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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

🔵職稱:教師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529~1130916
🔵資格條件:
一、應徵教師需具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
二、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三、五年內曾在SCI、SSCI、TSSCI、A&HCI、THCI、SCIE、學術期刊發表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或擔任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等中央部會或同等級民間組織計畫,或為已出版具雙審查機制之學術專書作者(含章節),以上至少2案/篇/冊。
四、專長為資料科學(Data Science)或資訊管理(Information Management)在教育經營與管理之應用。
🔵工作項目:
本校專任教師業務。
🔵工作地址:10671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文件請掛號郵寄『10671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任教師。
二、所繳各項資料,如需採郵寄交還,請自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聯絡方式:
(02)27321104#62132 顏如芳助教 e-mail: jufang@tea.ntue.edu.tw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助理教授

🔵職稱:助理教授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529~1130731
🔵資格條件:
學歷:具光電工程領域相關博士學位

條件、專長:
1. 符合光通訊、光學工程、顯示科技及光電材料與元件等相關領域,且有國際合作及英語授課能力為優先。
2. 新聘專任教師著作最低要求須符合本校新聘專任教師資格審查要點相關規定。
3.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 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應備申請資料:
1.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https://per.ntut.edu.tw/var/file/25/1025/img/1173/360767024.odt)
2.學經歷證件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 https://per.ntut.edu.tw/var/file/25/1025/img/1173/360767024.odt)。
3.身分證影本(正反面,並請簽名於上)。
4.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https://per.ntut.edu.tw/var/file/25/1025/img/1173/537574832.pdf)
5.推薦函二封。
6.出具1年以上與任教科目相關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證明。
7.外籍人士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8.研究著作目錄及重要著作影本(含博士論文摘要,論文著作請加註SCI、EI、Impact Factor及Ranking),並請填具「本校電資學院光電工程系各級新聘教師最低著作要求聲明書」。
9.填寫本校電資學院新聘教師點數核算表:https://eecs.ntut.edu.tw/var/file/16/1016/img/1884/453716460.odt。
10.大學(含)以上成績單。
11.可任教科目(註明是否能英語授課)。
12. 教師證書影本(並請簽名於上),未具有教師證書者請提供博士論文。

收件截止日:113年7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聯絡人:歐陽廣德
聯絡電話:(02)27712171#4603
聯絡電子信箱:taylor@ntut.edu.tw
備註:
1、 以上資料除第7、12項外,缺一不可,應徵資料概不退還,請依序排列。
2、 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
3、 有關新聘專任教師著作最低要求,請參閱本校電資學院網站法規辦法:https://eecs.ntut.edu.tw/var/file/16/1016/img/1884/453716460.odt
4、 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6條規定,每任教滿6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或與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進行至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
5、 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6、「本校電資學院光電工程系各級新聘教師最低著作要求聲明書」請至本系徵才公告下載: https://eo.ntut.edu.tw/p/406-1069-136374,r47.php?Lang=zh-tw。
◎資料請寄至:106344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光電工程系(億光635室),歐陽廣德 先生 收,電子信箱: taylor@ntut.edu.tw。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528~1130731
🔵資格條件:
1.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工友(含技工、工友)。
2.積極任事、品行端正、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紀錄。
3.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合格者。
🔵工作項目:
1.支援公文收發及歸檔工作。
2.支援辦公室總機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90341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風景104號
🔵聯絡E-Mail:augustain20002000@gmail.com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請檢附以下資料,以A4紙規格依序裝訂,並於113年07月
31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方式報名,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工友」,逾期恕不受理,各項文件於參加遴選時,均應提出正本供審查。
1.務人員履歷表、並貼妥二吋半身照片。
2.國民身分證整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5.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正本。
(二)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行負法律責任。
(三)證件不齊、資料不全及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四)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中心通知日期到職任用,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備取名額1名,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得予從缺。
(六)相關報名資料:請至本中心網站。https://www.tacp.gov.tw/News/NewsInfo?ID=819059c0-edb2-4964-9be9-0f4478878db8 下載運用。
(七)聯絡電話:08-799-1219#294馮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輪機工程系約用技術員)

