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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事

🔵職稱:幹事
🔵徵才機關:新北市汐止區保長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且無特考特用之限制調任情事者(非現職請勿投件)。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陞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工作熱誠。
四、需熟稔學校總務事務之專業知能並孰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總務處出納及文書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新北市汐止區保長國民小學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3段553號
(本校有教職 員宿舍(套房)可租用)
🔵聯絡E-Mail:hong560320@gmail.com
🔵聯絡方式:
一、請至本校下載簡章網址:https://www.bjes.ntpc.edu.tw/請用A4填寫。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面試人員均無適當人選時,本校得從缺;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不受理紙本報名),請於113年7月22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
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證明、簡章之報名表、男性役畢者另繳退伍令、其他(英檢證明書),未完成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
五、洽詢電話:(02-86482502)轉150人事室洪主任。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7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地籍測量及土地複丈、建物測量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標準:約僱5等1級280薪點(月支酬金37,800元)。
🔵工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1號
🔵聯絡E-Mail:AI1706@ms.ntpc.gov.tw
🔵聯絡方式: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3年7月17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1. 報名應徵: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履歷填寫(須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填寫自傳,個人照片毋須提供、得免上傳),再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
2. 請併同於系統上傳下列相關附件: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5)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6)其他經歷證明、專業證照、相關訓練證件(無則免附)。前開資料請依上列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檔俾利審查,資料如有不實或疏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備取人員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4. 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限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為113年10月底)。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7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標準:約僱5等1級280薪點(月支酬金37,800元)。
🔵工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1號
🔵聯絡E-Mail:AI1706@ms.ntpc.gov.tw
🔵聯絡方式: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3年7月17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1. 報名應徵: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履歷填寫(須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填寫自傳,個人照片毋須提供、得免上傳),再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
2. 請併同於系統上傳下列相關附件: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4)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5)其他經歷證明、專業證照、相關訓練證件(無則免附)。前開資料請依上列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檔俾利審查,資料如有不實或疏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 若有證件不齊,請於113年7月17日前完成補件。
4.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備取人員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5. 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限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為113年10月底),僱用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7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具有地政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標準:約僱4等250薪點(月支酬金33,750元)
🔵工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1號
🔵聯絡E-Mail:AI1706@ms.ntpc.gov.tw
🔵聯絡方式: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3年7月17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1. 報名應徵: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履歷填寫(須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填寫自傳,個人照片毋須提供、得免上傳),再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
2. 請併同於系統上傳下列相關附件: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4)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5)其他經歷證明、專業證照、相關訓練證件(無則免附)。前開資料請依上列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檔俾利審查,資料如有不實或疏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 若有證件不齊,請於113年7月17日前完成補件。
4.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備取人員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5. 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限自113年6月3日至至114年6月2日止,應於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若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則僱用至回職復薪生效日前1日止。)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經建課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人員(經建課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5等280薪點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環境工程、水利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經建類相關工程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一、月支報酬:約僱5等280薪點[新台幣37,800元,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二、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3年公務高考3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一日止(預計為113年10月),惟僱用期滿、僱用原因提前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工作地址:234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經建課)。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須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以上均為A4格式),於公告期間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4樓人事室(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經建課約僱5等職務代理人)。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原件請附回郵信封)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3薪資:新臺幣3萬7,800元【含勞(健)保自付費用】。
4.本聯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案聯絡電話:02-29282828-524潘小姐;工作內容洽詢電話:02-29282828-310蘇課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三、熟悉使用電腦文書處理。
🔵工作項目:
1辦理道路路面暨附屬設施維護管理。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234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工務課)。
🔵聯絡E-Mail:ab4220@ntpc.gov.tw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2、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以上均以掃描1份電子檔上傳 ),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列備取一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3個月。
5、本職缺支領專業加給表7。
6、本所聯絡電話:02-29282828轉524潘小姐;工作內容請洽:02-29282828轉265邱視導。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