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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4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徵才條件:1.具專科以上同等學歷者。2. 態度積極進取、善於溝通、熟稔電腦文書操作尤佳。3.具機車駕照且會騎車尤佳。4.具土木工程相關經驗(尤佳)。
(二)職缺資訊:1、本職缺係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其薪點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此為約僱4等以250薪點僱用,每月薪資約為33,750元。2、本職務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3年10-11月),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二)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作業及錄取通知:
(一)意者請檢具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各項欄位須詳載,表末請親自簽名,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www.personnel.ntpc.gov.tw)→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開啟附件→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
2.最高學歷證明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等證件影本(請均以A4規格,『由上而下』依序裝訂)。
3.與本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經驗證明,請於113年7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 掛號郵寄至【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之2號4樓人事室許小姐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中和區公所工務課4等約僱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資料齊備並合於本所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得列備取名額1-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已獲面試機會者,甄選結果將以電子郵件通知。
(四)聯絡電話:02-22482688分機686許小姐。
(五)附註:本職缺係有急需用人之需求,如甄選通過經通知後需立即上班,無法配合者切勿報名。
(六)本次徵才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至5等
🔵職系:
🔵正取:3
🔵備取:6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2.具小客車(以上)及機車駕照,且須配合輪值夜間及假日班。
🔵工作項目:
1.環保公害稽查業務。
2.受理陳情報案。
3.其他公害陳情專案業務。
🔵工作地址:工作地點位於各稽查分隊(板橋區、新店區、汐止區、蘆洲區、樹林區、淡水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報名表,並務必於報名表及信封註明應徵職務為環保稽查科科員約僱職務代理人)、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檢附經本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須加附經本國駐外單位或國內公證人等認證之中文譯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人事室(220243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恕不受理傳真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2.報名日期:民國113年7月10日至113年7月16日止。
3.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4.本次公開徵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徵選名次得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5.聯絡人電話:(02)2953-2111分機2063連小姐。
6.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為113年10月)。
7.薪資標準: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37,80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臨時人員

🔵職稱:臨時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臨時人員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1. 高中職以上畢業。
2. 品性端正、認真負責、具團隊意識及服務熱忱。
3. 具機動性,能配合單位交辦業務及臨時加班需求。
4. 具備文書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並願意學習。
5. 穩定度高,長期任職者佳。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 協助辦理檔案管理及一般行政業務。
2.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秘書室)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 請於113年7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新店區公所網站/首頁/主題服務/便民服務/秘書室項下下載,或下載本案徵才公告附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各式證照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無則免附),以A4格式,單面列印,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或親送至新店區公所秘書室(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秘書室王先生收),擇優通知面試。
2. 資格不合、履歷表應填欄位未填、應附文件未齊(含未於報名表簽章欄位簽名、履歷表格式不符等)、所附證明文件與履歷表所載個人資料無法認定相符(請檢視所附各式證件證書與履歷表及身分證是否相同),或未錄取者,均不另行通知,經通知面試而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恕不退件。
3. 本次徵才得增列備取人員1至2名,後補期間5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 本次徵才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及不予備取。
5. 薪資:月薪為新台幣27,976元。
6. 聯絡人:秘書室王先生,聯絡電話:(02)2911-2281轉1151。
7.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秘書室臨時人員)。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3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0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及抗壓性,能配合業務夜間(假日)加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
4.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應徵。
🔵工作項目:
1.辦理社會教育(例如:專題演講、市民成長班)等行政業務。
2.執行人口政策及新住民推廣等行政業務。
3.協辦慶典活動、墓政、國民教育等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
1.報名日期:自113年7月10日起至113年7月17日止。
2.報名方式:紙本報名,意者請於113年7月17日下午5點前將應徵資料郵寄寄達本所或親送至新北市新莊區公所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莊區公所人文課3等約僱職代」,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
(1)收件單位:「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人事室」收。
(2)郵寄地址:「242008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3.檢附資料:
(1)甄選報名表(如附檔),無需相片,須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請簽名。
(2)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他:相關專長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5)以上文件皆以A4影印,並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或有遺漏,責任自負。
(6)本案所蒐集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甄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職缺正取1名,無備取。
2.甄選錄取者,另行通知並辦理僱用相關事宜。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資格不合、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逕自附空信封並應貼足郵資,以利郵寄,否則將由本所逕予銷毀。
*備註:
1.本職務係代理人文課辦事員職缺列113年普通考試任用計畫所遺業務,僱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預計113年10月左右。
2.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僱用薪點:220,折合月薪:新臺幣29,700元整。
3.本甄選未盡事宜,依現行相關法令之規定。
4.聯絡電話:(02)29929891分機6308許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暫僱人員

🔵職稱:暫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4等(250薪點)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1. 高中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2. 具有土木業務管理經驗者尤佳。
3. 品性端正,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
4. 具機動性,能配合平、假日加班。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協助道路、雨水與防災考核資料彙整。
2.本區道路挖掘案件審核、結案及圖資更新執行業務。
3.辦理本區勞務契約發包及執行 。
4.道路使用費開徵相關業務。
5.本課社群反映事項回復。
6.人行道養護圖資維護系統含無障礙設施及人行道適宜性報表。
7.辦理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86號9樓(工務課)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 請於113年7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新店區公所網站/首頁/主題服務/便民服務/秘書室項下下載,或下載本案徵才公告附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汽機車駕照(如無則免附)、相關專長證照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無則免附),以A4格式,單面列印,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或親送至新店區公所秘書室(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秘書室王先生收),擇優通知面試。
2. 資格不合、履歷表應填欄位未填、應附文件未齊(含未於報名表簽章欄位簽名、履歷表格式不符等)、所附證明文件與履歷表所載個人資料無法認定相符(敬請檢視所附各式證件證書與履歷表及身分證是否相符),或未錄取者,均不另行通知,經通知面試而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恕不退件。
3. 本次徵才得增列備取人員1至2名,後補期間5個月,自徵才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 本次徵才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及不予備取。
5. 薪資:4等250薪點(月薪新臺幣33,750元)。
6. 聯絡人:秘書室王先生,聯絡電話:(02)2911-2281轉1151。
7.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工務課暫僱人員)。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5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 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1.國稅稽徵相關業務。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工作地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3、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3年7月15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程小姐收,聯絡電話02-89956789分機705 (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3樓,並於信封註明「應徵114初考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
2.月支報酬:29,700元(約僱三等220薪點)。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次甄選得增列侯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