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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救生員

🔵職稱:游泳池救生員
🔵徵才機關:宜蘭縣蘇澳鎮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5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體育署合格授證之救生員資格,有效期限須超過113年9月30日,並熟悉泳池營運。
2.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3.須為身心健康、負責盡職、吃苦耐勞者。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每月工作天數至多26天,二班制,第一班5:00至11:00,第二班15:00至21:00,5-9月薪資以時薪新台幣230元計算。
工作項目:泳客安全戒護及預防意外發生;排除泳客基本問題;水質檢測維持及水溫測量記錄;池面、池底及池畔清潔;過濾系統操作及濾材更換;加氯投藥操作;依自主管理表巡檢查核;巡檢現場設備,有特殊狀況回報本所;其他營運組長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宜蘭縣蘇澳鎮立游泳池(270宜蘭縣蘇澳鎮聖愛路56號)
🔵聯絡E-Mail:art1488jc@gmail.com
🔵聯絡方式:
1.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3年7月25日前檢具甄選報名表(請貼照片,自傳詳述並請簽名,相關表件內含切結書,請至本所官方網頁徵才公告下載(https://reurl.cc/Vz22nQ)、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等相關證件資料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並於信封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限期內(以郵戳或本所章戳為憑)親自送達本所收發室【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蘇澳鎮公所民政課收】,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採書面審查,不合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聯絡電話:03-9973421分機237鍾小姐
235游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資訊室主任

🔵職稱:資訊室主任
🔵徵才機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資訊處理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63-雲林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6
🔵資格條件:
(一)現經銓敘審定資訊處理職系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具資訊系統規劃與系統推廣經驗。
(三)具備法院審判系統規劃、分析及維運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大型資訊系統之分析、規劃與維運。
(二)資訊業務之策劃及推展。
(三)綜理資訊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雲林縣虎尾鎮明正路3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23618577轉621,司法院資訊處傅小姐
一律「紙本掛號」報名,簡章、報名表等資料請至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下載。
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 https://uld.judicial.gov.tw/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暫僱人員(秘書室)

🔵職稱:暫僱人員(秘書室)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4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一年以上者。
二、具公務機關任職服務經歷尤佳。
三、具有汽車駕照、可隨時機動配合首長行程出勤(含例假日)。
四、依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工作項目:
首長駕駛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113年7月12日起至113年7月19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3年7月19日下午5點前將應徵資料送達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李小姐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職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
三、檢附資料:除報名表外證件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並須親自簽名或蓋章)請至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關介紹-最新消息-徵才資訊網頁下載(http://www.dorts.ntpc.gov.tw/)。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學歷證件。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
(5)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測成績單或證(明)書(無者免附)。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六、洽詢電話:(02)22852086轉2321(李小姐)
七、本職缺係以工程管理費進用之暫僱人員,按政府會計年度簽訂契約,到職後之次年度起視工程進度及工作成績評量辦理續僱至經費用罄時止,以薪點25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3,75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人員(護理師職代)

🔵職稱:聘用人員(護理師職代)
🔵徵才機關:新北市石碇區衛生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6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6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二、領有護理師證書。
🔵工作項目:
1、公共衛生及醫療保健業務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支援業務
🔵工作地址:新北市石碇區碇坪路一段82號
🔵聯絡E-Mail:ak5049@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採雙面列印、親自簽名或蓋章。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4.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13年7月26日(星期五)5時以前送達本所,郵寄者以郵戮為憑(請寄:鍾護理師兼護理長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
二、應徵者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連絡電話:02-26631325
三、本職缺為護理師職務出缺之代理,按月支給約聘六等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整,並視績效另加發獎勵金。聘用期限預計自到職日起至114年1月31日止,但約聘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均無條件解聘。
四 、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2人,後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及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後補期限為5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助理

🔵職稱:約僱助理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國內外大學會計、財務金融系或相關商學科系畢業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內部審核及內部控制制度作業相關事宜。
2.協助辦理本部主管有關計畫及預算審查相關事宜。
3.協助辦理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GBA)實施計畫之相關預算編製作業。
4.辦理主計人事業務甄審委員會會議召開、任免遷調、派令之發布。
5.主計人事資訊系統資料之處理、本部及所屬主計機構會計人員考試任用計畫相關事宜。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6樓(會計處)
🔵聯絡E-Mail:MPRY@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7月2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得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每年視前一年度之考核成績,決定翌年續聘與否。
五、月支報酬:280薪點至310薪點(新臺幣37,800元至41,850元),自280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按年提敘薪點。
六、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1謝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6916 王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行政助理

🔵職稱:行政助理
🔵徵才機關:國立蘇澳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7,8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經費作業要點。

資源班行政助理
按月支給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7,800元
(需自付勞、健保及自提勞工退休金等費用)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第10條及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且具學士學歷以上者:
一、持有國民小學、幼兒園、中等教育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相關科系,如:諮商輔導、幼兒教育、教育、心理、社工系等相關科系畢業(請檢附畢業證書或相關文件)。
三、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四、曾任資源班輔導員或資源班(特殊教育)行政助理者。
🔵工作項目:
1.本校特教行政相關業務。
2.本校IEP與個案管理。
3. 本校資源班班務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1. 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如需退還報名文件,請自備回郵信封否則不予退件。
2. 報名者應檢附下列應繳證件,以A4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甄選證、切結書、簡歷表除外)。請於113年7月22日(星期一 )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逕寄:27048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3號,國立蘇澳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資源班行政助理職缺)。
3. 應繳證件:請以A4白色紙列印彙整成冊,正本於甄選日期當天查驗。(以下所繳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1).報名表。
(2).簡歷表。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報名資格文件影本1份。
(5).曾任職資源班輔導員或資源班(特殊教育)行政助理證明文件影本1份。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最高學歷為碩士以上,需再檢附大學畢業證書)。
(7).退伍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男性)。
🔵聯絡E-Mail:savs160@savs.ilc.edu.tw
🔵聯絡方式:
1. 報名人員經書面初審,擇優面試,甄選完成後,按總成績高低列冊經審查後,依程序陳請校長核定,應考人倘總成績未達80分以上,得予從缺。。
2.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 114年 7 月 31 日。但礙於經費不足、行政主管機關變更計畫或相關法令規定終止契約狀況下,即可能提前通知終止契約。
3. 備取人員以遞補本次公開甄選之職缺為限,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試之日起3個月內。
4. 甄選當天若經公告停止上班時,另訂甄選日期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5.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首頁。
6. 聯絡方式:工作內容請洽輔導室,03-9951661分機150;報名事宜 請洽人事室,分機 160、16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