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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7
🔵資格條件: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
🔵工作項目:
辦理會計統計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
🔵聯絡E-Mail:as1127@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報名(兩者擇一):
(一)電子郵件方式:相關履歷資料請mail至as1127@ntpc.gov.tw信箱,並請於主旨註明「參加會計室科員職務代理人甄試」,另請附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二)郵寄方式:請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黃小姐收(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電話:29603456轉4131),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會計室科員職務代理人甄試」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三)報名期間:自113年7月11日起至113年7月17日止,最後收件期限為報名截止日下午5點前須「送(寄)達」本局(以本局收件時間為主),逾期、使用其他報名表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二、請檢附下列資料:(電子郵件請以掃描檔傳送;郵寄者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一)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表格請至相關附件下載或至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網站https://newtaipei.travel/>行政資訊網>公告資訊>徵才公告>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下載),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專長、相關證照及自傳,請詳實填寫,並簽名或蓋章)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四)如具相關證照者併請提供。
三、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列候用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通知錄取人員如於通知之日起15日內無法到職者,視同放棄。
四、本職缺自僱用之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估約為113年10月,視當年實際分發作業期程而定。)
五、本職缺以約僱5等支薪(月支報酬37,800元)。
六、聯絡電話:2960-3456分機4131黃小姐(早上8點半至12點、下午1點半至5點)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社會工作員

🔵職稱:聘用社會工作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5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4
🔵資格條件:
一、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學分,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工作項目:
1.辦理社會福利服務相關業務。
2.參加相關會議、在職訓練及個案家庭訪視評估。
3.相關行政事務、業務宣導等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本公告項下)、(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大學以上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務請註明「(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華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151,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 報名期限至113年7月24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主題專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甄試人員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依據工作表現得予續聘)
7.薪資待遇:
(1)聘用社會工作員於296至424薪點範圍內聘用(新臺幣41,528元至59,487元),第一年比照六等二階支296薪點,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第一年比照六等三階支312薪點;每月風險加給新臺幣1,000元。
(2)年終獎金1.5個月(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3)聘用社會工作員符合下列要件者,得採計經銓敘部備查有案最近一次報酬薪點比照敘薪:
A.曾任職務性質與擬任職務性質須為同一屬性,其工作經驗確為現職工作所需者。
B.須有銓敘部備查有案之聘用社會工作員或社會工作督導資格。
(4)前項比照敘薪,新進人員應於報到後二週內,檢附符合上述所定相關書面資料提出申請。但比照敘薪以至該職等敘薪最高階者為限。
8.名額:正取:15名;備取:1名(候用期限:5個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辦事員

🔵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內政部消防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一、高中以上學校畢業,且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科員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具公文書寫能力。
三、本職缺屬定額進用身心障礙員額,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報名。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工作項目:
一、綜合業務。
二、公文查考。
三、部(院)長信箱。
四、主管會報。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
🔵聯絡E-Mail:gjm325@nfa.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及聯絡手機電話,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包括身心障礙手冊、相關執照或證照等證件影本)完整上傳。
二、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至多5名通知面試;本職缺列至多候補2名,候補期間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2)8196-651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2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9
🔵資格條件:
學歷/檢定要求:各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稅務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徵才條件:
1.熟諳電腦操作。
2.積極、學習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3.有稅務稽徵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資訊相關處理作業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資訊科(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有意者請以A4格式紙張備齊下列資料,於113年7月19日前逕寄2200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8樓資訊科蘇玟卉小姐收(電話:02-89528200分機362,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資訊科約僱人員(二等)及白天聯絡電話】,無誠勿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1.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http://www.tax.ntpc.gov.tw》/資訊公開/本處徵才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甄 試: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且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由本科室通知當事人。甄試結果將儘速公告周知。
備 註:
1.上述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預估為113年7月下旬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公告日 (約114年3月)。
2.月支酬金均為新台幣28,35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3.本次公開甄選擬補實之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 2 名,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予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9
🔵資格條件:
學歷/檢定要求:各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稅務資訊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徵才條件:
1.熟諳電腦文書操作。
2.積極、學習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3.有稅務稽徵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辦理財稅行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資訊科(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有意者請以A4格式紙張備齊下列資料,於113年7月19日前逕寄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43號8樓蘇玟卉小姐收 (電話: 02-89528362,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資訊科約僱人員(五等)及白天聯絡電話】,無誠勿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1.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http://www.tax.ntpc.gov.tw》/資訊公開/本處徵才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甄 試: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且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由本科室通知當事人。甄試結果將儘速公告周知。
備 註:
1.該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預估為113年7月下旬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公告日止(約113年10月)。
2.月支酬金分別為新台幣37,8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3.本次公開甄選擬補實之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 2 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予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佐職務代理人(交安科)

🔵職稱:技佐職務代理人(交安科)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5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科系不拘。
2.具有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文書處理能力。
3.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能獨立作業。
🔵工作項目:
交通維持審查、交通工程改善、道路施工交維查核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局交通安全科(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0樓)
🔵聯絡E-Mail:TDHR@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採事求人線上應徵:請點選「我要應徵」,並附應徵資料。
(二)採EMAIL應徵:請將應徵資料並同履歷表(請至新北交通局局網下載非編制人員報名表)寄至TDHR@ntpc.gov.tw,並請於主旨上註明應徵交安科技佐職務代理人。
二、請檢附下列應徵資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
(一)最高學歷證件。(二)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無則免附)。(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電腦測驗,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另擇優增列儲備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期間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四、洽詢電話:(02)29603456分機8483 周小姐
五、工作期間:自簽約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止(約113年10月底)。
六、待遇:250薪點,折合金額:新台幣33,750元/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