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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助理編審(職務代理人,預估缺)

🔵職稱:聘用助理編審(職務代理人,預估缺)
🔵徵才機關:文化部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280薪點,月支報酬約37,8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二、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或相當程度英語之聽說讀寫能力者佳。
三、具公務部門行政經驗者從優考量。
🔵工作項目:
一、美洲駐點業務及外賓接待。
二、赴美洲交流補助業務。
三、美洲地區業務開發推展。
四、跨部會協調及彙整事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文化部文化交流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7樓)
🔵聯絡E-Mail:Liucm@moc.gov.tw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意者請點選「我要應徵」並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及完成下列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規則填寫資料或依序檢具附件,視為資格不符。
(一)履歷填寫:請填寫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文能力、專長無則免填;日期請以「民國年(如:1100101,7碼)」標示。
(二)附件: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個人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經歷證明文件、英語或其它語言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至前述欄位。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以中、英文進行)
三、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部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2-8512-6272劉小姐。
本職缺係正式人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預訂聘用期間為自113年8月23日起至115年5月10日止(依現職人員實際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為準)。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_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

🔵職稱: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_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學位以上者。性別、科系不拘,但得以教育、行政相關科系為優先考量。
(二)熟悉Microsoft Office作業軟體且具電腦行政文書處理能力。
(三)持有全民英檢、多益、托福等英文檢定證明,具英語會話能力者尤佳。
(四)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曾執行過高教深耕計畫或教育部委辦與深耕計畫相關之專案計畫者尤佳。
(五)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善於溝通及團隊合作,細心且抗壓性高,文字表達能力佳,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六)仍在學就讀者請勿投件。
🔵工作項目:
(一)主辦高教深耕分項計畫3-3-2之相關規劃、協調、資料彙整與管考、經費核 銷等。
(二)辦理輔導康樂性及校友性社團相關事宜。
(三)辦理學生社團活動器材借用管理及課指組多媒體(含學生社團海報)管理與維護。
(四)辦理學年度本校校慶園遊會活動、課指組所屬財產管理相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行政大樓2樓)。
🔵聯絡E-Mail:yuan@gm.ntpu.edu.tw
🔵聯絡方式:
職務類別: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專任助理。
聘期:自報到日起(預計為113年8月26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續聘與否視工作表現及高教計畫申請情況而定)。另本案新進人員依本校聘僱人員管理辦法試用3個月。
工作時間:依「國立臺北大學職員差勤管理實施要點」辦理。
工作待遇:依「國立臺北大學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表」以學士級第一年敘薪,每月薪資新臺幣35,20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可依在職月份比例發給年終獎金)勞保、健保及勞退儲金標準依上述規定辦理。
應徵方式:應徵者應於113年7月26日(星期五)前,備齊以下應備文件,限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電子檔至yuan@gm.ntpu.edu.tw,逾時寄達者概不受理。(聯絡人 徐小姐/電話:02-86741111#66214)。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應徵檔案請以PDF檔形式隨電子郵件一次寄送,並以「姓名」為檔名,並設定「要求讀信回條」)。
(一)履歷表一份(含自傳並附近期2吋個人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一份(外國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請註明僅供本次應徵使用)。
(四)相關能力或工作經驗證明影本一份。
其他注意事項
(一)初審合格者由本組擇優通知甄審方式、時間及地點等相關事宜,未獲通知參加甄審者恕不退件或函復。
(二)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相關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三)有意應徵者請先詳閱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網頁了解其工作內容概況。
(四)本次徵才得視情形增列備取1-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三個月內 (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或於三個月內離職者)有效。
(五)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六)本案聯絡人及電話:學務處徐小姐,02-86741111分機66214。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限具身心障礙證明)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限具身心障礙證明)
🔵徵才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公文撰寫能力,現任或曾任公務機關聘僱人員且具人事行政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3.具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4.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辦理人事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聯絡E-Mail:tsai98@cip.gov.tw
🔵聯絡方式:
1.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期滿或提前復職前1日止(約114年2月中)。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標準,以薪點280,折合新臺幣37,800元支給。
2.有意應徵者,請於113年7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完成線上報名,相關資料(含自傳)均須詳填,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證明及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等資料影本。如具原住民身分、參加英文、原住民族語等其它檢定合格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如有缺件則不予採計,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3.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聯絡電話:(02)89953385,蔡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臨時人員

🔵職稱:臨時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31
🔵資格條件:
1. 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2. 品德端正、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
3. 須領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
🔵工作項目:
1. 主管駕駛。
2. 支援公務車駕駛、車輛清潔保養維護,公文遞送業務等事項。
3. 配合職務調動、輪值與加班。
4. 協辦推動客家相關事務。
5. 支援庶務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 依業務需要需配合勞基法第84條之1全月總工時未超過286小時之規定。
🔵工作地址:1. 採網路報名及通訊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均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於113年7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或親送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人事室葉小姐收【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6樓】(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臨時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電子檔可至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home.jsp?id=fa9e8e9a4951a136&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2c32aac9ef927a8245b0e08c88c4a211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及自傳,另履歷不須附加照片)。
(2)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4)職業駕照正反面影本。
2. 所附文件或資料如有填列不實、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3. 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本次徵才得擇優錄取1人、備取2人,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無適合人員時,本局得予從缺。
4. 薪資:月支酬金為新臺幣27,976元(另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額)。
5. 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6樓。
🔵聯絡E-Mail:ab9512@ntpc.gov.tw
🔵聯絡方式:
有關本職缺應徵資格請洽本局人事室葉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6028);有關本職缺工作項目內容請洽本局秘書室黃先生(聯絡電話02-29603456#6026)。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助理編審(職務代理人)

🔵職稱:聘用助理編審(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文化部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280薪點,月支報酬約37,8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1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
🔵工作項目:
一、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之研擬與推動。
二、本部及補助地方政府公共建設之執行與督導。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文化部文化資源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3樓)
🔵聯絡E-Mail:Liucm@moc.gov.tw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請點選「我要應徵」並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及完成下列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規則填寫資料或依序檢具附件,視為資格不符。
(一)履歷填寫:請填寫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文能力、專長無則免填;日期請以「民國年(如:1100101,7碼)」標示。
(二)附件: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個人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經歷證明文件、英語或其它語言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至前述欄位。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
三、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512-6272劉小姐。
本職缺係正式人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預訂聘用期間為自簽約日起至114年8月3日止(依現職人員實際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為準)。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1.都市計劃、地政、建築、土木等相關科系大學畢業。
2.任事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並熟悉電腦相關軟體運用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容積移轉、都市開發管理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1樓
🔵聯絡E-Mail:az4465@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檢送資格文件:
(一)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詳實填寫、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下戴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國外學歷依「學歷經歷證明審查規則第5條」規定,需提供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
(四)其他證明文件(如工作資歷證明)。
※說明:以上任職資料請送影本,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不必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報名方式:
(一)符合前述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相關資料於截止日前送「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人事室」收(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1樓),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開發管理科5等約僱人員職缺」(郵寄限掛號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二)另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可採線上報名,應徵者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須含自傳,不需檢附照片),並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證明檢送資格文件掃描整合為一檔案上傳(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明文件、工作經歷證明等)。

三、甄試:
由本局就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

五、備註
(一)本次甄選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待遇: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