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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研究助理

🔵職稱:約聘研究助理
🔵徵才機關:農業部獸醫研究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4
🔵資格條件:
獸醫系大學畢業以上或生命科學相關學系碩士畢業。
🔵工作項目:
動物畜禽細菌檢驗、相關研發工作及執行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農業部獸醫研究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 376 號)。
🔵聯絡E-Mail:rsshu@mail.nvri.gov.tw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及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於 113年7月14日前親送或寄達 (25158)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376號人事室許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生物組約聘職務代理人」及聯絡電話。
(二)應徵者由本所先行書面審查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試,並視成績酌增後補名額 1名,若有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本職缺為提列 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職缺,聘用至錄取分配人員報到前一日止。280 薪點,約新臺幣 37,800 元。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621-2111 轉 171 許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621-2111轉200林組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研究助理

🔵職稱:約聘研究助理
🔵徵才機關:農業部獸醫研究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4
🔵資格條件:
獸醫系大學畢業以上或生命科學相關學系碩士畢業 。
🔵工作項目:
水生動物疾病檢驗、相關研發工作及執行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農業部獸醫研究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376號)。
🔵聯絡E-Mail:rsshu@mail.nvri.gov.tw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及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於 113年7月14日前親送或寄達 (25158)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376號人事室許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生物組約聘職務代理人」及聯絡電話。
(二)應徵者由本所先行書面審查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試,並視成績酌增後補名額 1名,若有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本職缺為提列 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職缺,聘用至錄取分配人員報到前一日止。280 薪點,約新臺幣 37,800 元。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621-2111轉171 許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621-2111轉200林組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22
🔵資格條件:
一、代理科員資格: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工作經驗者(請附相關證明,如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等)。
二、無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1 項之規定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之情事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五、具有綜合行政業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甄試方式:口試,成績未達 75 分者不予錄取。
🔵工作項目:
辦理綜合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現缺 1名(科員職代,280薪點)(臺北區監理所【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履歷表(含相片、自傳)、最高學歷及經歷證明(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免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證件請以A4格式影印排列裝訂)。
二、請於 113 年 7 月 22 日(含)前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 248 巷 7 號(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人事室)孫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臺北區監理所秘書室職代」(本甄試將於臺北區監理所舉行)。本甄試收件資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不通知甄試及退件。
三、月支報酬:代理科員新臺幣(以下同)3萬7,800元(280薪點),代理期限為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1日止,本類人員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僱用期限屆滿即行解僱,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約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 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四、退休公務員或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支領退休俸之軍官、士官人員,會生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俸)之情事,請先行衡量再行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退休審定函影本)郵遞掛號報名。
五、以總成績高低,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錄取備取人員不逾2名,遇缺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若錄取人員放棄或中途離職,由下一序列備取人員遞補;本甄試候用期限自榜示日起1年內,期滿後自動失效。本次甄試職代期限屆滿離職,且在職期間表現優良人員,經該單位主管核可後,得列入該單位優先備取名單;僱用期間如有違反契約書相關規定者,將不再續僱。本錄取人員(含正取及備取人員)一經表示放棄即改列最後遞補順位,第2次放棄即不再保留錄取資格。
六、報名所用證件不得有偽、變造等情事,一經發現移送司法機關查辦;報名資格於事後發現不符者, 雖經錄取,用人單位仍不予僱用,如已僱用者,予以解僱。
七、錄取人員請於通知報到日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
八、連絡電話:(02)26884366分機862孫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9
🔵資格條件:
學歷/檢定要求:各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稅務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徵才條件:
1.熟諳電腦操作。
2.積極、學習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3.有稅務稽徵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辦理財稅行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中和分處(23508新北市中和區復興路27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有意者請以A4格式紙張備齊下列資料,於113年7月19日前逕寄23508新北市中和區復興路278號陳羚萱小姐收(電話:02-82450138,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中和分處約僱人員(五等)及白天聯絡電話】,無誠勿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1.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http://www.tax.ntpc.gov.tw》/資訊公開/ 本處徵才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甄 試: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且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分處通知當事人,甄試結果將儘速公告周知。
備 註:
1.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預估為113年7月下旬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列錄取人員分配公告日 (約113年10月)。
2.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7,8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3.本次公開甄選擬補實之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 2 名,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予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臨時助理

🔵職稱:臨時助理
🔵徵才機關:文化部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學士學歷新臺幣35,775元;碩士學歷新臺幣39,015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歷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擴大藝文消費及振興藝文產業相關業務,包含成年禮金系統規劃及執行、適用店家招募及輔導、推廣及行銷等(含本部經管園區文化幣相關業務推廣)。
二、其他相關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文化部文創發展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5樓)
🔵聯絡E-Mail:a10757@moc.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案係本部為因應協助辦理本部疫後強化振興等相關業務人力所需,自僱約用人員協辦相關事項。
二、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採線上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3年7月15日(星期一)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及完成下列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
(一)履歷填寫:請填寫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文能力、專長無則免填;日期請以「民國年(如:1100101,7碼)」標示。
(二)附件: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個人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經歷證明文件、英語或其它語言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至前述欄位。
四、未於報名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完成,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
五、甄選方式: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六、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部得予從缺。
七、聯絡電話:(02)8512-6275郭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稱: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工作認真具責任心並積極樂觀 3.熟悉電腦文書軟體操作 4.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垃圾場回饋金(含水電慶典等)業務.活動中心等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八里區八里大道18號
🔵聯絡E-Mail:ab3340@ntpc.gov.tw
🔵聯絡方式:
1、於期限前通訊報名或親自送件方式皆可(請彌封後於右上角註明「應徵民政災防課約僱人員(職代課員)」字樣),逾期不予受理(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 2、檢送文件382690000A: (1)徵選報名表(請至本網址下載:https://www.bali.ntpc.gov.tw/home.jsp?id=eb99d34af4f4ff80、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汽.機車駕照者附影本、身心障礙手冊382690000A及身份證正反面等影本。 (2)郵寄地址:新北市八里區八里大道18號382690000A。聯絡電話:(02)26102621分機312陳先生。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徵選,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5)本職務為代理課員職缺,約僱期限至113年高考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3年10月)。僱用人員應於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 (6)約僱五等月薪37,80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