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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體育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文教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有擬任工作所需基本知能。
二、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不得超過2年。
四、應徵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五、須配合本局平日及假日業務加班暨支援活動辦理。
🔵工作項目:
一、辦理運動場館委外營運督導及稽查。
二、辦理運動場館招商相關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體育局(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78號)及所屬場館
🔵聯絡E-Mail:at9116@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113年7月11日(星期四)起至113年7月17日(星期三)截止。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113年7月17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
三、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一)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現任職務派令及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五)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月內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六、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七、本職缺為新北市政府體育局新置職缺。
八、聯絡人:(02)29620462分機712余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內政部消防署
🔵人員區分:警察人員
🔵職務列等:警正4階至警正3階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消防與災害防救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7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且現職薦任第6職等或警正4階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警察官任用資格,須經中央警察大學畢(結)業或消佐班訓練合格。
(二)具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任用資格者(曾銓敘審定農業技術、土木工程、衛生技術、環資技術、天文氣象、原子能或消防技術等職系,可調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者)。
三、具6個月以上消防相關工作經驗者或具辦理災害防救業務經驗者為優先。
四、本職缺屬定額進用身心障礙員額,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報名。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工作項目:
一、風災災害防救業務相關事項(含汛期整備、風水災相關業務、原莫拉克後續工作)。
二、中央災害與備援中心劃建置。
三、本署災害緊急應變小組執勤作業規定修正及講習訓練相關事宜(含平時及災時)。
四、支援調度(含國軍、部會、縣市相互支援事宜)、區域聯防。
五、國際救援隊來台接待/撤離中心(RDC)規劃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與應變工作。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6樓
🔵聯絡E-Mail:gjm325@nfa.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及聯絡手機電話,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包括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現職派令或異動通知書、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證照等證件影本)完整上傳。
二、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至多3名通知面試;本職缺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2)8196-6511 朱科員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主任

🔵職稱:主任
🔵徵才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
🔵人員區分:主辦會計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會計審計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一、現任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9職等非主管、最高為薦任第8職等主辦(管),或與上開職務列等及職務相當,且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諳主計法規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並具預算、會計、決算及內部審核等實務經驗。
🔵工作項目:
綜理主計室業務。
🔵工作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聯絡E-Mail:Q3636@dgbas.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主計室薦任第8至第9職等主任。
二、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
三、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最長可採計1080711-1130710),於報名時上傳PDF檔。
(三)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四、本職缺將就報名參加且符合資格條件人員之基本選項、工作績效項下之「考績(成)」、「獎懲」、「重大殊榮」、「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言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之分數,就第4序列及第5序列分別擇取積分較高前5人以上(至少為5人,但符合資格條件者未達5人時,則為全部)進行面試。
五、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本案聯絡人:行政院主計總處人事處林先生,聯絡電話:02-23803744。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9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工程、園藝或行銷企劃之相關學歷或經歷者尤佳。
3.具有文書處理能力或小客車駕照者尤佳。
4.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迴避任用及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綠美化景觀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43號5樓(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聯絡E-Mail:ai9625@ntpc.gov.tw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綠美化約僱職代人員甄試」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報名日期至本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2.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羅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2936)。
3.報名應繳下列證件,相關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至本府網站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2)畢業證書、相關經歷證明及駕照等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並影印成A4同一面)
4.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
5.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本職缺為280薪點,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7,800元整(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部分費用),自實際僱用之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為止(預計114年3月下旬)。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臨時人員(限身心障礙)

🔵職稱:臨時人員(限身心障礙)
🔵徵才機關:新北市立達觀國民中小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9
🔵資格條件:
1.具有效期間內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2.高中職(含)以上畢業,品行端正,服務熱誠,能配合學校作職務調整者。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各處室相關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進用期間: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試用1個月,試用期滿經本校評定服務成績優良者,得繼續僱用至113年10月31日止。)
薪資標準:月支報酬新台幣27,470元整。(如最低基本工資調整,則調整為最低基本工資數額;本校另按月提撥6%勞退儲金,享有勞、健保;無年終獎金。)
🔵工作地址:本校(新北市新店區僑信路1號)
🔵聯絡E-Mail:t1210@dgejh.ntpc.edu.tw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具以下證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信封上加註「應徵臨時人員職缺」,並留白天聯絡電話),於113年7月19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掛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或「親送」至新北市新店區僑信路1號「達觀國中小人事室」收。
1.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
(二)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面試。徵才資料恕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併附回郵信封。
聯絡電話:(02)22159013分機170人事室
(三) 本次徵才得列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臨時人員(經建課)

🔵職稱:臨時人員(經建課)
🔵徵才機關: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1.年滿18歲。2.國中以上畢業。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仁愛公園環境清潔維護、綠籬與植栽修剪除草、清運垃圾、遊具及體健設施巡檢修繕維護。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經建課)。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須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以上均為A4格式),於公告期間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
號3樓秘書室李先生收(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經建課臨時人員(仁愛公園)職缺)。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原件請附回郵信封)。
3.薪資:新臺幣2萬7,976元【含勞(健)保自付費用】。
4.本聯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案聯絡電話:02-29282828#350李先生;工作相關問題請洽詢:29282828#310蘇課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