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3等220薪點,薪資29,700元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國內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非都市土地編定及使用管制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3月底止。)
🔵工作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地政局人事室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233,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編定管制科3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應徵人員 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網頁下載:首頁> 公布 欄 > 機關徵才),並另將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 電子檔寄至AS6007@ntpc.gov.tw ,主旨請註明應徵編定管制科3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離職證明書或勞保加退保異動證明等)。
5.其他專業證照影本。
6.上述影本請雙面列印並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請應徵者本人簽名。
二、甄審通知: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23-新北市
總務處營繕組-工程助理
🔵職稱:總務處營繕組-工程助理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801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建築、土木、地政、不動產、城鄉規劃、企業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視窗作業系統。
(三)具有工程採購、履約、促參執行及政府機關及國立大學相關工及經驗尤佳。
(四)具有政府採購、品質管理及BOT等相關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一)校園建物與設施修繕及維護等工程採購履約管理業務。
(二)促參案履約管理
(三)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三峽校區(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起聘日:113年8月起,依考核結果續聘與否(試用期3個月) 。
工作時段: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12:30,下午1:30至5:30。
薪資:依本校聘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學士級,每月薪資新台幣35,200元整。另依規定辦理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事宜。
相關證照加給及年資提敘可參考本校聘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備註四及備註八(有關證照加及年資提敘部分須待試用期滿後,視另案專簽辦理)
https://cms-carrier.ntpu.edu.tw/uploads/113_03_fa5f23808a.pdf
應備文件:(請依序編碼並註明)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 (需附照片、自傳)。
(二)畢業證書影本。
(三)相關證照影本。
應徵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8月1日 (以郵戳為憑)前,備齊上述文件資料,以紙本郵寄方式逕寄: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總務處營繕組,信封請註明「應徵總務處營繕組工程助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備註:本次徵才正選1名、備取2名。
其他:
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副研究員
🔵職稱:聘用副研究員
🔵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9等至10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六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1.職場高風險族群與特定族群減災推廣及職業安全衛生制度建立等相關研究。
2.職業性癌症調查分析及疾病監視技術研究。
3.職場有害物採樣分析技術研究。
4.職場有害物暴露調查研究。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22143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407巷99號)
🔵聯絡E-Mail:yuchuen626@mail.ilosh.gov.tw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1)請應徵者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進行註冊及填寫各項資料(自傳內容不得空白)
(2)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曾任相關職務之證明文件影本等文件檔案資料。
(3)前述上傳資料不可含個人履歷表,一筆職缺只能上傳一份PDF檔,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若有多個附件請先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4)如有職業衛生議題相關著作、論文、研究報告等,請一併上傳(若檔案過大超過傳輸上限,可於113年7月25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本所人事室(封面請註明應徵「勞安所勞工安全衛生展示館聘用副研究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
(5)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6)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詢02-26527684何小姐、徵選相關事宜請洽02-26527608人事室。
2.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未獲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目前除由汐止區公所提供上、下班交通車各一趟,尚無直達之公車,距最近之捷運站約2公里,如走路約需半小時,以自備交通工具(汽、機車)上下班為佳。
4.報名人員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幫工程司
🔵職稱:幫工程司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810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建築工程考試類科及格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或專)院校以上土木、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且無限制轉調任情形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分署代辦、自辦各類新、增、改、修建工程管理之抽查、督導、履約執行、契約管理等業務。
二、工程審查相關綜合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聯絡E-Mail:yc0409@nlma.gov.tw
🔵聯絡方式:
一、線上投遞:符合上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填寫後併同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上傳。
二、採郵寄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人事室周小姐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幫工程司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分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五、聯絡電話:(02)2240-2911轉2316周小姐或業務單位聯絡人林謙傑(分機3208)。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程員
🔵職稱:工程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具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最近三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三年內年終考績考列乙等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暨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者。
四、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如文書編輯與簡報製作、報表彙整者尤佳。
五、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1.汐東線技術文件管理及業務窗口。
2.教育訓練管理。
3.學協會管理。
4.工程契約範本制定管理。
5.工程重點工作項目追蹤。
6.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技術發展科)
🔵聯絡E-Mail:ao1239@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113年7月12日起至113年7月19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3年7月19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以棄權論。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電腦測驗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1.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電腦測驗分數未達70分以上,或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2.本次職缺電腦測驗參考試題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dorts.ntpc.gov.tw/(最新消息-徵才資訊)參閱。
六、本局業務單位公務人員之專業加給按「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支給,並適用「重大交通工程機關職務加給表」。
七、洽詢電話:(02)22852086轉2320(黃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幫工程司
🔵職稱:幫工程司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電機工程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具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最近三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三年內年終考績考列乙等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暨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者。
四、具Office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捷運工程品質、進度等施工管理。
二、捷運工程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工程管理科)
🔵聯絡E-Mail:ao1239@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113年7月12日起至113年7月19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3年7月19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以棄權論。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電腦測驗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1.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電腦測驗分數未達70分以上,或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2.本次職缺電腦測驗參考試題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dorts.ntpc.gov.tw/(最新消息-徵才資訊)參閱。
六、本局業務單位公務人員之專業加給按「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支給,並適用「重大交通工程機關職務加給表」。
七、洽詢電話:(02)22852086轉2320(黃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