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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佐職務代理人(運管科)

🔵職稱:技佐職務代理人(運管科)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5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公共行政、交通、土木、資訊、工程、都市計畫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2.具有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文書處理能力。
3.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須附戶籍謄本),初審符合條件者,擬優先通知參加面試。
🔵工作項目:
1.智慧型站牌規劃及建置。
2.候車亭電力設備建置及維護管理。
3.人民陳情處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局運輸管理科(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0樓)
🔵聯絡E-Mail:TDHR@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採事求人線上應徵:請點選「我要應徵」,並附應徵資料。
(二)採EMAIL應徵:請將應徵資料並同履歷表(請至新北交通局局網下載非編制人員報名表)寄至TDHR@ntpc.gov.tw,並請於主旨上註明應徵運管科技佐職務代理人。
二、請檢附下列應徵資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
(一)最高學歷證件。(二)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無則免附)。(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電腦測驗,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2名,另擇優增列儲備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期間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四、洽詢電話:(02)29603456分機8483 周小姐
五、工作期間:自簽約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止(約113年10月底)。
六、待遇:250薪點,折合金額:新台幣33,750元/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事務組長

🔵職稱:事務組長
🔵徵才機關: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9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 。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3.熟悉電腦文書軟體,具公文寫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4.具有採購業務經驗者尤佳。
5.需配合總務處組長職務輪調。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校各項營繕工程、招標及採購、辦公處所、工友之管理。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金山區美田村文化二路2號
🔵聯絡E-Mail:as9497@ntpc.gov.tw
🔵聯絡方式:
1.現職人員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3年7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採購證照),合併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至該系統。
2.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採購證照)依序裝訂,於113年7月19日前寄達本校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
3.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經本校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4.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總務處聯繫(請撥:02-24982028分機400林主任);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請撥:02-24982028分機701丁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5
🔵資格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及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3.須熟諳電腦操作,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戶政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251034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2樓(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
🔵聯絡E-Mail:ak2492@ntpc.gov.tw
🔵聯絡方式:
1.應繳證件請以A4格式按下列資料依序裝訂:
(1)甄選報名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自傳不可空白,並請親自簽名。報名表檔案請於本網頁下方下載填寫)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4)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則免附)
(5)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責任自負。
2.上開資料請於113年7月15日前寄達或送達「251034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二段375號2樓人事管理員顏小姐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
3.本所就書面初審合格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談,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4.未獲通知參加面談或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報名資料將由本所逕予銷毀,如須檢還,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資郵票),俾利郵寄。
5.本職缺得列備取1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6.薪資標準: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月支報酬約僱三等220薪點(折合新臺幣29,700元,另須扣除勞健保、勞退等自付費用)。
7.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惟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或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
8.聯絡電話:(02)26232830分機2006,顏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4等至4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6
🔵資格條件:
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1.辦理水質保護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件,並請務必於信封註明應徵職務為水質保護科技佐約僱職務代理人)、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檢附經本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須加附經本國駐外單位或國內公證人等認證之中文譯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親送或郵寄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人事室(220243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恕不受理傳真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2.報名日期:民國113年7月10日至113年7月16日止。
3.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4.本次公開徵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徵選名次得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5.聯絡人電話:(02)2953-2111分機2063連小姐。
6.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為113年10月)。
7.薪資標準:約僱4等250薪點支薪(33,75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至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2.具小客車(以上)及機車駕照,且須配合輪值夜間及假日班。
🔵工作項目:
1.環保公害稽查業務。
2.受理陳情報案。
3.其他公害陳情專案業務。
🔵工作地址:工作地點位於各稽查分隊(板橋區、新店區、汐止區、蘆洲區、樹林區、淡水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報名表,並務必於報名表及信封註明應徵職務為環保稽查科科員(請假)約僱職務代理人)、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檢附經本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須加附經本國駐外單位或國內公證人等認證之中文譯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人事室(220243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恕不受理傳真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2.報名日期:民國113年7月10日至113年7月16日止。
3.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4.本次公開徵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徵選名次得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5.聯絡人電話:(02)2953-2111分機2063連小姐。
6.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請假人員復職前一日止(約至113年9月)。
7.薪資標準: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37,80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至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2.具小客車(以上)及機車駕照,且須配合輪值夜間及假日班。
🔵工作項目:
1.環保公害稽查業務。
2.受理陳情報案。
3.其他公害陳情專案業務。
🔵工作地址:工作地點位於各稽查分隊(板橋區、新店區、汐止區、蘆洲區、樹林區、淡水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徵才看板下載報名表,並務必註明應徵職務為環保稽查科五等約僱稽查員(育嬰留停)約僱職務代理人)、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檢附經本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須加附經本國駐外單位或國內公證人等認證之中文譯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人事室(220243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恕不受理傳真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2.報名日期:民國113年7月10日至113年7月16日止。
3.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4.本次公開徵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徵選名次得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5.聯絡人電話:(02)2953-2111分機2063連小姐。
6.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約至113年9月)。
7.薪資標準: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37,80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