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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員

🔵職稱:課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社勞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校院畢業者(外國學歷須出示學歷驗證及公證中譯本)。
2.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社勞行政職系或同職組各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請參照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
3. 工作積極有熱忱、具溝通協調能力及學習能力強,且具電腦操作文書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辦理就業服務相關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及所屬就業服務站
🔵聯絡E-Mail:an9499@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現職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3年7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處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調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銓審函及英文檢定及格證書等其他相關資料影本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所附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自行切結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不全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報名資料,如有偽造、變造等不法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二、本次徵才,擇優通知面試,依甄選面試結果,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公開甄選職缺數2倍之候補名額,於正取人員放棄錄取資格或本處其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時,依序遞補之,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為限。惟參加甄選人員均不符公開甄選資格或條件時,得予從缺。
三、甄選訊息諮詢:
職缺工作相關問題內容請電02-22465066#1107 朱課長。
職缺投件或資格相關問題請電02-22465066#2106 徐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金山區三和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校綜合行政文書出納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約僱期間自契約簽訂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一般行政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工作地址:20842新北市金山區重和里六股林口38號
🔵聯絡E-Mail:AW3807@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 採通訊報名:
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附兵役證明(3)身心障礙手冊影本(4)相關服務證明書影本(所附證明文件請皆以A4影印,文件如有虛偽造假情事者,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資料不齊者不另通知補件,逕視為資格不符。
二、 請於113年7月18日中午前掛號郵寄至新北市金山區重和里六股林口38號(新北市金山區三和國民小學)人事室林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請註明應徵三和國小約僱人員及「日間聯絡電話」。
三、 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請攜帶應附證件),其餘恕不退件亦不函復;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用人員2名遞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並於本校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四、 聯絡電話:(02)24080417#14人事室林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工業發展科)※歡迎身心障礙者投遞履歷※

🔵職稱:約僱人員(工業發展科)※歡迎身心障礙者投遞履歷※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具有相關都市計畫或產業園區開發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須非屬本局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及第28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產業園區開發相關行政庶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自113年7月10日起至113年7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採紙本郵寄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業發展科5等約僱人員」。
(1)收件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 吳小姐收。(02-29603456#5472)
(2)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
3、請以A4格式雙面列印下列資料,依序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即可,勿裝訂:
(1)甄選報名表(雙面列印,得自本公告網頁連結下載),需含簡要自介、學歷、工作經歷、專業證照等,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4)上述各影本資料均需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責任自負。
★甄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正取1人,擇優備取至多2人,前述備取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面試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如有返還書面資料之需要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註:
1、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薪點280,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
2、本甄選規定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0
🔵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畢業。
2.經歷:曾任職政府機關工作者優先任用。
3.其他: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強。
🔵工作項目:
1.辦理研考行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之7號6樓
🔵聯絡E-Mail:AF3879@ntpc.gov.tw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
1.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3年7月20日前(郵戳為憑)檢具以下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收(機關地址:238007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之7號6樓),請註明聯絡電話,信封請註明【應徵勞安品管科5等職務代理人】。
2.檢附資料:(請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如附檔,請親筆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
(6)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甄試:
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審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退件。(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應徵人員如不符本處所需,本處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備註:
1.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2.薪資:月支酬金新臺幣37,800元,另本處支付機關勞健保,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
3.錄取者須於報到日起一周內繳驗符合職安法令規定由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指定之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請自行至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勞工健檢」網站查詢),檢查費用由錄取人員自付。未依規定繳交者,本處將取消錄取資格。
4.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5.本職缺擇優得列侯補人員2位,侯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聯絡人:人事室麥小姐;電話:02-8687-1266分機650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暫僱人員

🔵職稱:暫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一.需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一般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
2.一般大學以上畢業,具一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及具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資格之人員。
二.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安全衛生宣導、輔導及相關活動。
二、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22046新北市板橋區華江一路216號1樓)
🔵聯絡E-Mail:ae3012@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應徵者請檢附以下文件:1.報名表(務請填寫並檢附本職缺附件檔案)。2.國民身分證正面影本(僅供身分證明使用)。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證照或相關工作證明。
二、本職缺採線上報名,以上資料報名時請掃描後上傳,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
三、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本處將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以電話通知。
(二)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備取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三)本職缺薪資為新台幣39,960元。
(四)連絡電話(02)2252-3299 #803郭主任 #805譚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3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2206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16巷10號1樓)
🔵聯絡E-Mail:ak7501@ntpc.gov.tw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紙本:(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處網站→下載專區內下載】。(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影本。(4)經歷相關證件(或證照)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代理人(A620090)」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於公告截止日前掛號(以郵戳為憑)逕寄2206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16巷10號1樓人事陳先生收。
2、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
3、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應徵相關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郵資不足不予寄還。
4、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之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不得有任何異議。
5、本職缺以約僱3等220薪點進用,月薪酬資每月新臺幣29,700元。
6、聯絡電話(02)29591781#1239陳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