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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汽車或機車駕照者佳。
🔵工作項目:
1.辧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聯絡E-Mail:10075782@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雙軌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方式應應徵本職缺:
(一)採通訊報名:
請檢具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及自傳並親自簽名)。2.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汽駕照等影本。請於113年7月18日下班前親自送達或寄達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農業局人事室收(113年7月18日以後寄達者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休閒農業科約僱人員(A650080)」及白天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
(二) 採電子報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應上傳之證明文件: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汽機車駕照等影本。
二、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薪資待遇以約僱五等1級280薪點計算,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其他個人自付費用)。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至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3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網站。
三、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李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415 范科長。
備註: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欲退件請檢附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恕不退回)。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3~1130802
🔵資格條件:
(⼀)中華⺠國國⺠,年滿18歲以上(計⾄報名截⽌⽇),性別不拘。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未具雙(多)重國籍,且非⼤陸地區⼈⺠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員。
(四)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或不得擔任公務⼈員
各款情事者。
(五)具法院相關⼯作經驗者尤佳。
(六)具原住⺠⾝分或⾝⼼障礙⼿冊者尤佳。
🔵工作項目:
代理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及庭務員職務。
🔵工作地址:臺灣桃園地⽅法院(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2段38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簡章及報名表件下載⽅式:請⾄司法院網站或本院網站「徵⼈啟事」下載。(司法院網址為:
http://www.judicial.gov.tw;本院網址為:http://tyd.judicial.gov.tw/。)
(⼆)報名地址:330060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收件⼈:臺灣桃園地⽅法院⼈事室林⼩姐,並於信封註明
『報名113年第3次儲備約僱職務代理⼈甄試』字樣。
(三)聯絡電話:(03)3396100轉10042林⼩姐。
(四)依成績順序擇優儲備若⼲名列入候⽤名冊,⾃榜⽰錄取之⽇起於本院有進⽤需求時,按甄試成績、所具資
格、學歷、經歷及專⻑等通知僱⽤。另本次甄試結果,本院認無適合⼈選時得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280薪點(折合薪資37,8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大專以上財稅、管理或法律相關科系畢業(如企管系、會計系、經濟系、法律系、財經法律系、國貿系、資管系、金融系、財稅系、商學系…等);或國內大專以上畢業並具稅務行政機關6個月以上工作經驗(須檢附證明文件)。
二、中文電腦打字每分鐘35個字以上,須現場測試(身心障礙人員每分鐘20個字以上)。
🔵工作項目:
房屋稅科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職務編號A630250)
(一) 辦理稅捐稽徵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自奉准進用之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4年3月。)
🔵工作地址:桃園總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17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不受理線上報名,請於113年7月15日下午5點前完成紙本資料寄送(寄達或送達),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簡歷表及履歷表(兩者皆須檢附)
(以上資料可至本局首頁(https://tytax.tycg.gov.tw)→「便民服務」→「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人事業務」下載)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公部門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二、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179號,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人事室劉小姐收」,信封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房屋稅科A630250)、聯絡電話及中文輸入法」。
三、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職務需求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本職缺錄取1人並擇優備取至多2人,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s://tytax.tycg.gov.tw)之訊息公告。
四、因本局職缺業務繁忙,投遞履歷前請審慎考慮。
五、承辦人:劉小姐,聯絡電話:03-3326181轉261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分析師

🔵職稱:分析師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
🔵職系:資訊處理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17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
2、現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6職等或以上之職務,且擔任該等職務合計1年以上。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資訊處理相關學歷者尤佳。
4、具溝通協調及解決問題能力。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基礎建設與資安組:
一、辦理本府機房基礎建設規劃及維運業務。
二、辦理本府資訊安全規劃、輔導及稽核作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智慧行政組:
一、辦理本府共通性系統規劃、建置及維運管理作業。
二、推動市政數位化、行動化與智慧化。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
🔵聯絡E-Mail:10059709@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投件,說明如下:
(一) 對本職務者有意願者,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 撰寫【簡要自述】,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職缺,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符合調任本職務職系之銓審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正取2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4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 本會113年1月1日成立,組織規程及編制表業經本府發布在案,新職之職務列等應以考試院備查為準。
(五)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968人事室沈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高級分析師

🔵職稱:高級分析師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資訊處理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17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7職等合格實授以上,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
2.熟悉資訊系統規劃、開發與管理,有資訊相關專案履約管理經驗者。
3.具團隊精神、服務熱忱、良好溝通能力者 。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推動空間資訊及BIM之規劃、建置及整合應用等相關工作。
2.本府資訊系統規劃、整合、建置、管理與維護事宜。
3.推動政府資料共享平台及資料治理規劃、建置及整合應用等相關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
🔵聯絡E-Mail:10059709@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投件,說明如下:
(一) 對本職務者有意願者,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 撰寫【簡要自述】,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職缺,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符合調任本職務職系之銓審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正取2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4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 本會113年1月1日成立,組織規程及編制表業經本府發布在案,新職之職務列等應以考試院備查為準。
(五)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3年7月6日及7月15日出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六)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968人事室沈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3等220薪點(折合薪資29,7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15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會計室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職務編號A120090)
(一) 辦理經費審核業務。
(二) 預算期間支援。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自奉准進用之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4年3月。)
🔵工作地址:桃園總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17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不受理線上報名,請於113年7月15日下午5點前完成紙本資料寄送(寄達或送達),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簡歷表及履歷表(兩者皆須檢附)
(以上資料可至本局首頁(https://tytax.tycg.gov.tw)→「便民服務」→「申請書表及範例」→「人事業務」下載)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公部門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二、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179號,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人事室劉小姐收」,信封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會計室A120090)、聯絡電話」。
三、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職務需求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本職缺錄取1人並擇優備取至多2人,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s://tytax.tycg.gov.tw)之訊息公告。
四、因本局職缺業務繁忙,投遞履歷前請審慎考慮。
五、承辦人:劉小姐,聯絡電話:03-3326181轉261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