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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技術師(C163306)

🔵職稱:聘用技術師(C163306)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聘用七等(328-424薪點)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23
🔵資格條件:
1.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綜整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業務審核。
2.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規劃設計廠商管理。
3.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之管考、施工品質查證、材料設備抽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及施工品質之抽查等事項。
4.航空城新聞披露、行政法規分析制定及爭議處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即日起至113年7月23日止,親送或掛號寄達(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人事室收,地址: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聘用七等聘用技術師(C163306)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檢具文件如下: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請開立具工作內容之服務(離職)證明書、與本職務有關之證照、訓練學習)。
(5)男性繳退伍令。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2.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3.聘用期間:自實際進用日起至該年度12月31日止,以聘用七等(328-424薪點)支薪(新台幣44,280-57,240元),本案經費來源為平均地權基金,經費或計畫執行完畢時,即予解聘。惟聘用期間工作表現良好且服務熱忱者,如相關計畫延續辦理,則優先予以續聘。
4.本次公開甄選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正取1名、備取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洽詢工作內容或其餘問題請電(03)3865400轉4244徐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技術師(C162304)

🔵職稱:聘用技術師(C162304)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聘用七等(328-424薪點)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23
🔵資格條件:
1.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全盤性計畫管理、計畫時程及成本控制、圖說文件成果核定。
2.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規劃設計廠商管理、設計準則擬訂。
3.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之履約管理、施工管理等事項。
4.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管線協調事宜。
5.辦理現場勘查、民眾協調。
6.GIS、BIM平台建置。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即日起至113年7月23日止,親送或掛號寄達(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人事室收,地址: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聘用七等聘用技術師(C162304)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檢具文件如下: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請開立具工作內容之服務(離職)證明書、與本職務有關之證照、訓練學習)。
(5)男性繳退伍令。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2.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3.聘用期間:自實際進用日起至該年度12月31日止,以聘用七等(328-424薪點)支薪(新台幣44,280-57,240元),本案經費來源為平均地權基金,經費或計畫執行完畢時,即予解僱。惟聘用期間工作表現良好且服務熱忱者,如相關計畫延續辦理,則優先予以續聘。
4.本次公開甄選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正取1名、備取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洽詢工作內容或其餘問題請電(03)3865400轉4244徐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技術師(C162207)

🔵職稱:聘用技術師(C162207)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聘用八等(376-472薪點)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23
🔵資格條件:
1、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 國內外土木工程、大地、結構、水利工程等相關科系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 國內外土木工程、大地、結構、水利工程等相關科系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綜整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業務推展、綜合計畫等事項。
2.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規劃設計廠商管理、設計準則擬訂。
3.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之履約管理、施工管理等事項。
4.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之管考等事項。
5.辦理現場勘查、民眾協調。
6.GIS、BIM平台建置。
7.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即日起至113年7月23日止,親送或掛號寄達(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人事室收,地址: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聘用八等聘用技術師(C162207)」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檢具文件如下: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請開立具工作內容之服務(離職)證明書、與本職務有關之證照、訓練學習)。
(5)男性繳退伍令。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 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2.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應徵人 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3.聘用期間:自實際進用日起至該年度12月31日止,以聘用八等(376-472薪點)支薪(新台幣50,760-63,720元),本案經費來源為平均地權基金,經費或計畫執行完畢時,即予解聘。惟聘用期間工作表現良好且服務熱忱者,如相關計畫延續辦理,則優先予以續聘。
4.本次公開甄選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正取1名、備取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洽詢工作內容或其餘問題請電(03)3865400轉4244徐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技術師(C161205)

🔵職稱:聘用技術師(C161205)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聘用八等(376-472薪點)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23
🔵資格條件:
1.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 國內外研究所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建築、水土保持、景觀、營建管理或都市計畫等相關工程類科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經驗2年以上者。
(2) 國內外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建築、水土保持、景觀、營建管理或都市計畫等相關工程類科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經驗4年以上者。
(3)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綜整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業務推展、綜合計畫等事項。
2.各項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規劃設計勞務採購及履約管理、廠商管理、設計準則擬訂。
3.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之履約管理、施工管理等事項。
4.各項航空城計畫工程之管考等事項。
5.辦理現場勘查、民眾協調。
6. GIS、BIM平台建置。
7.辦理桃園航空城計畫綜合業務。
8.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即日起至113年7月23日止,親送或掛號郵寄(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人事室收,地址: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 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聘用八等聘用技術師(C161205)」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檢具文件如下:
(1)公務人員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請開立具工作內容之服務(離職)證明書、與本職務有關之證照、訓練學習)。
(5)男性繳退伍令。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2.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3.聘用期間:自實際進用日起至該年度12月31日止,聘用期間以聘用八等(376-472薪點)支薪(新台幣50,760-63,720元),本案經費來源為平均地權基金,經費或計畫執行完畢時,即予解聘。惟聘用期間工作表現良好且服務熱忱者,如相關計畫延續辦理,則優先予以續聘。
4.本次公開甄選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惟無適當人選時,本處得予從缺。
5.洽詢工作內容或其餘問題請電(03)3865400轉4244徐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學校工程審查相關行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聯絡E-Mail:ting0812@yfms.tyc.edu.tw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投件,說明如下:
(一) 對本職務者有意願者,請於113年07月15日前,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 撰寫【簡要自述】,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職缺,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書。
3. 現職派令。
4. 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6. 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四)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2年12月15日出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五)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7574人事室彭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用人員

🔵職稱: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7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819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或同等學歷者。
2. 具手排駕照且能上路駕駛車輛。
3. 體力良好、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誠及有良好的溝通能力。
4. 對動物有耐心、愛心、不怕接觸流浪動物和面對血腥畫面。
5. 具有操作平板電腦之技能。
6. 能配合本處輪班者。
🔵工作項目:
1. 動物管制車駕駛( 1 .3 ~3 .5 噸手排貨車)及行政車輛駕駛等。
2. 動物人道捕捉、動物急難救助及收容照護。
3. 動物相關陳情案件處理、及相關政策宣導等。
4. 協助消毒防疫工作及動物大體處理。
5.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工作時間
通知上班日起,上班日數比照公家機關。
工作時間如下列,且應依業務需求配合調整:
1. 早班:8:00~17:00。
2. 午班:14:00~22:00。
3. 急難救助班:(1)午班:14:00~22:00(公家機關上班日)。(2)早班:9:00~17:00(公家機關非上班日),輪休制。

工作地址:新屋區藻礁路1668號)
🔵聯絡E-Mail:10015759@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汽車駕駛執照(手排照駕)正反面影本,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請註明應徵「動物管制課」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1.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2. 本職缺薪資每月29,700元。
3. 連絡電話:(03)3326742 分機506何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