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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3~1130718
🔵資格條件:
大專院校或碩士畢業,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資料統計與分析,具基本會計概念。
(二)具電腦資訊處理實務經驗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三) 曾擔任過專案助理、行政助理之相關經驗。
🔵工作項目:
1.協助推動國教署特殊教育資訊系統。
2.協助辦理相關資訊系統訓練。
3.擬訂相關推動計畫。
4.交辦相關工作內容。
5.其他庶務性相關工作。
6.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聯絡E-Mail:yam490520@mail.edu.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檢具下列表件及證件各一份:報名表(如后)、學歷證件影本、國民身份證影本。
二、時間:113年7月18日(星期四)前親送或以掛號寄達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人事室。
三、地址: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
(地址:302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東二段201號,電話:03-6676639 轉23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職務代理人

🔵職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國立清華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聘期: 經聘用完成通知日起至114年1月8日止或請假人員復職前一日止
(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代理原因消滅,職務代理人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二、須具備資格條件:
1. 具大學(含)以上學歷,碩士(含)以下學歷。
2. 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公文、會議紀錄撰寫、帳務管理。
3. 個性積極、細心、負責任、肯學習、工作效率佳、溝通能力佳。
4. 具學校行政或人事業務經驗者尤佳。
三、應徵資料:
1. 履歷表,自傳(附照片,務必填寫手機及email,以便聯絡)
2. 學歷影本、相關經歷、證照等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有利資料。
四、薪資: 依本校僱用職務代理人處理原則之敘薪規定 (職務代理人薪資訂定統一標準,不予採計其他工作年資提敘薪級,學士以上:目前為35,750元/月)。
五、應徵方式: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3年7月19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以電子郵件寄件時間為準),將上述應徵資料之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yt.hsu@mx.nthu.edu.tw 。主旨請註明「應徵清華大學人事室一組職務代理人_○○○(○○○為應徵者姓名)」。請勿郵寄紙本履歷。
六、甄選方式:
1. 經資料初審後,擇優以e-mail或電話通知通過初審合格者參加複(面)試;本職缺得視複(面)試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無適當人選得從缺並免列備取名單),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2. 錄取人員接獲遴用通知,未能依限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
3. 初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又本職缺如無合適人選,將延長公告截止日期。
七、其他:
1. 報名參加本次徵選者,視為同意授權本校取得其基本資料並使用於本次甄選作業。報名者涉有本校契約進用人員工作規則第六條情事之一者,依規定不得進用。
2. 案內職缺之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終止勞動契約,並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2條、第16條、第17條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3. 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或來信洽詢:電話03-5731315,徐小姐。電子郵件:yt.hsu@mx.nthu.edu.tw。
🔵工作項目:
1.人事業務書面工作報告及校內他單位委外業務彙整。
2.辦理外籍專、兼任教師聘僱許可案。
3.本室身障工讀生及一般工讀生管理。
4.推薦專家學者案件、他校主管遴選周知事宜。
5.校務資訊管理及人事室網頁資訊維護。
6.製發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及員工證。
7.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清華大學人事室(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聯絡E-Mail:yt.hsu@mx.nthu.edu.tw
🔵聯絡方式: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3年7月19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以電子郵件寄件時間為準),將上述應徵資料之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yt.hsu@mx.nthu.edu.tw 。主旨請註明「應徵清華大學人事室一組職務代理人_○○○(○○○為應徵者姓名)」。請勿郵寄紙本履歷。相關資訊亦置於國立清華大學/人事室網頁/最新消息,https://person.site.nthu.edu.tw/p/406-1066-271882,r875.php?Lang=zh-tw。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交通部航港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二)年齡:不拘(惟約僱人員年滿65歲強制離職)。
(三)兵役:男性須役畢或依法免役。
(四)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商科系、所為佳),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五)專業能力:PowerPoint、Word、Excel軟體操作熟練。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七)歡迎身心障礙及原住民朋友踴躍報名。
🔵工作項目:
(一)主計業務(含會計審核及編製傳票等)。
(二)一般綜合性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7樓(主計室)。
🔵聯絡E-Mail:yclin04@motcmpb.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7月19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請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如下: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最高學歷、相關工作證明或專業證照文件(男性併檢附兵役或免役相關證明文件),且自傳不得空白。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除正取1名外,並得依甄選結果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
(四)本職缺約僱期限自實際僱用之日起至115年1月29日或被代理人請假銷假或回職復薪前1日止,以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37,800元進用。
(五)連絡電話02-89788032人事室。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情事(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工作項目:
1.辦理監理相關業務(如:汽車運輸業管理相關業務、路檢聯稽勤務等)。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運輸管理科(105210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
🔵聯絡E-Mail:AD0304@thb.gov.tw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3年7月19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
2.上傳文件應包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身分證正反面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如含改名記事之戶籍謄本、相關證照)。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倘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5.本職缺為科員約僱職務代理人280薪點,依行政院規定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為每點新台幣135元,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萬7,800元整。
6.甄選科目:筆試60%(監理專業知識測驗)、打字測驗20%(每分鐘20字以上;僅限windows10內建之「注音、行列、倉頡、大易、速成(簡易)」等輸入法)及口試20%,綜合評分。
7.僱用日期自到職日起至113年高考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受僱人員工作表現不符工作需求,本所保留片面解除僱用契約之權利。
8.聯絡人及電話:許小姐(02)27630155分機63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佐

🔵職稱:技佐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1. 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者,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 具建築土木類工作經驗尤佳。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工作項目:
1.違章建築處理業務。
2.違章查報系統操作與維護。
3.違章建築物資料統計彙整及陳報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112092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20號(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聯絡E-Mail:C114@ymsnp.gov.tw
🔵聯絡方式:
一、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且有意願應徵者:
(一)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授權本處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
(二)將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書影本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上傳於附檔。
二、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三、 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備取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備取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聯絡電話:(02)-28613601轉分機600梅科長或分機300何主任。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1.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主動積極、細心、體能狀態良好者。
3.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發包施工、管理相關業務。
2.簡易工程之規劃設計等相關業務。
3.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112092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20號(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聯絡E-Mail:C114@ymsnp.gov.tw
🔵聯絡方式:
一、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且有意願應徵者:
(一)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授權本處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
(二)將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書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上傳於附檔。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備取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備取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28613601轉分機500楊科長或分機300何主任。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