師資培育法相關規定具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教保條例第8條第3項)
4.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取得教保員資格者。(教保條例第10條第2項)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1.幼兒教保服務(需教學)。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7時30分至16時00分 (含休息時間)。
(三)薪資: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薪資支給基準表-「教保員薪資支給基準表」初任第一級支給(專科37,986元,學士40,214元,碩士以上42,442元,另有教保費2000元),另須扣除勞保、 健保費及勞退自付額。
🔵工作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忠福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桃園市中壢區西園路5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資料
(一)定期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報名表(請以正楷詳填各欄,另所有任教職經歷均應填寫)。(本人兩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一張,貼於報名表-附件1)。
(二)附繳資料:
證件正本驗訖發還,影印1份裝訂成冊(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報名前須自行影印且裝訂成冊),僅送影印本概不受理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3.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
(報名表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與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有不符者,不得報名;持外國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應有駐外單位查證屬實公文,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並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採認達教育部規定標準,且有正式公文證明者及出入境記錄影本,否則不予受理報名)。
4.請檢附任職前2年內基本救命術8小時以上證明文件,倘尚未取得者,請於到職後3個月內繳交。
5.切結書(附件3)。
6.符合報考人員資格相關證明文件。
TEL:03-4340192*710。聯絡人:宋瓊珠 人事主任或 *910園主任**詳閱簡章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社會工作員(保護性D222611等5缺)
🔵職稱:聘用社會工作員(保護性D222611等5缺)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5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628~1130715
🔵資格條件: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且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未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但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
🔵工作項目:
聘用社會工作員(保護性)保護性D222611、D222613、D222615、D222620、D222621等5缺:
(一)工作項目:1.成人保護、性侵害及兒少保護等保護性個案直接服務工作85%。2.輪值保護性個案直接服務之非上班時間出勤工作10%。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3-3322111#115,家防中心人事室吳小姐)
(二)工作期程: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三)待遇:
1.資格條件1(1):月薪47,199元(6等4階)~63,316(8等5階)。
2.資格條件1(2):月薪44,896元(6等3階)~61,013(7等7階);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為月薪47,199元(6等4階)~61,013元(7等7階)。
3.資格條件2:月薪41,528元(6等2階),任用滿1年後,再以條件1支薪標準及工作內容辦理。
人員聘用資格及支薪標準依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1、6樓及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5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1樓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人事室收,並請於113年7月15日下班前寄(送)達。
2. 請至社會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訊息區,下載空白簡歷表、切結書及同意書填寫。應附文件:(1)簡歷表(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社工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4)切結書及申請調閱素行同意書(確認無「保護性社工人員資格要件及職務範疇認定基準」第7點規定不得擔任保護性社工人員之情事)(5)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服務證明須含工作內容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如為國外學歷或文件,須檢附中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文件),所附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聘用社工員D222611等5缺(支援家防中心)」),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3.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正取5名,備取5名候用,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4.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5.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42許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社會工作員(保護性C222620等6缺)
🔵職稱:聘用社會工作員(保護性C222620等6缺)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6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628~1130715
🔵資格條件: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且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未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但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
🔵工作項目:
聘用社會工作員(保護性)C222620、C222621、C222623、C222627、C222630、C222631等6職缺:
(一)工作項目:1.兒少及性侵害等保護性個案直接服務工作85%。2.輪值保護性個案直接服務之非上班時間出勤工作10%。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3-3322111#115,家防中心人事室吳小姐)
(二)工作期程: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三)待遇:
1.資格條件1(1):月薪47,199元(6等4階)~63,316(8等5階)。
2.資格條件1(2):月薪44,896元(6等3階)~61,013(7等7階);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為月薪47,199元(6等4階)~61,013元(7等7階)。
3.資格條件2:月薪41,528元(6等2階),任用滿1年後,再以條件1支薪標準及工作內容辦理。
人員聘用資格及支薪標準依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1、6樓及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5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1樓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人事室收,並請於113年7月15日下班前寄(送)達。
2.請至社會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訊息區,下載空白簡歷表、切結書及同意書填寫。應附文件:(1)簡歷表(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社工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4)切結書及申請調閱素行同意書(確認無「保護性社工人員資格要件及職務範疇認定基準」第7點規定不得擔任保護性社工人員之情事)(5)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服務證明須含工作內容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如為國外學歷或文件,須檢附中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文件),所附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聘用社工員C222620等6缺(支援家防中心)」),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3.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正取6名,備取6名候用,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4.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5.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42許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