🔵職稱: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輪機工程系約用技術員)
🔵徵才機關: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528~1130930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以上學歷。
(二)熟諳電腦打字、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四)具有工業配線丙級以上者。
(五)能與校內外單位進行溝通,並達成各種行政要求。
(六)認真負責,抗壓性強、配合度高、溝通能力佳,勇於接受工作挑戰者。
(七)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八)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工作項目:
(一)協助管理電能控制(船電實習工廠、電子實習工廠、機電整合實驗室及高壓電專業教室)等相關空間。
(二)協助授課教學(提供上課期間之授課耗材)及耗材整理等相關事宜。
(三)其他交辦事項。
(四)待  遇:依「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薪資支給標準」支給,月支報酬新臺幣3萬1,730元整,試用期滿成績及格符合資格條件者,得依規定辦理提敘薪級及申請專業加給(機水電2,000元)。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00分至下午5時00分,惟視需要配合加班。
🔵工作地址:本校建工校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燕巢校區(82444 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號)、第一校區(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旗津校區(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定之上班地點刷上下班卡,基於業務需要或職務調整得指派於各校區間遷調。
🔵聯絡E-Mail:pan0805@nkust.edu.tw
🔵聯絡方式:
請於113年9月30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查詢本校職缺,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依式填寫履歷,並上傳1.身分證正反面、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3.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料影本,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5-臺東縣
🟠有效期間:1130601~1130731
🔵資格條件:
(一) 限為中央各機關、學校或其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暫毋庸提出機關同意書,惟如經本署錄取,非超額工友(含技工、駕駛),仍應徵得原機關之同意。
(二) ①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②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③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證明。⑤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
(三) 應徵駕駛者需具有職業小客車、大客車駕駛執照,諳電腦基本操作能力尤佳。
(四) 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不得任用之情形。
※薪資:27,020元至36,400元(另加班費及其他所得另計)
🔵工作項目:
①駕駛:大型、中型警備車、公務車駕駛及車輛清潔保養維護②署內勤務、庶務支援及公文遞送。 ③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一)報名日期:於113年7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以郵戳為憑)郵寄或由現職機關函送本署或送至本署1樓收發室參加甄選。
(二)應檢附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
1、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一)。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檢附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4、證照(職業小客車與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各1份。
5、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或證明影本(須經服務機關認證)1份。
6、公立醫院體檢表正本1份。
🔵聯絡E-Mail:e316@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一、經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期通知面試甄選,各擇優正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1名。倘有逾期送件、資格不符、非現職人員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受理,報名文件亦不退還,備取時間3個月。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三、有意願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或逕至本署網站電子公佈欄下載甄選簡章、報名表及機關同意書等文件。
四、本署總務科聯絡電話:(089)-310180轉241、242、傳真:(089)311865;聯絡人:林先生或張科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友(預估缺)

🔵職稱:工友(預估缺)
🔵徵才機關: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工友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5-臺東縣
🟠有效期間:1130528~1130717
🔵資格條件:
一、需為中央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技工或駕駛
二、高中職學歷(含)以上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記錄
四、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遞送公文、協助辦理行政庶務工作。
二、其他臨時性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台東縣台東市寶桑路2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至本分署服務者,請於113年7月17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郵戳為憑)或逕送報名資料至本分署秘書室,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技工甄選」,(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一)履歷表1份。(二)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四)最高學歷證書影本1份。
二、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甄選(日期另行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倘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非現職人員,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三、預估缺額將於本(113年)7月16日出缺。
四、聯絡人:秘書室陳慧敏、聯絡電話(089)322023 #1651
五、有意者請下載空白履歷表。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