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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員

🔵職稱:工程員
🔵徵才機關: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分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交通技術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1
🔵資格條件:
1、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並具交通技術職系(符合職組職系名稱一覽表可調任資格)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具鐵路或軌道運輸工作經歷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專案計畫、各工程標案預算及管考作業。
2、辦理土地之調查、徵收、撥用、登記之配合處理與地上物測量、查估、拆遷及土地管理等事項。
3、辦理專案計畫與工程簡報之彙整製作及工程竣工後之用地及財產移轉等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
🔵聯絡E-Mail:huang22@rbereo.gov.tw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7)英檢相關證書(無則免附)、(8)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不實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4、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經書面審核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均恕不通知及退件。
5、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得視結果擇優增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6、聯絡人:人事室黃先生 電話:03-9389115分機710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幫工程司

🔵職稱:幫工程司
🔵徵才機關: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分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1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符合職組職系名稱一覽表可調任資格)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有執行相關土木工程實務經驗,具鐵路或軌道工作經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品管及安衛證照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鐵路、橋梁、軌道、車站站場之工程品質管理、進度管制、竣工驗收等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辦理工程品質管理制度、工程契約及圖說資料之管理、採購、標案管理、工程履約爭議及人民陳情案件等審核事項。
3.辦理工程施工、監造之督導及品質之查核、管考等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
🔵聯絡E-Mail:huang22@rbereo.gov.tw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7)英檢相關證書(無則免附)、(8)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不實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4、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經書面審核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均恕不通知及退件。
5、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得視結果擇優增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6、聯絡人:人事室黃先生 電話:03-9389115分機710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幫工程司

🔵職稱:幫工程司
🔵徵才機關: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分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電機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1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具電機工程職系(符合職組職系名稱一覽表可調任資格)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有執行相關電機工程實務經驗,具鐵路或軌道工作經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品管及安衛證照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鐵路、車站站場、變電站、電車線之設計、裝配、檢查、保養、試驗與調整等電子與電訊工程相關業務。
2、辦理機電工程及土建、軌道工程界面之整合協調等事項。
3、辦理機電工程及監造之管考及竣工驗收等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
🔵聯絡E-Mail:huang22@rbereo.gov.tw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7)英檢相關證書(無則免附)、(8)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不實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4、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經書面審核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均恕不通知及退件。
5、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得視結果擇優增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6、聯絡人:人事室黃先生 電話:03-9389115分機710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幫工程司

🔵職稱:幫工程司
🔵徵才機關: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分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1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符合職組職系名稱一覽表可調任資格)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有執行相關土木工程實務經驗,具鐵路或軌道工作經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品管及安衛證照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鐵路、車站站場新建、改建工程之防災、減災等相關業務。
2、辦理場站及行車旅運設施新建或改建、職業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之查核、環境影響評估等審核事項。
3、辦理軌道切換計畫之研擬及執行,鐵道系統營運前各階段檢查作業、營運監督管理等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
🔵聯絡E-Mail:huang22@rbereo.gov.tw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7)英檢相關證書(無則免附)、(8)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不實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4、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經書面審核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均恕不通知及退件。
5、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得視結果擇優增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6、聯絡人:人事室黃先生 電話:03-9389115分機710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隊長

🔵職稱:隊長
🔵徵才機關: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2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 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含升等考),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3. 最近5年考績需有3年甲等以上。
🔵工作項目:
綜理清潔隊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宜蘭縣冬山鄉清潔隊(宜蘭縣冬山鄉冬山路100號)
🔵聯絡E-Mail:cu0602@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並應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資料是否完整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完整上傳(資料未全(含簡要自述)者,視為資格不符)。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3.聯絡電話:03-9591105轉260 聯絡人:人事室洪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用人員

🔵職稱: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2
🔵資格條件:
(一) 中華民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年滿18歲以上(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
(二) 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並請檢附證明文件。
(三) 男女不拘,男性須服畢兵役(替代役)並附退伍證明文件,惟免服兵役者應附免役證明文件。
(四) 具基礎電腦操作、中文繕打及文書軟體處理能力。
(五) 具擬任行政助理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者尤佳。
(六) 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較佳。
(七) 品操良好,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工作項目:
(一) 對民眾來電或到場洽詢事項,協助作簡易或原則性初步答復。
(二) 協助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業務之機關事務性工作,如協助製作傳繳通知、簡易函稿或執行命令、繕打執行憑證…等)。
(三) 協助辦理機關一般性行政業務事項(如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之一般行政事務等)。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必要時,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調整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261號)或本分署基隆行政執行官辦公室(基隆市東信路169號)。
🔵聯絡E-Mail:yating086@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一、受理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 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7月22日下午5時止,逾報名期限送件、收件,均視為未完成報名,不得參加後續甄選,已寄送報名資料亦不予退還。又,報名資料不齊全者,視同書面審核未符合。
(二) 報名表等相關資料請至本分署網站/電子公佈欄/人事公告自行下載列印(網址:https://www.ily.moj.gov.tw/)
(三) 受理報名方式如下:
1.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於受理報名期間內以掛號郵寄至本分署(260009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261號)或專人於本分署上班時間送至本分署秘書室總收發,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並檢附報名應繳文件。報名採掛號郵寄或專人送件者,均以本分署收發室收件時間(下午5時前)為憑,請特別注意非以郵寄郵戳為憑。
2.電子郵件報名:於受理報名期間內以電子郵件傳送報名應繳文件報名(郵件主旨請註明姓名及應徵約用人員),並請來電與承辦人確認寄達(報名信箱:yating086@mail.moj.gov.tw)。
3.報名時,應繳下列文件:
(1)報名表(最近半年內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正面)。
(2)簡要自傳表。
(3)具結書(請甄選報名人員親自簽名)。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女性免附)。
(6)其他:相關經歷之服務證明或證照影本。
採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方式報名者請以白色A4紙列印或影印,各項報名表件詳細檢查無誤後,請按上列順序由上而下整理整齊,用迴紋針夾於右上角。
二、甄選方式及時間、地點:
(一) 甄選方式分書面審查及口試進行如下:
1.書面審查:書面審查資格條件及文件符合規定者,公告於本分署網站首頁「最新消息」,不另行通知。
2.口試:口試就儀態、語言表達與傾聽能力、對甄選工作之認識及問題應答等各方面綜合評分,總分100分。
3.甄選計分方式採總評分法,以各委員評定受試人員口試分數總合計算平均分數,平均分數達合格分數70分以上者,依序排定名次,作成建議錄取名單。受試人員平均分數未達合格分數70分者,不得作為錄取對象。
(二) 甄選時間及地點:113年7月25日13時55分前至本分署報到。(口試時間訂於14時00分,依報到先後順序口試)。
(三) 「口試名單」公告於本分署網站(https://www.ily.moj.gov.tw/)首頁「最新消息」,本分署不另行通知,請應徵者務請注意本分署公告。
三、甄選結果:於本分署網站公告錄取名單,不寄發錄取通知書;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
四、附則:
(一)月薪新臺幣28,000元(內含臨時人員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
(二)依勞、健保相關規定辦理加保、本分署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相關規定)。
(三)依照行政院每年度訂定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及分署編列之預算狀況核發年終工作獎金。
(四)錄取者應與本分署簽訂書面勞動契約。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本分署秘書室甄選業務聯絡電話:(03)9320747 轉112 楊小姐(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
(七)本甄選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